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非师范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1、网报中上传照片应采用证件照(背景色统一,免冠,非生活艺术照)。
2、请考生现场确认前仔细查阅报名条件并准备好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需按附件中的格式开具学籍证明。
3、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流程:
登入报名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现场交费→确认报名成功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专业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社会人员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学历要求: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非浙江户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浙江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