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历史沿革(第九期)
牡丹社事件
(一)牡丹社事件是日本对台湾高山族地区武装入侵事件,1871年12月琉球船只于台湾南部触礁,船员登岸后被牡丹社高山族人所误杀。琉球当时为中国属地,日本却声称为其领有,借口保护“属民”,策划侵略中国台湾。1873年日本政府派外务卿副岛种臣等来华交涉,中国声称:“二岛(台湾岛和琉球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自杀,裁次固在于我。”1874年五月日军于琅峤登陆,大举向牡丹社一带进攻,遭到以阿禄父子为首的高山族人民的反抗,迫于日军火力退入深山。日军为实现长期占领和不断扩张,在占领区内修桥筑路,并设立都督府。清廷得悉后派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福建布政使潘蔚为帮办前往台湾部署军事,加强海防。日军后援不继,又遇恶性疟疾流行,经英国公使威妥玛出面“调停”后与清政府签订《中日台湾事件专约》。清政府给日本政府白银50万两,作为“抚恤”及在台湾修路、建屋等补偿,日军于同年十二月撤军。《中日台湾事件专约》是1874年8月清政府与日本的不平等条约,1871年清朝贡琉球国(冲绳群岛)的贡船遇风飘至台湾南部触礁沉没,船上54人被当地高山族牡丹社人俘获,后经当地人营救,被送回琉球。因琉球与日本萨摩藩也有进贡关系,日本人认为这是明确琉球为日本属领,并向台湾扩张的好机会,于1874年5月派西乡从道率兵进攻牡丹社,遭到顽强抵抗。一向注视台湾的英国、美国立即作出要干涉的姿态,清政府见势后于当年8月同日本签订《中日台湾事件专约》。清政府为此事答应赔偿日本50万两银子,并承认琉球属于日本,日方才撤兵作罢。琉球王国原本在明朝时为中国的藩属国,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琉球不断向中国进贡,琉球历代国王都接受中国册封。1372年明朝太祖朱元璋对中山王察度发布诏谕,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贡,琉球成为明王朝的藩属。

(二)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从此琉球使节与清廷往来不断。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和1756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但是日本在江户幕府时期武力迫使琉球王国向日本进贡,等于琉球王国同时跟中国(当时为清朝)与日本称臣进贡。所以日本明治政府建立后一直想让琉球王国只向日本政府进贡称臣,进而并吞琉球,因此便等待机会下手。而在台湾方面清朝虽然在1683年顺利的将台湾纳入清帝国版图中,但是对于台湾的态度却一直犹疑不定,所以对于台湾的治理态度仅只于已经开发的区域。而对于尚未开发区域则以划分界线的方式限制人民越界开垦,并且不纳入统治范围内,因此成为后来日本出兵的有利条件。1871年10月一艘琉球宫古岛岛民的进贡船在回那霸航行时遭遇台风,漂流至台湾南端,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上岛登岸。但后来他们因闯入高士佛社台湾原住民住地,遭台湾原住民杀害54人,逃过一劫的其余12人则在当地汉人营救下前往台南府城,然后转往福州乘船归国。1873年11月日本政府派外务卿副岛种臣以“中国派遣特命全权大臣”的身份出使中国,针对宫古岛人遇害事件试探清廷的态度,随员柳原前光到清政府总理衙门询问琉球漂流民被杀事宜。柳原前光提出:“贵国台湾之地,贵国所施治者仅及该岛之半,其东部土番之地,贵国全未行使政权,番人仍保持独立状态。遭其掠杀,故我国政府将遣使问罪。”
(三)清廷总理衙门大臣吏部尚书毛昶熙及户部尚书董恂表示:“番民之杀琉民,既闻其事。夫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过问?”柳原前光争辩说琉球为日本的国土,清政府应惩罚杀害琉球人的番民。毛昶熙说:“杀人者皆生番,故且置化外,皆不服王化。”柳原前光说:“生番害人,贵国舍而不治,我却将问罪岛人。”清廷官方表示遇害之宫古岛人皆已接受中国之抚恤及遣返处理,此事件与日本无关。副岛种臣则大争琉球为其属地,又陈述小田县民遇害的详情,并且问为何清朝不惩办台番。毛、董则以“生番”(不顺服清廷的台湾原住民)不服王化为理由推搪,又说:“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这正中副岛种臣之下怀,“化外之民”的说法成为日本出兵台湾的借口和依据,是次出兵是为“牡丹社事件”。台湾地理位置的极为重要,欧美各国对台湾时时想染指,在东方的新兴国家日本更是不落人后,对台湾虎视眈眈居心叵测。在1871年十一月有琉球宫古岛人民69人因海上遇风,船漂至台湾琅峤附近的八瑶湾(今屏东县满洲乡),溺死三人,66人上岸。66人进入牡丹社之地盘,被牡丹社排湾族原住民杀害54人,尚有12人幸运逃出,获得社寮居民刘天保、杨友旺、宋国隆等人的救助才得脱险,由台湾官方转送福州。1872年六月闽浙总督文煌,福建巡抚王凯泰连衔奏准遣送此12人归返琉球。当时琉球仍为中国藩属国,日本在长期的锁国政策下琉球与日本并无关联。自明治掌权后即打破锁国政策,明治见琉球人民在台湾被杀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在1872年九月册封琉球王尚泰为其藩主,强拉日琉之关系。

(四)同时照会各国公使,申明琉球已归日本,作为侵台之借口,并故意散布日军将进攻台湾之谣言。1872年驻福州的日本领事馆,并派陆军少佐桦山资纪(后任第一任日本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后为第四任台湾总督)以及水野遵(后为第一任台湾民政局长)、黑冈季备、福岛九成等人前往台湾。六月由日本出发先到北京,再转香港乔装为商人,再由福州搭广东号轮船渡海来台湾。到台湾后又得到驻淡水英国领事的协助,分头遍历台湾各处,这样费事来到台湾是为攻打台湾事前的情报工作。这群人细访民俗,密探防备并采测沿海水深等。这样调查后在1873年三月特派外务卿副岛种臣为全权大使、外务大丞柳原前光为副使搭龙骧舰赴北京,副岛命柳原会见军机大臣吏部尚书董旬及吏部尚书毛昶熙,为牡丹社事件开始交涉。毛昶熙答之曰:“生番皆化外,犹如贵国之虾夷,不服王化,万国之野蛮人大部如此。”柳原再曰:“生番杀人,贵国拾而不治,故我国将出师问罪。唯番域与贵国府治犬牙接壤,若未告贵国起役,万一波及贵辖,端受猜疑,虑为此两国伤和,所以予先奉告。”毛昶熙答曰:“生番既属我国化外,问罪不问罪由贵国裁夺。”柳原后叮咛曰:“唯系两国盟好,一言声明耳。”谈判破裂,副岛电告本国政府大政大臣三条实美,副岛柳原等同年七月返回日本。日本和清国在谈判之中又有日本秋田县民四名亦漂至台湾东部海岸再遭劫掠,于是日本明治天皇依据大政大臣三条实美之奏章,向外界公告军事行动,派兵至台湾。各国此时也表明态度,驻日美国公使敏哈某与英国公使把克须发表声明保持中立。
(五)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日本明治维新之元勋西乡隆盛之弟)搭乘高砂舰,率领日军三千六百余人从长崎出发,直扑台湾。闽浙总督李鹤年这位管辖台湾的最高长官在得知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致满清国政府声明书后才知人家已经出兵而惊慌不已,于是马上写信阻止,但西乡置之不理,于1874年三月二十二日从琅峤湾(车城湾,今之射寮村)登陆、枋寮巡检王懋功、千总郭占熬虽派兵在琅峤,但见到日军登陆后也没有阻止,任日军毫发无伤大摇大摆上岸。满清军根本就没有国土观念,此后日军三千六百余人六月二日分三路开始进攻牡丹社,行同海盗也等于对台湾不宣而战,也符合满清官员毛昶熙的言论(生番既属我国化外,问罪不问罪由贵国裁夺)。在台湾的原住民方面明知日军现代化的装备而不是对手,可是自己的土地更需要保护,不惜以牺牲自己生命让敌人吃足苦头,所以排湾族的台湾原住民据石门凭险扼守、埋伏血战。但日本军的炮火猛烈,终于败退。日军攻陷石门,再进攻牡丹社。展开超越限度的大报复,烧毁村庄,大量杀屠建威,附近57社被迫相继归伏。日军方面因作战于险恶之地形,山路狭隘,重装备派不上用场,补给困难,死伤累累。而强悍的排湾族并不投降仍据深谷,频出阻击。因此日军陷入泥沼,进退维谷,战死者虽仅12人,而病死者达561人。已损失原攻台兵额六分之一,只得放弃前线退守龟山,为维护日军的名誉。不可以尚未战胜而退兵,所以持久之计,屯兵开荒。日政府则见军事上并没有胜利,乃决定改以外交途径谋求解决。北京满清政府闻报后即派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到台处理,虽循外交谈判途径,但日方总认为“生番不隶中国版图”,往来辩论。

