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8.5.2 生产价格
【本文转载自三联书店1960年 仅供学习参考】
2、生产价格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利润率的平均化,商品的价格决定于生产价格(生产价格等于生产费用加上平均利润)。每个资本家都希望自己商品的售价不仅能弥补上生产费用,而且还能带来至少是在各该国当时条件下的一般的正常的平均利润。因此各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价值。可是生产价格的总额同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额是相等的。
看了下面的例子就更清楚了。
假定有机构成较高的部门的商品的价值是120个货币单位(不变资本—90,可变资本—10,剩余价值—20个货币单位),而有机构成较低的部门的商品的价值是140个货币单位(不变资本—80,可变资本—20,剩余价值—40个货币单位)。
在这种条件下,同投放的资本和平均利润相等的生产价格如下:

资本有机构成较高部门的商品的售价比它的价值高10个货币单位,而资本有机构成较低部门的商品的售价比它的价值低10个货币单位。各个商品同价值的差额互相抵销,而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额(120+140=260)同生产价格总额(130+130=260)相等。
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对于理解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基本任务有重大意义。这个理论证明,每个资本家不仅力图提高对自己工人的剥削程度,而且要提高对整个工人阶级的剥削程度,因为每个资本家所得到的利润,归根到底是工人阶级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额中的一份。不难理解,如马克思所段,为什么“资本家在彼此互相竞争时是那样缺少手足感情,而在对付整个工人阶级时却会形成一个真正的共济团体”[1]。
由此可见,平均利润理论揭示了资本家阶级团结的物质基础。资本家的这种团结建立在从工人身上榨取尽量多的东西这种自私自利的愿望上,而工人阶级则在消灭资本主义剥削这种合理的愿望的基础上团结起来,以对付资本家的团结。工人阶级反对资本权力的斗争不能局限于在本企业、在本工业部门为改善劳动条件而同单个企业主进行斗争。工人阶级斗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消灭资产阶级社会制度。
平均利润理论证明,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之间的竞争,使不同的利润归结为一般的平均的利润,而不管这一或那一部门的查本的有机构成如何。平均利润率是会随着时间改变的,但是在一定时期对一定国家来说它是相当稳定的量,所有的生意人都考虑这个量。
注:
[1] 马克思:《资本论》1957年人民出版社版,第3卷第2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