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本递交专利申请,如何快速取得授权

【1. 早期审查】
早期审查制度是在日本加快审查程序中最常见的一种,无需官费。具体而言,利用早期审查制度,从进入实质审查到下发OA1所需的时间,最短可缩短为2个月。
如果在递交日本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实审请求,且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完全符合日本专利申请授权的条件,那么审查员便会直接下发授权决定,申请人从提交日本专利申请到获得日本专利授权只需要2个月。
如果日本专利申请在审查员下发OA1时被指出未满足其授权要件,申请人可以通过快速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3个月)来争取快速获得授权。这种情况下,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约6个月。
关于请求早期审查的申请人资格,这里需要明确一下,早期审查的请求限于申请人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第三人对他人的申请不能提出)。如果早期审查的申请人在日本没有地址或居所,则该程序应该由在日本具有地址或居所的代表代理。对于有多个申请人的情况,原则上是可以让其中一人提出早期审查请求,但是针对已经选定了代表人的情况除外。
同时申请人需要注意,早期审查请求可以与实审请求同时提出。
【2. 超早期审查】
超早期审查是针对尤其重要的申请而设计的,从字面上也可以推测出其是早期审查基础上的加快途径,也没有官费,但申请条件要比早期审查更为严格。超早期审查的申请必须在进入超早期审查程序之前已请求实质审查。针对申请人,超早期审查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与实施有关”且“与外国有关”,或者申请人属于初创企业且该申请“与实施有关”。
(2)申请超级早期审查之日之前的4周所完成的手续皆是通过网络办理的申请。
那么超早期审查的申请程序与早期审查的申请程序有何差别呢?超早期审查的申请程序大致和早期审查的申请程序相同,唯一不同之处在于,需要在“情况说明书”中注明该申请请求进行超早期审查。超早期审查可以进一步加速审查进程,大约平均在一个月左右就会收到OA1。
【3.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
日本专利申请PPH可分为以下三种:常规型PPH、PCT-PPH和PPH-MOTTAINAI。
第一种,常规型PPH是指申请人利用首次申请受理局做出的国内工作结果向后续申请受理局提出的PPH请求。
第二种,PCT-PPH是指申请人利用PCT国际阶段工作结果向有关专利局提出的PPH请求。
最后一种,PPH-MOTTAINAI,指的是在常规型PPH的基础上扩展了PPH受理条件,增加了首次申请源于其他局或后续申请受理局率先做出审查结果等情形。
【4. 优先审查】
优先审查,这种方式也无需官费。
根据《日本专利法》第四十八条之六规定,在申请公开后,如果第三方以实施有关专利申请的发明为业,或者申请人同实施者之间存在纠纷需要尽快解决,根据请求,可以要求对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
请求提出者可以是第三方或者专利申请人。申请手续包括提出优先审查相关的情况说明书。优先审查没有专门的审查程序。
关于优先审查,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如果该专利申请满足上述的条件,审查员可以进行优先审查,最快四个月内就会有最终的审查决定。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特许厅厅长对是否进行优先审查有自由裁量权,如果申请人对特许厅厅长做出的不进行优先审查的决定不服,也无法申诉。
早期审查的申请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或其代理人,但优先审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据第三方的申请而进行。
对于加快审查和优先审查,任何事件都不会触发加速程序的提前终止,但需要申请人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