(六)后乃诏令海疆戒严,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及直隶总督李鸿章即奏准特绶于总理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赴台监视日军动态。另在樽俎折冲之间,期以日军尽快退兵。沈葆桢奉命于1874年六月三十一日率领福建水师赴台,又命福建陆路提督唐定奎及福建巡抚王凯泰率兵二万五千准备出发。沈葆桢至台湾后坐镇府城,并造派分巡台湾兵备道夏献纶,前往琅峤会见西乡从道。同时在国际上日、俄对库页岛问题已起争执,又英、美两国向台湾注视,对日军犯台时在此时均公开表示不满。英国派驻台湾领事乘英国军舰到琅峤视察,驻日英使向日质询并提抗议书,美国令驻日公使禁止美人美船参加日本侵台事件。日本政府看遣台日军的战况不佳,深恐战事胶着以至全军覆灭,即特派日本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利通赶赴北京。大久保于同年九月十日至北京前后谈判七次,初索赔军费三百万两。满清政府也昏庸到底,除赔银五十万两外在和约中确定:“日本此次声称为保护琉民而进兵入台,中国不指为不是。”这是更大的损失,等于承认日本有权保护琉球,中国无形中丧失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同时让世界各国认为大清帝国愿意赔款并不敢作战。十月三十一日由驻北京英国公使威绥玛居中调停,和约成立,日军在登陆地的龟山建碑纪念后退出台湾。这件日本借口牡丹社事件侵犯台湾,满清政府赔夫人又折兵的情况下于此告终。但是日本政府这次出兵台湾仅花小代价就获利庞大,并因此使图谋台湾的野心更加炽烈,而成为后来占据台湾的头一个步骤。
(七)这牡丹社事件中可以很清楚看到拿起武器迫使敌人撤出台湾的并不是满清政府,也不是汉人系台湾人,而正是原住民系台湾人。日本人开始向英、美等国租用轮船,雇用美国军事顾问,准备对台湾出兵,征讨台湾少数民族,并派遣桦山资纪、水野遵来台调查。最初这些国家的驻日使节均对日本做法没有异议,但到出发前夕英、美等国却转变态度表示反对,因此日本高层下令军舰延期出发,但在港口整装的军方却不予理会。1874年5月10日日军于射寮(今屏东县车城乡射寮村)登陆,5月18日到5月21日日军与台湾抗日派少数民族有小规模接触,互有伤亡。5月22日佐久间左马太率领日军150人进抵石门(今屏东县牡丹乡石门村)遭到抗日派少数民族强烈抵抗,最后日军陆战队攀上峭壁后居高临下让情势逆转,少数民族败逃,牡丹社酋长阿禄古父子身亡,经此一役后多数采取观望态度的少数民族皆靠向日本。6月1日起日军分三路扫荡抗日派的牡丹社、高士佛社、女奶社等少数民族,沿途只有小规模抵抗,占领后焚烧村屋并撤回射寮营地。7月1日牡丹社、高士佛社、女奶社终于投降,日军移营龟山(今车城乡海洋生物博物馆附近)长期驻扎,但在热病侵袭之下日军纷纷病倒,总指挥西乡从道中将要求日本政府早日撤兵。一开始清政府仍不以为意,但到了战争开始后清廷才意识到事态严重。因此于5月下旬派遣沈葆桢来台查看,办理台湾海防及对各国的外交事务,之后与日本大久保利通进行谈判并签订《北京专约》。

(八)日本为了切断清朝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以彻底吞并琉球,后来曲解《北京专约》,指清朝已承认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所以清朝承认琉球人是日本属民,琉球属于日本。但清朝澄清北京专约所指之“民”只是1873年漂流到台湾被生番杀害的小田县(今冈山县)之民,不包括1871年被杀害的琉球漂民,但日本不理会。1875年7月日本逼迫琉球与中国断绝关系,命令琉球停止对清朝贡,不接受清朝册封,撤销位于福州的琉球馆。1879年1月日本勒令琉球国王尚泰宣誓遵奉日本国法,同年3月日本派军警占领尚泰的住所,4月将琉球改名为冲绳县。日本向清朝索赔50万两白银,虽然对日本这样一个东瀛小国赔款十分有失大清帝国的体面,但考虑到1840年以来大清帝国积贫积弱的实际情况,为避免节外生枝的清廷最终选择花钱消灾,毕竟50万两对于整个大清国来说不过九牛一毛。钱是赔了,但是被这样同属被西方列强打压的小兄弟欺负的事实还是在朝中激起轩然大波。由总理各国事物衙门牵头,群臣纷纷上奏,强调海防,引起年轻的光绪帝高度重视,由此展开一场关于海防战略的大讨论。清朝最后决定分别成立北洋水师和南洋水师,任命李鸿章为北洋通商事物大臣,总管北洋水师,任命沈保桢为南洋通商事务大臣,总管南洋水师。经过本次事件后清朝认识到台湾的重要性,对统治台湾的态度有极大的转变,在最后统治的20年(1874年-1894年)中积极建设台湾。
(九)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是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不合理条约,1905年9月5日日俄签订《朴茨茅斯条约》,正式结束两国为争夺我国东北而进行的战争。该条约第五条规定:俄国政府以中国政府之允许,将旅顺口、大连湾并其附近领土领水之租借权内一部份之一切权利及所让与者转移与日本政府,俄国政府又将该租界疆域内所造有一切公共营造物及财产转移让于日本政府。第六条规定:俄国政府允将由长春(宽城子)至旅顺口之铁路及一切支路,并在该地方铁道内所附属之一切权利财产以及在该处铁道内附属之一切煤矿,或为铁道利益起见允许经营之一切煤矿,不受补偿且以清政府允许者均移让于日本政府。根据这些规定时日本于1905年11月2日任命外相小村寿太郎为全权大使前来北京同清政府会谈,清政府也任命庆亲王奕劻、外务部尚书瞿鸿禨及直隶总督袁世凯为全权代表,双方经过近五个星期的谈判后于12月22日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共3款,另有附约12款。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日俄《朴茨茅斯条约》中给予日本的各项权利,允许开放奉天的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的长春(即宽城子)、吉林省城、哈尔滨、宁古塔(今宁安)、珲春、三姓、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共16处为商埠;设立"中日木植公司",允许日本在鸭绿江右岸地方采伐林木;日本得继续经营战时擅自铺设的安东(今丹东)至奉天的军用铁路至1923年,届期估价卖给中国;日本得在营口、安东和奉天划定租界。《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扩大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利益,实际上将东三省南部纳入其独占的势力范围。
西来庵事件
(一)“西来庵事件”于1915年发生于中国台湾的噍吧哖(台南玉井),所以又称“噍吧哖事件”。起义事件领导者为余清芳,所以亦称“余清芳事件”。这个事件是日据时期台湾人武装抗日事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当时余清芳在台南市“西来庵”王爷庙假借神佛名义宣扬抗日思想,后来又认识台中人罗俊及楠梓人江定,于是共同密谋组“大明慈悲国”。宣称日本据台20年气数已尽,余清芳受王爷神示说中国将派大军前来支援。消息被总督府侦知,余清芳潜逃,日军入山围剿,至1916年4月事平。被捕者达1957人之多,其中866人被判死刑,在舆论压力下四分之三的死刑犯被减刑为无期徒刑。西来庵事件又称为噍吧哖事件,发生于1915年,是日据时期台湾人武装抗日事件中规模最大、牺牲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台湾人第一次以宗教力量结合反抗日本统治的重要事件。因为策划革命的地点在台南市西来庵王爷庙,所以称“西来庵事件”。起义事件首要人物是余清芳(1879年-1916年),所以也叫“余清芳事件”。台南厅人余清芳于台南市“西来庵”假借神佛的名义来宣扬其抗日行动,之后其认识台中人罗俊及楠梓人江定,密谋组“大明慈悲国”。并以宗教方式催眠信徒,宣称日本据台20年气数已尽,他受到王爷的神示担任“台湾人的皇帝”,更宣称中国将派大军支援。然而举事尚在酝酿即为总督府所破,余清芳于事泄后即潜入山中,并曾在噍吧哖(今玉井乡)与日军相战,至翌年4月被诱出山,此事件亦使台湾人民抗日运动由武装转型为社会与政治运动。

(二)1915年台湾爱国者余清芳、罗俊、江定三人为首举行反日起义,他们以宗教为掩护,以西来庵为根据地进行活动,日本人称之为“西来庵事件”。余清芳的势力遍于全台湾,跟祖国也有联系。这一年五月他们的计划暴露,六月罗俊被捕。7月9日余清芳和江定率众袭击日寇屏东甲仙埔支厅各派出所,杀死日寇30多人。转战台南,与日本人奋战达40多天,后遭失败。余、江、罗三人均壮烈牺牲,西来庵事件是日本统治台湾期间所发生规模最大的一件武装抗争事件。噍吧哖是地名,即今日的台南县的玉井乡,此一武装抗争事件主要的战役都发生在此地,所以称做“噍吧哖事件”。又由于此事件是因余清芳(1879-1915)、罗俊(1854-1915)和江定(1866-1916)等人不满日本政府而意图发动武装抗争,建立自己的领导政权,因此也称为“余清芳事件”。余清芳等人常在今日台南市一个叫做“西来庵”的王爷庙聚会密谋起事,此事件也被称为“西来庵事件”。他们原订在1915年8月发动战争,但在这一年5月底就为日本政府所觉察,6月底罗俊被捕,余清芳等核心参与者决定与江定等地方领袖所领导的武装组织联合。在此一武装抗争事件中参与抗争的人虽然遍及台湾的北、中、南部,但绝大部分的人是住在台南和高雄山区,而武装冲突也以这些地区的十五个村庄为主,包括沙仔田、芒仔芒、竹围、三埔(以上四村位于今台南县玉井乡)、冈仔林、内庄仔庄、左镇(以上四村位于今台南县左镇乡)、菁埔寮、中坑、南庄、北寮、竹头崎(以上五村位於今台南县南化乡)以及阿里关、大邱园、茄苳湖(以上三村位于今高雄县甲仙乡)的十五个村庄。

