资本积累与社会法权
准确的说资本要积累,必然要进行收益归大资本包括民间资本和官僚资本(收益集中,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成本社会化(一切的成本实际上都以债务的形式变相的转化为社会负担,包括一部分国债,货币,市场政策),风险全世界吸收(例如自然资源如水源破坏,人们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来进行生存)。 资本主义所秉持的思想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为基础的社会发展模式,必然是掠夺与攫取,它的责任与义务是完全不对等的,因而必须加以干预。不干预就会造成社会极端化,很快跌入深渊。 但是恰恰他们掌握了社会的法律,制度和权力的所有权,将他们的一切行为都尽可能掩盖起来而颁布一系列符合他们要求的制度(社会主义必须强调逐步限制直至剥夺“资产阶级法权”的意义)。这无疑是用大部分人的利益去保证少部分人的利益,把人类的未来交给了少部分人,并且是只想接受权利不愿意接受义务的少部分人。这种状态下必然要将人类社会推向悬崖——即使爬得再高,下一秒就可能完全毁灭。 从这一点来说马克思是给资本主义的敲响了警钟,救了资本主义。但是资本主义不撞南墙不回头,在七十年代准确来说是以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为标志走向以信用为基石的社会政治经济模式开始,就再次向南墙走去了。 信用如果靠谱,立法干嘛?(这是他们自己立法时给别人常说的话)这就必然预示了这个体系从一开始就种下了死亡的种子。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暴雷”这么一说,只是自知者掩耳盗铃,不知者熟视无睹,半醒半睡者浑然若梦。即使像两个相撞的星球,也不是突然就撞在一起的,而是一个长久的积蓄,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