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用心一也
这么多年来,很多次打开阿甘正传,但每次都只看到巧克力就停了下来。 总觉得,还不是看它的心情,还不到看它的时候。因为这不是一部第一次就可以边看边下饭的欢乐大电影。 它值得一个合适的心情、合适的时间,安安静静地看完。 今天,终于看完了。 有感动落泪,也有深深的敬意和佩服。 阿甘这一生经历了太多太多,比心电图还起起伏伏,用阿甘自己的话说:他的人生就像巧克力,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一切像是命中注定安排好的一般,又像是风中的羽毛浮浮沉沉没有定数。 荣誉加身,凯旋归国,总统接见,代表出国,实现梦想,超越所有人的期待。 却也爱而不得,最重要的朋友、亲人、爱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 谁都觉得他是个傻子,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傻子,但傻子不可能走这么远。 为什么阿甘可以呢?偏偏是阿甘呢? 因为他不是用走的,他只会跑。 当他在珍妮的加油声下,第一次挣脱命运的束缚,踩碎脚撑的时候,他就得到了他这个傻子该如何度过这一生的答案,并且坚定不移:从此以后,无论我想去哪儿,我都用跑的。 他发挥自己的优势,一路跑进了大学,赢得比赛胜利; 跑进了部队,收获了挚友,跑出一条生路,救出了自己的同伴; 跑出了国门,代表美国参赛; 跑着实现了梦想,和被自己救出战火的上司开了一艘捕虾船; 就连,最后珍妮离开,感受到莫大的孤独和无助的时候,他也选择了奔跑。 不对,是他本能的开始奔跑,没有任何理由的,没有任何目的的奔跑。 因为这是他面对这个动荡不安的世界,面对这份颠簸多舛的命运最初也最久的选择。刻入骨髓的本能,所以才不被世人所理解,所以他成了英雄。 如何区别怪胎和英雄呢?又如何成为英雄呢? 我觉得阿甘给出了最好的答案:发挥专长,用心专一,做到极致。 橄榄球,他连规则都不用知道,只需要朝着目的地狂奔就可以。 在部队,他不用多出众,服从命令,不管是组装枪还是刷地板,只管把交到手里的事情做到最好。 回国后,他不用会太多技能或者和别人竞争,把乒乓球打好就好。 退役了,他没有盲目,哪怕挚友不再,也牢记目标、紧盯梦想。所以,他有了自己的捕虾船。 当然,阿甘自己是无所谓英雄不英雄的,这也很好理解。他从始至终只是把眼下的事情做到极致而已,而且是用跑的方式尽快地开始、尽快地到达目的地。 所以啊,说他傻,他确实和常人不同,认死理不变通,子弹来了也不躲。但他因傻得福,因为单纯执着,认定的人和事就绝不放弃。这或许是常人难有的、也应该学习的气魄吧。 人们总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看电影也是在看自己吧,最近自己最缺的就是用心专一和不顾一切奔跑的勇气。所以,当读到《劝学》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才会一下就想到阿甘奔跑的背影吧。也才会在有丰富的人格魅力的阿甘身上独独对这点感触颇深吧。 当下一个未来,再看这部影片的时候,不知道是怎样的自己又会看到怎样的阿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