(三)就地理环境而言这些地区形多为丘陵与高山,以住民的背景来说1915年时当地有闽南人、客家人与平埔族共居。从1915年7月初开始余清芳和江定发动一连串的攻击事件,烧毁许多派出所,杀死数十名日本和台湾警民。8月初日本警察和军队反攻,双方在噍吧哖虎头山兵锋交接,余清芳等人不敌日本的机关枪和大炮而死伤惨重。日方军警随后在附近村庄以及余清芳等人逃亡藏匿的山区进行大规模的搜捕行动,烧毁许多民房,并有一些百姓遭到报复性的杀害。8月22日余清芳被捕,并且在9月23日被处以死刑。不过由于江定等人仍然在逃,日本政府为了避免南化地区的村民暗中资助他们,因此一方面派人继续搜捕,另一方面则将此一地区的大部分居民迁到噍吧哖庄暂住。到了十月初日人更尝试派遣参与起事者的家眷妇女、儿童,携带口粮上山寻找及劝降,但这个方法并没有收到任何的效果。到1916年4月日本政府才通过地方人士的交涉来说服江定自首,江定等人于1916年9月被处以死刑,噍吧哖事件终告落幕。噍吧哖事件从余清芳等人开始策画起事到江定等人被审判处死,前后约两年的时间里有1957名台湾人被逮捕,其中遭到起诉的有1482人,而被判处死刑者高达915人。实际上被处以死刑者有135人,也有接近300人则死于监狱之中。噍吧哖事件与1930年台湾高山族武装抗争的“雾社事件”是日据时期台湾两个大规模的武装抗争事件,若比较这两个事件时就起事初期所杀死的日本官吏、警员及眷属人数而言噍吧哖事件不及雾社事件之多,不过无论就事件的持续时间、事件直接影响的范围、动员人数、被捕及被判刑人数、死亡人数等方面噍吧哖事件皆较雾社事件为多,规模也更大。

(四)举例来说以起事地点居民的死亡人数而言雾社事件的死亡人数大约为900人,而本事件的死亡人数则高达数千人(包括阵亡、被杀害、被处以死刑、狱中死亡、以及因生活环境恶化而病死的老弱妇孺等)。西来庵事件的领导者叫余清芳,因此这场反抗又被称为“余清芳事件”。1895年日军初临台湾,17岁的余清芳就参加武装抗日活动。日本人逐渐控制宝岛后局面平息,余清芳也暂时平静,还谋到差事,内心却从未向现状妥协。1904年余清芳辞去巡查补之职,出入台南各地,搞一些擦边球式的活动。他加入秘密江湖社团“二十八宿会”,反日、抗日的言行越来越明显。日本警察的嗅觉是灵敏的,很快盯上这个危险分子,将他拘押起来,送往“浮浪者收容所”进行“管训”,监禁时间长达3年。余清芳针对日本人的“反骨”不会软,也许就在沉浮跌宕岁月里他一直思考更有力的反抗办法,他找到的策略跟算命先生刘乾如出一辙,是打出“神佛皇帝”的名义。余清芳后来终于有了据点,就是“西来庵”,他先跟这座庙宇的几个董事结识,后来直接成为西来庵的负责人。他逐步发展信众,被尊称为“余先生”,有人传说他有神力和神通,有人相信他是皇帝的中介者。当时台南的老百姓流传说山中有新“皇帝”出现,手长过膝,耳大及肩,这显然借鉴《三国演义》中刘备的形象。除了余清芳外西来庵事件还有另外两个领导者,一个叫罗俊,一个叫江定。罗俊是台中人,在大陆亲历目睹如火如荼的辛亥革命后深受感染。1915年1月余清芳与罗俊会面盟誓,决定由余清芳负责南部,罗俊负责中北部,寻找机会共同起事。江定是台南人,长期从事抗日武装斗争,在深山中扯起一支队伍,余、江两人会面后江定成为余清芳的副将。

(五)余清芳继续以神佛皇帝的崇拜联络民众,扶乩、请神等手法通通使出。组织和宣传活动的内容主要有:打出“大明慈悲国”的国号,宣称日本据台20年气数已尽,到1915年不得不退出;宣称五福王爷已经发出神示,由余清芳担任“台湾人的皇帝”(他不止是“皇帝”的信使),中国大陆将派出大军支援,台湾人应当里应外合,一举击退日本。余清芳等人着眼于岛内活动,也没忘观察大陆局势。1915年4月日本向袁世凯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逼迫接受“二十一条”,激起大陆民众反日情绪的高涨。余清芳和罗俊商定抓住时机,在台中、台南一起暴动。箭在弦上之际意外发生。1915年5月日本警察在基隆开往厦门的一艘轮船上逮捕余清芳的一名同党并搜出密信,暴动计划泄漏,总督府展开全岛大搜捕,余清芳等人被迫转移。6月罗俊被捕,7月暴动者袭击一支日本警察队伍,击毙巡查。余清芳自此率众四处袭击警察及家属,获取枪支弹药,与日警展开激战。集结而来的优势日警部队发动围攻,暴动者终于被击溃。8月余清芳误入日警和出卖者的陷阱,不久后江定也被诱捕。余清芳、罗俊、江定3个领头者注定会被日本人处死,这次暴动前后死难的台湾人达到3万,震惊世界,阴影一直笼罩宝岛十多年。对于余清芳,对于算命先生刘乾,日本人很容易就可以攻击他们装神弄鬼,是邪魔外道。但日本人那么了解中国历史,不会不明白神道信仰从来都是民众在绝望中反抗的精神武器。余清芳和刘乾能动员信众,发起注定失败的反抗,当然用了一些“精神控制”的法子。在他们的经验里面临一个无望又无助的年代,要跟强大蛮横的统治者干一场,也许只能从“天堂”和“天命”中获得勇气、希望。
雾社起义
(一)亦称雾社事件是1930年台湾雾社(今属南投县仁爰乡)高山族人民的武装起义,雾社位于台湾中部,居住高山族11个部落,是日本统治“番地”的中心之一。日本殖民者在这里大兴土木,用武力强迫雾社人民进森林砍伐巨木。森林是雾社人的圣地,巨木是他们的保护神圣。他们忍无可忍,推举迈勃社首摩那·罗达奥为领袖,决定于1930年10月27日 (是日本殖民者为纪念侵台罪魁举行神社祭日)举行起义。这一天黎明雾社1230余高山族人冲进各社警察所,消灭日警130余人,将雾社全区占领3天,后又转入深山老林坚持斗争1个多月。日本殖民者进行残酷镇压,起义队伍在日本飞机、大炮的猛烈轰击下800余人壮烈牺牲,起义失败。1930年10月27日赛德克族群马赫坡社首领莫那·鲁道长子举行婚礼,由于一名日本巡查破坏赛德克族群的风俗,导致赛德克族群民众长久积蓄在胸的抗日怒火爆发。在莫那·鲁道的领导下雾社赛德克人于10月27日发动起义,袭击警察所,杀死警察,夺取枪械弹药,在整个起义过程中杀死日本人134名。日本殖民统治者得知雾社起义消息后立即从各地调来军队予以镇压,日军对赛德克人施放毒气,起义人员死伤较多。赛德克人撤至山林,利用熟悉的地形与日军展开游击战,日军死伤半数。在这种形势下日军改变对策,施展诱降手段,鼓动起义队伍的家属前去劝说。此招不灵,日军恼羞成怒,对不屈的山民发动更加疯狂的进攻。日军动用大炮、催泪弹和毒气弹,致使起义民众大部死亡,完全失去抵抗能力,起义失败。雾社赛德克人总人口不过2100人,在这次起义中900余人战死或自杀。1931年殖民当局利用赛德克族群内部的分裂,用借刀杀人方式挑起赛德克族群内部仇杀,制造第二次雾社事件。

