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
在上一章,阐述了百姓循天道而生的道
理,人的生命,天地所生,天地所养,天地所
蓄。所以人顺天道,则顺道而昌,人悖天道,
则逆道而亡。本章接着上一章,进一步阐述,
天生天杀之理。
勇於敢则杀,舍慈且勇,勇而敢为,是为
灭天循人。天人相决,则天杀人。是以勇于敢
则杀。
勇於不敢则活,不以人灭天,顺于天,循
天行,则天生之。是以,勇于不敢则活。
此两者,或利或害。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此两者,指天生,和天杀两者。
或利或害,天发杀机,可利可害。天发生
机,亦可利可害。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
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天生什么,杀什么,并不是人可以事先完
全掌握的,其不可左右。而且,天机无情,亦
不可乞灵,不可揣度。
就好比说,一堆夫妇在受孕之前,能事先
知道,他们未来生出来的孩子会是怎样的吗?
他们当然无法知道。只有等孩子生出来之后,
他们才能知道,原来自己的孩子生出来会长这
样。所以,天生之机,可得而不可知。
孩子生出来之后,这对夫妇能够预料,他
们的孩子,寿命会有多长吗,并精确到时辰?
显然也不可能做到。所以,天杀之机,亦可得
而不可知。
再进一步,理论上,他们生出来的孩子会
是什么样的,在可能性上是无穷的,为什么会
生出来这个孩子,而不是别的孩子,这背后的
原因,这对夫妇能够了解吗,显然也不可知。
天生天杀,皆不可知,天机之所以然,更不可
知。
不以人灭天,不以人助天,不以人乞天,
不以人度天。来之,安之,顺之,应之,化之,
合之,是谓敬天。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
天生天杀,皆有其机。天运天化,皆有其
时。得其机,百福至;食其时,百骸理。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天清地宁,天地不
与万物相争,而万物莫不由其出,生杀予夺,
皆存乎天。是以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不言而善应,万物千变万化,不过于阴
阳。天地以阴阳相推变化之,复以阴阳相推应
对之。
不召而自来,天生天杀,看上去像是有规
律,又像是完全随机的。而万事万物,又都像
是自然而然而来,自然而然而去。
繟然而善谋,天地万物,就像连成整体的
一样,生杀互根,生生死,死生生;恩害互成,
害生恩,恩生害。就好像,背后有一个擅长谋
划者,在推动着这一切。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国君治理国家,以人的那点智慧和能为,
怎么可能和天道之功相比呢。为什么人应该
效法天道而治国,因为天道是把一切都设计
好的,完备而永恒。人以自己有限的不完备的
一己之知,去以人助天,代天行德,是不自量
力,是败事有余,是画蛇添足。
所以,老子认为,只有天道,才能做到无
所不为,无所不治。天地创造了万物,推动变
化了万物,随着万物的变化,又能动态的根据
已有的变化,给出新的变化。而且,它可以通
过生杀恩害,使万物保持着自然均衡。在这样
伟大的力量面前,难道人不是很多余,很渺小
吗?
如此伟大的力量,在它面前,人何为呢?
人丧其天,要么畏,要么狎,生杀皆失其机,
是谓勇于敢则杀。人合其天,不畏亦不狎,生
杀皆得其机,是谓天人合发,是谓勇于不敢则
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