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拉提故事”有奖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丰富文化旅游资源内涵,展示地方人文魅力,不断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具有那拉提特色和文化底蕴的旅游品牌,那拉提景区决定举办“那拉提故事”有奖征集活动,现特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那拉提镇市民)广泛征集历史、人文、风物、地名传说等旅游故事。
一、主办单位
伊犁州那拉提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二、活动背景
那拉提景区地处天山腹地,伊犁河谷东端,规划面积1848平方公里,是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那拉提草原是中国六大最美的草原之一,世界四大高山河谷草原之一,景区内资源富集,有草原、雪山、密林、河流、湖泊及各类野生动植物,是世界上哈萨克族人口聚居最集中的草原,被誉为集中反映和展现哈萨克族传统生活习惯的“露天博物馆”。那拉提旅游开发初始于上世纪80年代,是伊犁州旅游业的先行者和引领者,拥有森林公园、天云台、天界台、天牧台、游牧人家、塔吾萨尼、乌孙古迹、依提根赛、森林公园、代格拉斯、蛟龙出海、卧牛岗、沃尔塔交塔等著名景点。
三、征集内容
01老故事
征集那拉提历史、人文、风物、地名传说等旅游故事,包括那拉提景区发展历程、景区景点故事,以及与那拉提旅游相关的自然风光、历史掌故、神话故事、人物传说、民间趣事、民歌民谣、民俗风情或其他文学作品等(可附相关图片)。
02老照片、旧影像
征集包括涉及景区有关的老照片,包含但不限于重要活动、建筑、景区内服务设施、服务人员工作场景等,照片须有历史感、年代感,能体现出景区的发展历程,每幅照片可配一段文字描述。视频拍摄内容可参照征文内容。
03老物件
实物征集包括与景区相关的物件,包含但不限于门票、景区纪念品、工装等。
四、征集事项
01征集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以收购、借用与代管为辅。
1)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物品,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作入馆登记并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和捐赠时间。
2)收购:对文物所有者愿意出售有馆藏价值的文物或资料,经专家鉴定以合理价格收买。
3)借用与代管:文物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借与展览馆展出或交由展览馆保存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展览馆进行安全保管。
02征集要求
老照片征集要求:
1)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黑白、彩色均可,文件大小及尺寸不限(根据照片内容判定),尽量不小于3M;纸质照片要求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的均可。
2)老照片尽量附文字说明,注明每幅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件。
老物件、旧影像、老故事征集要求:
1)实物及视频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那拉提相关历史,提供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条件,不可盗用或伪造。
2)老故事范围要求内容里涉及那拉提相关历史故事等内容。
03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长期征集
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本启事所声明的内容。
五、奖励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为长期征集,通过无偿捐赠、收购、借用与代管等方式征集的老照片、老物件、旧影像、老故事,一经主办方采纳使用即奖励自驾游名额3个(价值900元)和收藏证书,获奖作品信息将刊登在那拉提景区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六、投稿及注意事项
01投稿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12451553@qq.com,提供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实物版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那拉提镇东街188号
邮编:835805
联系电话:何女士 18119232728(活动咨询)
注:电子版投稿截止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反映同一事件有两位以上供稿者,择优录用。对未获奖的作品,主办方将不作相关信息反馈,同时亦不会在未取得作者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02参评注意事项
1)所征集作品,必须以那拉提旅游资源、旅游景区(点)或风土人情为背景。
2)提供者必须对作品有完全著作权,应征作品如有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版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由提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主办方对所征集并经评审获奖的作品拥有使用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适当修改或对其部分内容进行摘取,包括用于外宣品、导游词、出版物、媒体宣传、招商展览等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