(二)台湾同胞的武装抗日斗争虽然遭到日本统治当局的镇压,武装斗争一度平息下来。但是沉寂几年的台湾同胞又重整战旗,开始与以往不同形式的民族抵抗运动。这场抵抗运动以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为主体,以唤起民族觉醒为目的,争取台湾的解放为己任。这场运动的领导者大多出生在台湾,如林献堂、蒋渭水、蔡培火、连横、赖和、杨逵等人,这场民族抵抗运动与前期的武装斗争构成台湾同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洪流。1930年的一天阳光明媚,在今台湾省南投县一个因多雾而被称为雾社的山乡,当地的赛德克人身着盛装,庆祝部落酋长莫那·鲁道的儿子莫那·马宏达新婚。正当赛德克人载歌载舞欢庆之时日军驻雾社的警官山前的到来使气氛骤然紧张,人们气愤之下歌舞随之停止。这个平日里百般刁难赛德克人的山前在雾社地区干了不少坏事,虽然人们恨透这个家伙,但也不敢把他怎么样。他身后有日本驻台宪兵队撑腰,这帮凶残至极的鬼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莫那·鲁道强忍住怒火,命儿子给山前敬酒,而山前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却因为莫那·马宏达的手上涂有牛血竟三次掀翻酒盅。这一不礼貌的举动可激怒平日里淳朴善良的赛德克人,于是莫那·马宏达在弟弟莫那·阿杰的协助下将可恶的山前痛打一顿,赶出山寨。莫那·鲁道预感事情不妙,便亲自带上礼物上警察所道歉。但警察所的日本人不问是非曲直,蛮横无理,毫不领情。而且扬言:“赛德克人若不交出莫那·马宏达和莫那·阿杰,日本宪兵将踏平赛德克山寨,血洗雾社。”莫那鲁道回到部落后回想起日本人对赛德克人犯下的种种暴行,看了看眼前的处境,为了给民族求得一隙生存之地,莫那·鲁道与族人经过精心策划后决定发动起义。
(三)起义时间就定在10月27日,这一天是日本在占据台湾过程中北白川宫能久亲王遭受义军重创死亡的日子,台湾殖民当局定这一天为“台湾神社祭”日。雾社的小学每年这一天都要举行运动会,周围的日本人都要来参观和集会,正可利用日本人不备进行突袭。莫那·鲁道等人商定起义行动分为两步:先袭击雾社周围的警察驻地,再聚集到雾社,攻击小学运动会会场。凌晨3时开始起义民众分数路开始袭击马赫坡、勃阿伦、荷戈等处的警察驻在所,杀死平时作威作福的警察,切断电话线,破坏桥梁,一切都进行的非常顺利。在27日上午8时之前300多起义民众已经分为两路:一路由莫那·鲁道率领,突袭雾社的派出所、樟脑公司、日本人宿舍和邮局等;一路由花冈一郎率领,进击雾社小学操场。雾社的日本人一点也不知晓大难即将临头。8时小学的运动会准时开始,全体人员正肃立举行升旗仪式,突然一个原住民青年提刀闯入会场,只见他冲进“来宾席”后手起刀落,就将台中州理蕃顾问管野政卫的头砍下。在场的日本人都惊呆了,尚未明白是怎么回事时花冈一郎已经率队冲入操场,只见刀光闪处日本人纷纷倒下。操场上当时还有100多汉族人,起义民众只杀日本式装束的人,对于汉族人时只要求他们尽快离开。不到一个小时小学里的日本人都被杀光,其中还有两个汉族人因穿和服而被误杀。莫那鲁道率领另一支人马杀进雾社的派出所、邮局等处,很快解决战斗。这场战斗共计杀死134名日本人,伤数十八,缴获130余支步枪、2万多发子弹和一挺机关枪。莫那·鲁道又派人破坏雾社附近的铁路,并在进入雾社的必经之地眉溪设置工事,以阻遏日军进攻。

(四)直到将近中午小学校的一名侥幸躲过起义民众的督学逃奔下山,雾社发生起义才为当局所知。此事立刻震动总督府,第二天台湾的报纸大肆对所谓“凶蕃”进行渲染和声讨。总督府立即组织1100多名警察、800多名陆军以及1300多名军夫的讨伐部队紧急集结,开赴雾社,31日双方展开激战。日本殖民统治当局还用加急电报报告日本政府,请求火速派兵增援。日本政府接到报告后从本土派出多艘军舰和十几架飞机运兵到台湾,会同日本驻台的海陆空军和警察一起围攻雾社。日军在大炮和飞机的支持下进攻马赫坡等社,他们先用山炮猛轰,把马赫坡、罗得夫、荷戈、束库各社的房屋炸成一片废墟,然后调步兵发起冲锋。起义群众依靠断墙残壁的掩护,在枪林弹雨中跟敌人进行殊死的搏斗,使敌人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到1930年11月3日各社相继沦陷,起义群众撤退到山地继续坚持战斗。起义军中有不少百发百中的猎手,退到山地以后他们在丛林中居高临下,向爬上山来的日军射击,一枪打死一个,使得日军裹足不前。日军用山炮对着山头乱轰,飞机也漫无目的地狂轰滥炸,森林燃起熊熊烈火,迫使起义军向更深的山区撤退。日军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向起义军施放糜烂性毒气,使得起义军遭到重大伤亡。虽然莫那·鲁道指挥起义民众进行拼死抵抗,然而由于兵力火力对比大悬殊只好决定率青壮年退守山林,并命各社老弱进入密林避难。一些老弱和妇女为坚定亲人奋战到底的决心,依据本族风俗纷纷在密林中自缢。莫那·鲁道率众退入山中的岩窟中进行坚守,这个岩窟凭借天险易守难攻,洞中有水且存有粮食。日军的大炮等重武器无法施展,莫那·鲁道还不断率勇士出击,袭击不熟悉地形的小股日军。
(五)日军一时无法取得进展,先派人前去招降,为莫那·鲁道所拒绝。继之又挑动与马赫坡等社结有宿怨的万大、陶珠亚等原住民部落进攻,也未能奏效。起义民众在洞中坚持一个月后存储用光,日军见屡攻不下,于是决定采取最野蛮的手段,利用飞机先后投了800多枚毒气弹,致使起义民众死亡惨重。当年12月1日莫那鲁道认为最后时刻已经到来,走入最隐蔽的密林之中自杀,尸体几年后才被发现。花冈一郎先杀死妻子,然后剖腹自杀。花冈二郎令其妻子逃往娘家,和其族中勇士也自杀而死,“雾社起义”至此失败。“雾社起义”使日本统治者大为震惊,为了杀一儆百,日本殖民者使用最残忍的手段进行报复。不但将参加起义的诸社村落夷为平地,还对许多无辜的民众进行屠杀,并将人头砍下,以展示他们讨伐“凶蕃”的“赫赫战功”。马赫坡等参加起义的六个社原有1400多人口,经过日军的屠杀后仅剩下500余人。尽管如此但日本当局还要对他们斩尽杀绝,日本当局先将六个社的头目十余人以主谋的罪名加以拘押,然后秘密地全部处决。六个社余下的人口,当局将他们集中迁往雾社的罗得夫、西巴岛西社严密看管,并暗中唆使陶珠亚部落进行报复。1931年4月25日深夜陶珠亚部落携带日本当局借给的枪械冲进这六社残余部众的栖息地,六社余众手无寸铁,面临突袭时只有束手待毙,结果又有250余人被杀。经此屠杀后六社仅剩298人,这被称为“第二次雾社事件”。日本当局对于他们还不放心,又强迫他们迁离雾社到埔里北面的川中岛,继续进行持续的压迫,1937年这六社残众只剩下230人。自日本占据台湾之后殖民当局采取所谓“威抚并用”的“理蕃政策”,这个政策的中心是通过建立最为野蛮的警察制度,使用最残忍的屠杀手段来迫使原台湾少数民族屈服。

(六)即使是所谓“教化”也同样是通过高压手段来实现的,所以像雾社这样的所谓接受殖民当局“教化”的“模范蕃地”爆发反抗也就是必然的了。雾社起义几天后正巧雾社附近的一所生番小学(日本人称原住民为番人,意为野人。并在台湾大肆推行奴化教育,以此磨灭台湾人的民族意识)召开运动会,警察所的日本人都前来观看。他们将武器放在保管室中,只派两个人看管。赛德克人在莫那·鲁道的率领下并在该小学两名赛德克人教员的指引下摸进校园,他们先是袭击保管室,把武器拿到手之后进而杀了在操场的18名日本警察,另有一日本警察逃脱,由此揭开雾社起义的序幕。随后此事传遍全台湾,台湾人无不钦佩雾社赛德克人的英雄虎胆。日军大为震怒,纠集在台日军2万多人,对人口仅两千的雾社地区大肆围剿。莫那·鲁道率领众人用缴获的几杆步枪、自己的猎枪以及大刀长矛等简陋武器迎战,由于双方力量悬殊,莫那·鲁道在与敌人的一次交战失利后损失不少兵力。为了保存实力,他只得将队伍撤往大山,从长计议。临走时妇女们为了不拖累队伍纷纷要求留下,在依依惜别的哭声中起义队伍离开了。妇女们不甘受辱,纷纷在写完血书后穿戴好盛装、自缢而死,以死捍卫赛德克族群最后的尊严,场面异常悲壮。日军进入雾社后下令烧毁村寨,继而进山围剿。由于山高林密、地形复杂,于是日本人不顾《日内瓦公约》的规定丧心病狂地向雾社周围的山上投放刚研制出的毒气弹。500名赛德克勇士在弹尽粮绝,丧失战斗力之后不愿落入敌手的他们,毅然选择死亡。他们在被赛德克人誉为“神树”的杉树下集体自缢而死,场面异常惨烈。
(七)20世纪40年代有人在山中采药时无意中在一个山洞中发现一具扭曲的遗骨,遗骨手中还握有一杆猎枪,当日本人得知这是莫那鲁道的遗骨时竟残忍地将作为标本用于实验。抗日战争结束后人们找到英雄的遗骨,在南投县为其修建陵园,借以缅怀英雄。虽然雾社起义已过去90多年,但是这场起义却永载台湾抗战的光辉史册,它是赛德克人用生命捍卫民族尊严的典范,它更是台湾少数民族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它不仅是台湾人民抗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民族抵抗外敌侵略不可忽视、分割的的一部分。“雾社起义”是反抗日本殖民当局残酷统治和压榨政策的一次大爆发,雾社参加起义的诸部落只有千余人,却敢于起来反抗殖民当局。面对凶恶的殖民者时宁可战死也不投降,这充分说明包括台湾少数民族在内的台湾民众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不屈不挠精神。日本当局为了尽快地镇压起义,不惜动用包括毒气弹在内的武器对付只有非常简陋武器的起义民众,更加显示出日本在台湾统治的残暴。“雾社起义”对殖民当局的打击也是很大的,当局使用毒气的行径遭到岛内岛外的同声谴责,台湾农民组合、民众党都发表声明、传单谴责使用毒气是非人道的行为,上海反帝大同盟发表宣言支持雾社人民的起义,当时的总督石冢英藏和台中州知事引咎辞职。“雾社起义”是中华民族反侵略斗争史、台湾人民抗日史上光辉的一页,之后雾社一带重建为“大同村”(原赛德克族群谢塔喀群已被灭绝),成为台湾全省重要文史遗迹之一,村中多有纪念建筑供人访古凭吊。在雾社入口公路左边斜坡有一座“观樱台”,是春天赏樱之极佳眺望点。“观樱台”畔竖起一座高大石坊,名为“褒义坊”。“褒义坊”后建一座巨大的“雾社起义殉难纪念碑”,即400位烈士埋骨之所。纪念碑四周遍植松、杉和樱树,已郁然成林。

