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性罪犯的化学阉割
之前报道过,韩国的终极禽兽,杀害(继女)了20个月大的女孩,稍后又侵犯了尸体。“那是人吗?是魔鬼。” 失去了 20 个月大的孙女的祖母无法说话。被控侵犯并残忍杀害孙女的凶手是一名 20 岁的男子,名叫杨,与自己的女儿同住。我不敢相信这是一个正常人可以做到的事情。因此,法律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对杨某来说,“化学阉割”是必要的。
化学阉割的正式名称是“性冲动药物疗法”。它是一种通过服用减少雄性激素睾酮分泌的药物来降低性欲的方法。在韩国,对化学阉割对象的判定要求非常严格。在性犯罪者中,它仅限于那些作为性癖患者具有高再犯风险的人。
捷克共和国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允许身体阉割,这会永久性地破坏性犯罪者的性功能。另一方面,化学阉割需要定期给药,停止给药后效果将消失。在韩国,法院可以下令进行长达 15 年的化学阉割。有人说单靠抑制男性荷尔蒙并不能完全预防性犯罪,但到目前为止,它在预防再犯方面是有效的。该制度自2011年引入韩国以来,至今已49人身上执行,没有人再犯过性犯罪。
但即使是性犯罪,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对出狱者的“额外”制裁是双重惩罚和侵犯人权。药物注射的副作用的可能性,例如骨质疏松症和抑郁症,当事人还以侵犯人身自由权、自决权和人格权为由提出过申述。然而,宪法法院在 2015 年裁定,化学阉割本身“作为一种适当的手段,并没有违反过度禁止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