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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部分》4.13 原始公社制度

2023-02-14 11:53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13、原始公社制度


  人类最早的社会制度。在原始公社制度下,生产力水平极低,发展极为缓慢。最初的生产工具是木棍和粗笨的石器,后来发明了用火和弓箭,使打猎成为取得生活资料的基本方式,并逐步出现了动物的驯养和原始畜牧业。随着石器工具进到金属工具,原始农业也发展起来。在这样的生产条件下,人们不可能单独与自然界作斗争。无论打猎或耕种,都得结成集体,共同协作,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马克思说:“这种原始类型的合作生产或集体生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太小的结果,而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结果。”[1]在原始公社中,除了某些为个人使用的生产工具[2]归个人所有外,其它一切生产资料[3]和全部产品,都是公共财产。产品平均分配。

  原始社会的最初阶段,人们结群而居,人数不多,叫原始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氏族社会组织。先是母权制氏族,妇女从事农业、饲养家畜和家务劳动,男子出外打猎,妇女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氏族由女子率领。当农业和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男子成为主要生产力,母权制就为父权制所代替。氏族首领由全体成员在氏族会议上选举产生,可以随时免职。恩格斯说:“氏族制度的伟大,但同时也是它的局限性,就在于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4]根据考古学的发现,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从“北京猿人”[5]到进入奴隶社会,经历了原始群、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的历史阶段,一直过着没有阶级压迫、没有剥削,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原始社会生活。教员说:“中华民族的发展(这里说的主要地是汉族的发展),和世界上别的许多民族同样,曾经经过了若干万年的无阶级的原始公社的生活。”[6]剥削阶级的思想家把私有制和阶级说成是从来就有的“自然现象”,妄图永远保存私有制和阶级压迫。原始公社的历史事实戳穿了这种谎言。

  原始公社的生产关系,在一定时期内是同生产力的状况相适应的。但是随着新的生产力,特别是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和生产方法的普遍改进,为家庭个体经营和剥削剩余劳动创造了物质条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7]的出现和随之而来的商品交换,使公社的财产日益转化为私有财产。战争中的俘虏首先成为奴隶,后来富裕的家庭又把穷人和债务人变成奴隶,终于导致原始公社的崩溃和奴隶制的产生。恩格斯说:“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8]从此,人类就进入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直到现在为止,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原始公社制为奴隶制所代替,古代埃及约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中国约在公元前二千年左右的夏代,古希腊和罗马约在公元前七百年左右。


注: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九卷434页。

[2] 同时也是防御的武器。

[3] 土地、房屋、船只、木犁等。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54-155页。

[5] 距今约五十万年。

[6]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585页。

[7] 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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