(八)1930年的“雾社起义”爆发在日本占据台湾已达35年之后,日本当局在台湾经过武装镇压、编制户籍、颁布"番务监视规程"后在高山族地区完成九百日里的道路网,配备有总数多达5400多名警察的“番地警官驻在所”遍布各地以后因之认为殖民统治在台湾和高山族人民中已有了一定基础。而位于台湾中部的"雾社番"在当时日本政府的心目中又恰恰认为是归顺得最好的高山族部落,这模范地的人民以必死的悲壮决心发起动乱,必定是在政治上有重大的缺陷。日本国会众议院议员滨田国松在1931年1月26日下午全会上的质询辩论中所说的一样:“马赫坡社(雾社部落中十一个社之一)是台湾几十几百个番社中的模范番社,据我所知凡是由众议院派到台湾视察的人都要按照(台湾)总督府的安排,被引导去参观雾社,看看这个后来起来反抗的马赫坡社。因为当时认为它是模范番社,是台湾的番社中最好的番社。”关于“雾社起义”的原因在当时的有些国会议员曾经进行过调查分析,他们认为:“松田先生(指当时的国务大臣松田源治)所有的资料总不会超出警察的报告,而警察的报告是不会不利于他们自身的立场的,这是很当然的事情。因此议员大都依据自己搜集的材料进行质询,这也多少使我们能够在官方材料以外又从侧面多解一些‘雾社起义’的情况,这里也许可以比日本的官方记载更多一点接近事实的真相。”此外日本众议院议员浅原健三根据河上丈太郎和河野密所调查,指出导致这次"事变"的起因有六点,即:在役使高山族人民搬运木材时日本警察对待他们十分苛酷,使赛德克人心中为不满;在役使以后又不按原约付给工资,更加激化他们的反感;在裁撤赛德克警察的时候采取不公正的待遇;
(九)警察掠夺番人所生产的所谓蕃产物也是这次事变的起因,日本警察经常在高山族地区掠夺高山族人民的物产使得高山族人民本来已十分贫乏的生活变得更加穷困,更引起他们反抗的决心;日本的台湾总督府在高山族地区强迫推行储金制度,硬性规定每人必须有若干元的邮政储金。对于无钱储蓄的人则强迫他们廉价出售“蕃产物”,以此达到储金的目的。到起义前夕马赫坡社“其数已达每人廿四元”,被认为是“进步的蕃社”;强迫赛德克族人民自山区迁到平地,并且禁止他们种植过去大量种植的甘薯和小米,使他们的生活陷于极度困难之中。滨田国松议员在听了浅原的质询后过了两天在众议院的全会上又发言为之补充,指出:“除了(浅原)议员所列举的以外还有包含有很多理蕃政策上和理蕃事务上的颓废不振的事实。”他认为浅原是从被压迫者的这一角度观察起义爆发的原因,而他却要从不偏不倚的全面观察来看,还可以发现很多其它的原因,即警察官与蕃妇的关系;在押犯的待遇问题;罢免精通蕃情的官吏;区长与警察分离问题;日月潭工程;削减台湾总督府的抚育费;其他如强制划一教育,革除颓风陋俗,这种种理蕃政务上与事务上直接的或间接的、一般的或局部的都有了颓废不振。滨田主要是从殖民统治的立场来“检讨”理蕃政策上与事务上的问题。

(十)关于这方面时贵族院议员汤地幸平都把它们归诸于日本警察的纲纪松弛和基层官员的不谙高山族情况,汤地在质询中说:“生蕃的蜂起的中心原因是纲纪弛缓。”他认为起义的根本的原因是日本警察纲纪弛缓,结果是大多数的警察在蕃地服务中与蕃妇通j。他说:“生蕃壮丁的品行是比较端庄的,比日本人还端庄,这一点还希望日本人多多仿效蕃人。生蕃姑娘是番丁们将来要娶作妻子的,但日本警官往往滥用职权将他们j污,这是番丁们宁愿冒着死亡的危险也要反对和防止的,这是我经过研究所有调查之后所得出来的结论。”汤地幸平又指出:"管辖雾社的雾社分驻所主任是一个很坏的巡官,是一个生番最讨厌的人。他不仅强迫奴役赛德克族人民,而且往往要贪污番人的工资。一天理应给四角的工资,而雾社分驻所主任却只给生番二角,其余二角则吞没私用。并且每日还到距雾社不远的埔里街上豪逛,横行霸道,使得人人为之侧目。而且作为上级的能高郡守(即能高区长)又是一个对高山族人民的心理状态和风俗习惯没有理解的人,其所作所为当然不会受到高山族人民的欢迎。”对于这些即使是从统治者角度所进行的检讨,由于议会中竞争的关系,所以政府一侧也不愿完全承认。当时的殖民地大臣松田源治在贵族院全会上回答汤地幸平议员的质询时特地声明政府对于雾社“事变”原因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依据政府的调查时起义的原因有三个:为劳动关系;与巡警的争执关系;不良蕃丁因陷于自暴自弃,而企图砍取日本人的脑袋。
(十一)由于上述原因才引起事变,这“劳动关系”就是指高山族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很多,在建造雾社小学的学生宿舍时要高山族人改过去习惯的拖运木材为用肩扛运,加之工资的一部分仍在拖欠是触发起义的原因之一。“与巡警的争执”是指起义的二十天前(10月7日)一个日本巡警吉村为砍伐木材的事情经过马赫坡社时受到该族头目莫那·鲁道的长男邀请饮酒,因而发生争执斗殴,引起莫那·鲁道等怕受到极刑的报复一事。“不良蕃丁的自暴自弃”系指荷戈社青年比荷·沙波曾被万大社的人收为养子,后来因故脱离关系陷于悲观、日夜懊恼,遂成自暴自弃。而更主要的是这个荷戈社青年辟荷·瓦里斯曾因反抗日本统治导致全家被杀,只有他因在邻家才幸免于难.,因此平日怀怨官宪,常常抱着如有机会就要杀戮日本人的念头。松田源治提出事变的这三个原因,并竭力为雾社分驻所主任佐家和小笠原区长开脱,目的在于减轻殖民政府的责任,以免因“雾社起义”事件而引起更多的迫使有关责任者引咎辞职的连锁反应。从议员的质询和国务大臣的答复中尽管已列举不少引起雾社起义爆发的原因,罗列一些日本警官欺压高山族人民的事实,但是他们都不敢也不能触及起义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殖民统治者与被殖民统治者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事实也证明只要日本殖民者在台湾继续其统治,这种反抗斗争就不会停息。即使殖民者对其统治政策进行各种各样的修补,也不可能阻挠或平息这种反侵略反压迫的英勇斗争。
二十一条
(一)二十一条又做“廿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1915年1月18日由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当面向袁世凯提出。袁世凯没有拒绝这“二十一条”,只是采取拖延策略,同日本进行秘密谈判。1915年5月25日中日双方在北京签订“二十一条”的修正案《中日民四条约》,后来因为全国人民的一致反对以及列强在华利益上的矛盾,日本的要求没有全部实现。“二十一条”要求的提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完全违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激起国内的反日浪潮与民族主义情绪,“二十一条”交涉时期的爱国反日运动也成为五四运动的预演。“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就开启独裁统治。他着手组建新内阁、分化各派政治力量、破坏总统选举的法定程序,在1913年10月10日就任正式大总统。次年1月他又宣布解散国会,5月制定《中华民国约法》(又称“新约法”),将责任内阁制改为总统制,并把总统的权力提高到如同专制帝王一般。1914年年底袁世凯通过约法会议对《大总统选举法》进行修正,使他本人成为终身制总统,并可将总统职位传给子孙或亲信,至此袁世凯的独裁统治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与此同时袁世凯为复辟帝制,恢复大量帝制时代的官秩名称,将全国文官官秩分为卿、大夫等九等,另设同中卿、同上大夫之类。袁世凯还恢复清代的祀孔制度,并到孔庙祭祀。12月袁世凯下令恢复祭天制度,还亲自前往天坛祭天。正当袁世凯为复辟帝制做准备的时候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帝国主义列强在欧洲厮杀,暂时无暇顾及远东。为避免列强在中国打仗,借机侵犯中国权益,北洋政府于8月6日宣布保持中立,同时积极寻求列强的外交支持,尤其希望得到日本保持中立的承诺。在日本大隈重信内阁看来这时正是推行“大陆政策”千载难逢的机会,便以英日同盟为幌子积极开展参战活动,企图趁机夺取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进而扩张势力范围。

