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补贴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的一些思考
很久没有更新节目了,因为疫情的影响,自己心情也不是那么好所以节目快有一个月有更新了,今天我们继续来讨论年前的文件,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里面关于财政补贴收入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我们先来看文件怎么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这个情况也就说,财政补贴收入要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这种情况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是就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来讨论一下什么叫直接挂钩。
例1、我们销售一台车,政府就补助1000元,这种应该是叫做与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所以应当要缴纳增值税。
例2、企业与政府达成协定,火力发电属于亏损状态,只要企业能全年保证一定数量的发电,那么政府就会给一定的补助款。那么像这种情况,是不是要缴纳增值税呢?
例3、企业与政府达成协定、政府鼓励企业创新,只要企业当年创新项目达到一定数额,那么政府就会给一定的补助款。那么像这种情况,是不是要缴纳增值税呢?
例4、企业与政府达成协定、企业销售报纸,因为制造业成本过大,因此盈亏未知。政府规定,如果企业销售报纸发生亏损,则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将其填平,如果是企业盈利,则不予补贴。那么像这种情况,是不是要缴纳增值税呢?
我个人的理解,例2-例4都是不用交缴纳增值税的。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在这一号文后面专门出了一个问答。里面举的例子,明确提出,是要与价格和数量相关的这种,才要缴纳增值税。而对于补贴营运成本这种的是不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因此我觉得像上面例2-例4都是不用交缴纳增值税的,但是这个仅仅只是个人的理解,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也可以提出。
当然这号文里面也提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这一号文,这个文件当初主要是给新能源车补贴的。就是像例1一样,对于在2020年以后收到的,对于2020年的补贴,这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如果是2020年收到2020年之前的补贴就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当然这个文件出来之后,我觉得以后判断的重点,还是在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这个直接挂钩应该如何理解,估计税企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希望总局能够有进一步的文件能够进行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