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10.11 原因与结果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11、原因与结果
亦称因果联系,是揭示客观世界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事物或现象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原因是产生某种现象的现象,是造成某种结果的条件。结果是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是原因发展的必然结局。如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则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结果。事物或现象间的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有它产生的原因;同样,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
原因与结果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互相对立、互相联系、互相转化。当我们单独考察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时,原因与结果是互相对立的,原因就是原因,它不能同时又是结果;结果就是结果,它也不能同时又是原因。原因与结果又是互相依存的,原因只有相对于它的结果而言,才成为原因;结果也只有相对它的原因才成为结果。双方失去一方,它方也就不存在了。原因与结果互相转化有两种情况:原因与结果经常变换位置,在此时此地是原因,在彼时彼地为结果。如甲现象引起乙现象,乙现象又引起丙现象,乙对甲来说是结果,乙对丙来说又是原因。从不同的意义上来考察,原因与结果还会出现互为因果的情况。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原因,上层建筑是结果;但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来说,上层建筑又会成为经济基础进一步发展的原因。
客观事物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具体条件的变化,往往会出现“一因多果”和“一果多因”的情况。我们力求在多种原因中找出根本原因,在多种结果里看到主要结果,把握事物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