(二)对于日本的参战意愿时英国因为盟友关系和日本不侵犯英国在华利益的承诺表示同意 ,美国虽然对日本保持戒心,但并不想卷入国际纠纷,因此选择妥协。沙俄认为有必要保持和日本的亲善关系,并不反对日本参战,但认为将来应当由英、法、日三国分割德国的殖民地,而不是由日本独占胶州湾。最终在列强或支持或妥协的态度下日本在1914年8月15日向德国发出最后通牒,限德国在23日正午前答复。通牒的内容是:德国在中、日两国海面上的军舰一律撤退或解除武装,并限于9月15日以前将胶州湾租借地(今属青岛市)无条件交给日本,以备将来交还中国。直到8月23日德国没有答复,日本正式对德宣战。日本参与一战的真实动机是想乘机夺取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扩张其在中国的侵略势力,甚至进而独霸中国。1914年8月日本政府在参战的讨论会上就决定以归还青岛作为解决满蒙悬案的交换条件,日本政府的对华侵略政策通常受到元老重臣、军部和民间右翼浪人的影响。这三方对于侵略中国的手段各有不同的主张,时有矛盾发生,但都认为应乘欧战之机扩大日本在华势力,否则一旦欧战告终时有欧美列强掣肘,日本将失去主动机会。所以欧战爆发后元老、陆军、财阀及右翼浪人的各种意见书,纷纷递到日本外务省。在这种迫不及待独占中国的侵略思想指导下大隈政府采取各方意见,拟定所谓的《对支政策文件》(即“二十一条”要求的草案),并寻找向中国提出的适当时机,这一时机便是攻占青岛。
(三)日本宣战之后立即准备出兵山东,日军不顾中国政府在山东划定的“中立区”,9月2日在龙口强行登陆,并背弃自己原来提出的“县划界”的要求挥师西进。最后于11月7日攻陷青岛,占据胶州湾租借地和胶济路全线。日军攻占青岛后外务大臣加藤高明认为最适当的时机已经到来,便于11月11日将《对华交涉训令提案(即对支政策文件)》提交内阁会议讨论通过。12月初奏明天皇批准,随即召日置益回国述职,令其办理对华交涉事宜。1914年12月15日日置益回到北京,便秘密从事交涉布置,当时他已看破袁世凯称帝的野心,遂把支持帝制作为交涉的引诱手段之一。他曾对外交次长曹汝霖表示:“中国如欲改国体为复辟,则敝国必赞成。”日、德战事结束后1915年1月7日和16日中国两次照会日本,声明取消战区,要求日军撤离。但日本非但不理睬中国的要求,反而利用欧洲列强身陷战争之机,挟战胜德军之威企图压迫中国就范,使其在山东攫取的权益合法化。同时彻底解决满、蒙等悬案,进而为独占中国创造条件。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以归国返任为由晋见袁世凯,正式向中国递交包含“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绝对保密,尽速答复”。“二十一条”秘密交涉前后长达3个多月,正式会议有25次之多。日方步步紧逼、威逼利诱,想让中国快速签订条款。而中方则想尽量拖延时间,通过各种方法寻找回旋的空间。日本自向袁世凯递交二十一条起就希望中国以最快速度给出答复,以便在西方国家还纠缠于欧战之时尽快确认在华利益,防止中国求得外援。

(四)为了加快进度的日方不断催促中国确定开会时间、增加开会次数,想迫使中国方面接受连日商谈,防止内容泄密。在加藤高明发给日置益的电文中就明确指示:“望公使多方设法,迫使中国方面接受连日商谈。倘连日商谈实不可能,亦应随时决定日期续行谈判,以不稍贻对方以喘息之机。如中国方面稍露迁延之意即应严加督促,以保持谈判不致中顿为宜。”因为中国提出的分条商谈会更费时间,加藤也让日置益先迫使中国以整体形式答应“二十一条”的内容,凡枝节问题均可暂予放置。他们还称自己没有侵略中国领土之意,是与中国“亲善”,并提出一些笼络的条件,如对袁大总统之地位及其一身一家安全之保障;对革命党及中国留学生之厉行严重取缔;适当时机开议胶州湾之归还事;袁大总统及有关系之大官奏请叙勋。另一方面又用武力胁迫,以换防为名增派军队至大连、青岛及塘沽等地,给谈判加码。正在筹划帝制的袁世凯对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并没有准备,日置益甩开北京外交部,直接向袁世凯正式提出二十一条,也没有给他留下推托回旋的余地。此后数日间诧异失措的袁世凯连续召集国务卿徐世昌、外交总长孙宝琦、陆军总长段祺瑞、税务处督办梁士诒等集议讨论,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弱势地位和袁世凯的个人私心,袁世凯无法强硬拒绝日本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也不愿意因过于退让而被各方责难。最终他们决定先适当拖延谈判进程,尽量与日本讨价还价。同时向外界透露日本要求,利用舆论与民意抵制日本,并探询列强态度,希望“以夷制夷”。
(五)此外袁世凯还密令他的日籍法律顾问有贺长雄返日联系日本国内的元老,给大隈内阁施压,以便为中方应对交涉留下缓冲余地。以求最终对日本的要求既不完全拒绝,而又不过于丧失国家主权。袁世凯在谈判开始前便让孙宝琦称病,派总统府外交顾问陆徵祥出山,接替孙宝琦任外交总长来负责对日交涉,并以新任总长须对案件进行研究为由拖延开始谈判的时间。在日本的压迫下中日双方于1915年2月2日开始在北京秘密举行谈判,参与谈判的人员:中国方面为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秘书施履本;日本方面为公使日置益、参赞小幡酉吉、参赞高尾亨。而袁世凯则通过外交次长曹汝霖传达旨意,直接指挥着谈判。谈判开始后日方采取从速策略,坚持要陆徵祥对“二十一条”整体表态,再对各条发表意见,企图先使陆徵祥囫囵吞下,以便浑水摸鱼,让中国接受危害最大的几项条款。而陆徵祥则采用逐条讨论的策略,反复讨价还价,尽量拖延时间,以便根据形势的发展,取消危害甚大的数项条款。除了通过外交部和日本进行明面上的谈判外北洋政府还通过总统府交涉渠道暗地联系日本元老,利用日方高层对华政策分歧开展工作,从而对交涉进程和最终结局产生一定影响。总统府交涉管道的关键人物是袁世凯的顾问有贺长雄,负责袁世凯和有贺之长雄间联系的在国内是袁世凯的心腹幕僚曾彝进。在日本提出“二十一条”的次日袁世凯就令曾彝进两次往访有贺来打探消息,并请有贺回国面见日本元老,打探他们对大隈内阁提出“二十一条”的态度。

(六)在谈判过程中有贺长雄前后两次返日、积极活动,使得松方正义等元老介入交涉,延缓日内阁即刻增兵的步伐,并在御前会议中向大隈施压,最终使得日内阁在损害中国主权最甚的第五号交涉问题上退让。在“二十一条”交涉期间北洋政府还有意将条约内容和有关交涉情况透露给新闻界,用以鼓噪舆论,企图借此向日本表示,答应全部条件确有困难。1915年1月22日《大公报》要闻栏内有“大总统封交密议案”,关注此次中日交涉。同日上海《申报》发表时评和专电,指出日本驻华公使“已向政府提出种种可愕之条件”,并刊登日本人组织的东方通信社电,中日两国交涉已于18日开始。1月26日《申报》、《大公报》报道日本要求的大致内容,此后两报不断登载“二十一条”内容和交涉情况。“二十一条”内容和交涉内幕的曝光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推动国内反日舆论的高涨,爱国人士纷纷谴责日本的无理要求和侵略行径,致电外交部坚决要求不予承认。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民众举行集会进行抗议、抵制日货,成立各种形式的民间团体,表达对政府抵制日本强权、维护国权的支持。在借助社会舆论外袁世凯还密电冯国璋联合十九省将军发通电,声称拒绝日本要求,不惜一战,以增强自己谈判的力量。但是袁世凯的这一套把戏被日本帝国主义一眼看破,日本外相加藤于2月3日电告日置益说:“各省将军通电一事,此为袁氏权诈老套,对我帝国进行毫无影响。”舆论层面并不能遏制日本的侵略野心,而日本对袁世凯内心之虚弱亦了如指掌,对袁世凯仍步步进逼。
(七)为了缓解日本的压力,袁世凯只能重施近代中国统治者面对列强压迫时之故技——“以夷制夷”,企望以此牵制日本的行动。虽然日本要求北洋政府对此次谈判“绝对保密”,但为了引起列强的关注和干预,北洋政府决定将“二十一条”内容披露给英、美各国。外交总长陆徵祥每次与日本公使谈判之后都在外交部召开小型会议,讨论谈判中遇到的问题,这为顾维钧等人向英、美透露“二十一条”有关情况提供充分的信息来源。顾维钧在袁世凯和陆徵祥的支持下每次都尽量以最快的速度与美国公使芮恩施和英国公使朱尔典见面,透露一些信息或听取他们的一些意见。在与英美公使及时联系的同时中国也注重与英美新闻界人士取得联系,1915年2月5日下午袁世凯召见顾问莫理循,两人决定由官方拍照复制“二十一条”全部文本备忘录,以保留日本妄图灭亡中国的确凿证据,并由莫理循将全部文本交与美、俄、英等各主要使馆。2月9日莫理循主动与《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端纳联络,11日和15日端纳和莫里循先后将条约全文传达给《泰晤士报》、《字林西报》和美国联合通讯社,此后北京的消息成了世界各国的头条新闻。消息公布后美、俄、英三国急忙电令其驻日公使向日本外务部提出要求,希望获知中日秘密谈判的内容,尤其是日方的真实条款。英、美等国起初对日本向中国提出的“二十一条”第五号各款并不知情,认为日本的要求基本上仍关系满、蒙等日本传统势力范围,故表示支持或默认,但在英、美得知日本提出的第五号条款后对该条款对他们的利益有可能造成的损害表示关切。

