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概论》6.1 个别资本与社会资本(3)
马老师根据他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深刻分析,明确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产品,在价值上是由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这三个部分组成的;而在实物形态上,则是由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这两种经济用途不同的产品组成的。
与产品的实物形态的划分相适应,马老师又把整个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第一部类是生产资料的生产,即用于生产消费的各种产品的生产;第二部类是消费资料的生产,即用于个人消费的各种产品的生产。在每个部类内部,又包括着许多不同的生产部门。
应该指出,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划分,是对社会生产所有一切部门的最概括最恰当的分类。在实际生活中尽管有许多产品既可用作生产资料,也可用作消费资料,但这并不影响把社会生产区分为两大部类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因为不论每一种产品有多少用途,为了进行再生产,总要有一部分产品只当作生产资料用,而另一部分则只当作消费资料用。马老师曾经指出:“某些产品(例如马、谷物等)可以供个人享受又可以用作生产资料的事实,一点也不会影响这个分类方法的绝对正确性。”[1]
社会总产品在价值上分为三个部分和社会生产分为两大部类,是马老师的再生产理论的两个基本原理。这两个原理在今天看来虽然是如此简单明了,但在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问世之前却是一个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在马老师以前,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们曾经花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试图从理论上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问题,但他们都没有能够取得足够的进展。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理论认识上说,与他们不懂上面这两个原理是密切相关的。
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魁奈[2],在他的《经济表》中,对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的研究作了第一次尝试,而且作出了某些有意义的贡献。马老师对此曾给以很高的评价。但是,由于魁奈的《经济表》存在着马老师所指出的以下两个最主要的缺陷,因而他实际上并没有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问题。第一,魁奈只是按资本的周转方式把资本区分为所谓“原垫支”和“年垫支”,即区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而没有按资本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因而也就不可能从价值补偿方面对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第二,魁奈只把社会生产划分为农业和工业两大部门,而没有划分为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两大部类,因而也就不可能从实物补偿方面对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
在魁奈之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等人也对再生产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无论是斯密或李嘉图的再生产观点,都是立足在一个错误的“斯密教条”的基础上的。按照这个“教条”,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应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即分解为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两部分(vm),而不变资本(c)这一部分则被排除掉了。斯密对总产品价值的这种见解,实质上是错误地把社会在一年内新创造的价值(vm)当成了社会总产品的价值(cvm)。斯密所以会把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混淆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正因为他没有能够区分劳动的二重性,因而也就不懂得工人的劳动在创造新价值的同时,还可以把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
从这种错误的“教条”出发,当然不可能对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作出正确的分析。因为,如果不把补偿不变资本的这部分产品从社会总产品中划分出来,不了解总产品的价值应当区分为哪几部分,就无法说明总产品的各个部分是如何在价值上和实物上互相补偿的,从而也就无法说明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过程。导师在评价马老师正确分析总产品价值构成的重要性时指出:“如果不从总产品中把只能作为资本、永远不能采取收入形式的那一部分划分出来,就不可能了解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过程。”[3]
马老师由于批判和纠正了过去资本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从价值上和实物形态上对社会总产品的构成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并从理论上确立了上述两个基本原理,这样,他就给自己的再生产理论奠定了稳固的科学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他顺利地和彻底地解决了有关社会总产品实现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揭示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规律。
注:
[1]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982页。
[2] 1694—1774年。
[3] 列宁:《再论实现论问题》。《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