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 |法学基础|历史|雷磊
2023-08-31 08:10 作者:bili_15430666752 | 我要投稿

法学的特征(一)
法学的性质:价值取向性,制度的关联性,务实性,混合理性,职业性
法学和自然科学区别,从研究立场来说,自然科学作出是描述性判断,所用的术语是:是/否,真/假。法学作出的是评价性判断,所使用的术语是:应当/不应当,合法/非法。从研究性质来说,自然科学信奉的是价值无涉。法学具有价值关联
制度的建设跟文学,艺术,哲学等学科制度建设无关。但,法律制度的发达与否不能决定法学的繁荣与否。
法学的务实性:法学是作为一门实践学问 ,法学的理论兴趣不在于追求纯粹的知识或者纯粹的真理,而在于从法律角度解决生活实践中的问题。
法学的混合理性:法学要符合形式理性的基本要求,也要反应人的经验理性。(形式理性主要体现为逻辑,合理的逻辑是法律科学的必要条件,经验理性是人的法律经验,知识,智慧的综合体现。)
法学的职业性:法学所使用的语音是冷静,刚硬,简洁,合乎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