(八)英国坚持其在长江流域的固有利益,美国则继续强调门户开放政策。英、美舆论亦对日本有批评,对中国表同情,对日本形成一定的压力。面对英、美的疑虑和压力时为了加快谈判进程并尽快获得成果,日本在4月26日提出修正案,首先将若干要求由条约改成换文,在形式上予以软化;其次针对最有争议的第五号条款时删去合办警察的条文,将聘用日本顾问的条文改由中国自动声明;同时日本还提出在适当时机将胶州湾以附加条件交还中国,以此诱惑中方上钩。对于日本4月26日提出的修正案时中方认为虽然有所让步,但仍有损害中国主权以及其他列强在华权益的地方。例如关于东部内蒙古、汉冶萍公司的内容以及第五号各款时中方表示无法同意,提出第五号除同意福建采换文形式约定外其余五款悉数删除。5月1日中国提出新修正案,日本外务省认为这和与日方最后让步差距过大,决定发出最后通牒。最后决定修正前四号内容并将第五号要求除福建一款外悉数撤回,作为日本政府最后立场。5月7日日置益将最后通牒送致陆徵祥,要求中国须于原则上完全接受日本最后修正案内容中第一至四号及第五号福建不割让条款,并限令于9日下午6时以前答复,否则将执行必要之手段。另外附加七款说明书表示对于福建不割让、南满土地权、东部内蒙古事项以及汉冶萍公司等条文时可酌情采用中国5月1日修正案内容。与此同时日本政府颁布关东戒严令,命令山东和奉天日军备战,日商纷纷回国,日舰队游弋于渤海,进行武力威胁。面对日本的强硬通牒和武力威胁时被袁世凯寄予希望的英、美两国也是口惠而实不至,他们关心的只是本国在华利益,并无意与日本发生正面冲突。

(九)当日本的要求有所软化后英国的态度随之改变,英国外相格雷让驻华公使朱尔典告诉中国外交总长陆徵祥:“日本最后提案颇为宽大,应即允诺,以谋求时局之妥协,将有利于中国。”并警告:“如发生破裂和战争,其结果将导致瓜分中国。美国国务卿白里安也认为:“日本将希望条款(指第五号要求)基本上全部撤回,这是易于达成妥协之所在。”在此情况下袁世凯既无实力支持,不敢冒对日决裂的风险,又时时念着称帝之举尚须看列强尤其是日本的脸色便作出对日妥协的决策。5月9日北洋政府回复接受日本通牒,此后双方分别准备签约事宜,在条约文字内容上仍有不少折冲。袁世凯虽决心接受最后通牒,惟对于条约及换文之文字仍颇为谨慎,预防日本借约文语意不明,对条约权利作扩大解释。对第二号时坚持排除东蒙,并将日人杂居权限于商埠。最后双方于25日在北京外交部签署《中日民四条约》,6月8日中国驻日公使陆宗舆与日本外相加藤高明在东京换约。《中日民四条约》包括2个条约及13件换文,即《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及附属换文2件:《关于山东事项之换文》、《关于山东开埠事项之换文》;《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及附属换文8件:《关于旅大南满安奉期限之换文》、《关于东部内蒙古开埠事项之换文》、《关于南满洲开矿事项之换文》、《关于南满洲东部内蒙古铁路课税事项之换文》、《关于南满洲聘用顾问事项之换文》、《关于南满洲商租解释换文》、《关于南满洲东部内蒙古接洽警察法令课税之换文》、《关于南满洲东部内蒙古条约第二至第五条延期实行之换文》;另外有《关于汉冶萍事项之换文》、《关于福建事项之换文》、《关于交还胶澳之换文》3件换文。

(十)由于日本是挟武力以最后通牒方式强迫中国接受其要求,故此5月13日中国外交部就此次中日交涉发表声明来强调:“中国不得不勉从最后通牒所开各节,如列强对于保持中国独立及领土完全暨保存现状与列强在中国工商业机会相等主义所订之各条约,因此次中国承认日本要求而受事实上修改之影响者,中国政府声明非中国所致也。”“勉从”与“非中国所致”的说法实际上为其后中国否认“中日民四条约”埋下伏笔。“中日民四条约”签订时国会已为袁世凯废弃,故该约未经国会正式通过批准,法律手续不周,亦为中国政府其后否认该约之理由。“中日民四条约”签订不过一年袁世凯即忧病而亡,由于中国政局的变动,其后之中国政府均不承认此约之有效。因此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在巴黎和会上以战争遗留问题而提出重审此约有关问题之议则顺理成章,理由为:“该约系强迫签订,该约虽经中国签字,然中国并不因签字之故,而失去其交由和会修正之权。盖中国之签订此约,实迫于日本最后通牒之迫压。当时中国所处之境遇,尽失其自由磋商之权,一切条件皆由日本所指定,中国不得有所提议也。”其后有关该约存废之交涉历经波折,虽日本坚持其有效性,但中国政府始终不予承认,该约之履行亦因此而成空文,直到1923年3月10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废弃“民四条约”。《中日民四条约》签署后中国朝野始终抵制,日本并不能得到实惠。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中力争山东问题,并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中收回山东权益。至于满蒙权益部分除袁世凯制定种种法令限制外东北地方当局张作霖也进行有力的抵制,张作霖不肯执行满蒙条约,通过省长或县知事下达一系列排日法令,使商租、杂居始终成为悬案。
(十一)日本对张氏之漠视日本在满蒙条约上之利益,称其“违反条约”或“漠视条约”,无法容忍。张学良接掌东三省后延续张作霖之政策,除建筑满铁并行线外屡颁禁止租售土地予外国人之命令与办法,尤其加强对韩人的取缔。日本原本期待中日新约的签订与实施能根本解决中日现存问题,使日本在南满、东蒙取得之优越地位得以稳定发展,但中国所筹拟之对策使日本人不唯不能享受特权,反而处处受限。日本视“二十一条”要求为解决中日悬案之必要手段,事实上却产生更多悬案。中日交涉的结果对日本而言除旅大租借地以及南满、安奉两铁路归还期限延长外对于其在华地位并无实质帮助,反而激起中国国内强烈的反日浪潮与民族主义情绪,形成为一波高涨的爱国运动,即便是最终对日妥协的袁世凯和北洋政府一时亦不能或不敢公然压制此等民族主义情绪之表现。由“二十一条”交涉而起之爱国反日运动为其后五四运动爆发之预演,诚如论者所谓:“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衰而复盛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中一个决定性的推动力量,五四学生运动就是这股风气继‘二十一条’时的反日运动后的一次更大爆发,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说‘二十一条’时期的反日运动正是承辛亥革命启五四运动的转折点。”另外一方面中日有关“二十一条”交涉的重要意义在于日本原是想一举宰制中国并独霸东亚,但也是激长中华民族运动最有力的鞭笞,这幕交涉遂成为近代中日两国关系恶化的大关键。

