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仁兵法注(火攻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注:
火攻方式有五:一曰火人,焚敌人马;二曰火积,焚敌粮草;三曰火辎,焚敌辎重;四曰火库,焚敌仓库;五曰火队,焚敌运器。行火需有备,器具备于先。发火需察天时以择利日,所察天燥之时,所择风起之日。积前人之录,凡月在箕、壁、翼、轸四宿位者,多有风。
执火攻者,亦需应变。发火于敌内,则应早伏之于外。敌兵静而未乱,待而勿攻,待火至极,察敌之实,以择攻与不攻。火亦可发于外,无需待于内,以察天时而发。火必发于上风,莫攻从下风。昼日风久,其夜将止,为将需知。知此五火之变,再甄时情而变,火攻通也。
故善以火佐攻者其势明也,善以水佐攻者其攻强也。然水火有别,为将需知,水可以冲军散器,而不可以彻底毁坏。夫胜敌取地,而不保其功者其命凶也,谓之费留。故曰:于战,明主需虑之,良将需谏之。国无利而不动,胜无得而不用,势无危而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战之动者,必为去危取利,而不能无利而耗。怒,静而可以复喜,愠,平而可以复悦;妄动干戈则国亡不可以复存,士死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