(十二)此后关东军认为中国漠视日本条约权益,侵犯日本条约利益,又不肯解决悬案,乃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希望借成立“满洲国”,一举彻底解决满蒙悬案。日本政府则不惜退出国联,不断压迫中国承认“满洲国”,导致中日战争之爆发。1941年12月9日珍珠港事件后国民政府对日宣战,中日所有条约废止。1915年“二十一条”交涉以来之满蒙问题,最终以战争手段解决。《中日民四条约》是袁世凯政府与日方因“二十一条”谈判多次最终确定的修正案,由袁世凯政府签订的《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等条约因在中华民国四年(1915)签订故被称为“民四条约”。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以英日同盟(协约国)为理由强行派兵接收德国(同盟国)在山东胶州湾的租界地以及胶济铁路沿线地带,中国政府无力阻止,孙中山为筹措资金而与日本人签订《中日合办汉冶萍借款案》。1915年2月2日日本趁欧美各国无暇东顾之际秘密向袁世凯提出与借款案有相同点的《二十一条》之要求,并逼迫北洋政府承认日本取代德国在华的一切特权,进一步扩大日本在满洲及蒙古的权益以及承诺聘用日本人为顾问,日本的要求等同于将中国纳入成为其保护国。美国政府闻讯虽对日本提出抗议,但日方并没有收回其主要要求。从1915年2月2日到5月7日历时105天,袁世凯政府与日方谈判20多次,在谈判中中国代表对日本的要求多有抵制。袁世凯政府采取各种办法拖延时间并向社会各界透漏日本之无理要求,以期国际社会干涉此案,并唤起国内民众舆论讨伐日本,国内民众反对《二十一条》的呼声日渐高涨。
(十三)1915年4月26日日本代表提出最后修正案,做出一些小让步。5月1日中国方面提出修正案,仍坚持自己的立场,于是日本政府删削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要求。1915年5月6日袁世凯在《大总统袁世凯致各省电》中称:“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可让与或租于他国、聘用日本顾问、中日合办警察、军械等为其制我死命最要之点,在我国不宜因此决裂,蹂躏全局。但应尽心竭力,能挽救一分,即收回一分之权利。”日本政府终于恼羞成怒于5月7日向袁世凯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限5月9日午后六时前答复,否则将执行必要之手段。此时的日本摆出大战一场的姿态,军舰在渤海一带游弋,山东、奉天兵力增加,关东戒严,日侨纷纷回国。5月8日袁世凯召集政府要员开会,袁世凯认为日本已收回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各条款,已非亡国条件,为避免开战,所以接受日本条件。他说:“我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号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外交部恪守我的指示,坚拒到底,尽了最大之力。如今日人最后通牒已将第五条撤回,凡侵主权及自居优越各条亦尽力修改,并正式声明将来胶州湾归还中国。在南满虽有居住权但须服从警察法令及课税各条亦与中国人一律,因此与初案相比已挽回许多。我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故权衡利害而不得不接受日本之最后通牒,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

(十四)“经此大难之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举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预定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希望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在日本的胁迫下袁世凯政府于1915年5月9日回应日方的最后通牒,并且把5月9日定为中国国耻日,史称五九国耻。 此后双方分别准备签约事宜,在条约文字内容上仍有不少折冲,最后于1915年5月25日在北京签署《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及13件换文,总称《中日民四条约》,与《二十一条》原案比较时中国损失相较于原案已尽可能减小到最低程度。《民四条约》由《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及另附的十三件换文组成,这些条约及换文的内容主要有:在山东中日本不仅得以继承德国的一切利权,还得到中国政府关于山东内地或其沿海岛屿一概不租让于外国等许诺;在南满中日本得到延长租借地及铁路期限,其臣民得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农工商业及租用土地等权利;在东蒙中日本得到其臣民与中国人合办农业和附属工业等权;汉冶萍公司可与日本资本家商定合办,中国不将该公司充公、收归国有或使其借日本以外的外资;在福建中中国政府答应不允许外国在沿岸地方设造船所、军用贮煤所及海军根据地,也不借外资自办。《民四条约》的签订使日本侵略势力在满蒙、山东得到巩固和扩展,在华中华南也有所增进。
素可泰王朝
(一)“素可泰王朝”是泰人在湄南河中上游地区建立的古代王朝,“素可泰”泰语原为“勐素可泰”,“勐素”意为“素国”,“可泰”意为“泰人”,“勐素可泰”意思就是“泰人的素国”,现代泰语意为“幸福自由”。中国史籍将“勐素可泰”(素可泰王国)记作“暹国”,将“勐素可泰”南面的“勐乌通”(阿瑜陀耶王国)记作“罗斛国”;“勐乌通”吞并“勐素可泰”后将其称作“暹罗斛”(即“暹罗王国”)。“勐素可泰”建立前湄南河中下游、湄公河中下游地区的泰人小邦大多处于孟人真腊国统治之下,13世纪真腊国逐渐衰落之际所属泰人小邦纷纷独立,湄南河中游的“勐素”(素国)也于1238年成为独立邦。处在孟人包围之中的“勐素”为强调自己的泰人属性,称“勐素可泰”(泰人的素国)。素可泰王朝于1238年兴起,到1420年没落,“允素”(素可泰城)是其首都所在地。素可泰王朝的第三位国王兰甘亨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他在位时通过改良高棉文字创造泰国文字,并创造有名的宋卡洛瓷器。素可泰位于曼谷北部350公里的地方,西部和北部为山林,东部和南部为平原地带,素可泰王朝的遗址零零星星的散布在山林和平原之间。素可泰王朝从兰甘亨逝世后开始由盛转衰,以后的几代国王大多懦弱无能,一昧沉溺于佛教,畿外各勐和属国纷纷脱离中央的控制。此外素可泰的经济实力不如罗斛强大,于1349年被罗斛所灭。罗斛国是由古代吉蔑人(高棉人)在今泰国湾以北区域内建立的一个独立王国,其国都是位于湄公河下游的罗斛城(即泰国华富里),既在强盛时拥有众多的属国,也曾一度为真腊所征服。罗斛国最早是出现于中国北宋中后期的史籍记载中,并因向北宋朝廷进献大象而为人所知。元、明两代时与中国有着十分紧密的外交和藩贡关系,明以后不复见于记载。后代学者普遍认为是因为暹国吞并罗斛,进而改称暹罗斛国,并最终为明朝政府所承认,赐以暹罗之名。

(二)9世纪末吉蔑人(高棉人)在今中南半岛湄南河下游一带建立罗斛王国,定都罗斛(今泰国华富里)。罗斛王国势力强盛时其疆域沿泰国湾,越过普吉,扩展至马来半岛海岸要塞,成为东南亚大国并拥有众多属国。12世纪至13世纪前期罗斛国为真腊所征服,成为真腊的属国之一,进入近一个世纪的真腊统治时期,成书于南宋末期的《诸蕃志》中就把罗斛列为真腊的属国之一。13世纪中后期一度其为强盛的真腊王国开始走上下坡路,国力削弱,罗斛国趁机脱离真腊独立。后至元代中叶罗斛国继续向东扩展,其势力曾经伸入今马来西亚市的满剌加。1349年罗斛国征服近邻暹国(素可泰王朝),中国史籍中始称罗斛国为暹罗斛国。1350年罗斛国旧京乌通城一带霍乱流行,乌通王遂迁都到阿瑜陀耶城,建立阿瑜陀耶王朝,原来的素攀武里地区仍由罗斛国王室的一个支系统治。1369年乌通王攻打真腊王国首都吴哥获胜,1377年素攀武里王子那空膺到中国访问,朱元璋赐他“暹罗国王之印”,自此始称素攀武里政权为暹罗。1388年和1431年罗斛国两次攻打真腊,在1431年攻陷吴哥城,迫使吉蔑人迁都金边。 1409年那空膺趁统治阿瑜陀耶的拉梅萱王与大臣之间发生龃龉之机夺取阿瑜陀耶王位,中国史籍从此称阿瑜陀耶王朝为暹罗。按中国古籍记载罗斛国地处水网地带,利于农作物的生长,有“一岁种,三岁获”的说法。农业经济较为发达,农产品多有剩余,并且当地人民能够用粮食来酿酒。除了农业发达之外在罗斛国近海的地区,海边的居民还会“煮海为盐”,借以提炼食盐。
(三)罗斛国当地还有一些土特产,比较著名的有气味清远的罗斛香、苏木、犀角、象牙、翠羽、黄蜡等。罗斛国的海运业也比较发达,其航船能直接到达中国南部重要港口广州,因此罗斛国人能常常和古代中国人进行商品贸易。罗斛王国时期流通的货币有贝币和硬币,也用青瓷器、花布、金、锡作为商品的等价物进行贸易,一万个贝币相当于当时元朝使用的中统钞二十四两。贝币和硬币在泰国南部从素叻他尼(万伦)府、那空是贪玛叻府到宋卡府已经发掘发现,个别硬币在内陆地区也可发现,还有些甚至在北部彭世洛府的地方也已有发现。罗斛王国时期的硬币是用金和银制造的,很精美,极稀少。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使用那莫标记(上面有卷曲的“h”形),而另一类则带有檀香花。银币和堕罗钵底王国时期的小铜币一样,边缘凸出,正面是花饰图纹,背面是方形图像,似乎是模具冲成的。不少钱币专家认为那莫银币很有可能与室利佛逝行用的银币有关,但那莫银币在泰国南部和阿瑜陀耶附近出土证实确是在罗斛王国时代制造和行用的,另外那莫银币背部的中线凹陷和两旁微隆与后来中北部各国卜当的行用和发展似乎有联系。罗斛人风俗劲悍,男女都梳椎髻式的发型,用白布缠头,穿长布衫。国人信奉印度教和采用佛教礼仪中的一些习俗,其中包括看重男性生殖器腾图作为权利的象征,这对后来的泰国皇室的发展有深刻的影响。另据元代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记载:“在罗斛王国妇女享有很高的地位,每有议刑法钱谷出入之事,并决之于妇人。”11世纪至12世纪初罗斛国作为一个域外国家开始出现于北宋的官方记录中,1103年泉州市舶司派遣刘着”往罗斛说谕招纳”(即前往罗斛国招商)。

(四)1115年罗斛国派遣使者遣使访问中国并于北宋进行贸易,当时北宋福建市舶司还下令下属机构在接待罗斛王国特使中,询其国远近大小强弱,已与入贡何国为比。1155年罗斛国与真腊国一起向南宋朝廷贡献两头大象,1296年至1297年罗斛国使者前往元朝朝贡。1297年至1297年罗斛国使者前往元朝朝贡。1328年至1330年罗斛国派遣使者前往元朝朝贡,并向元朝政府上金字表章,进贡九尾龟一只,象、孔雀、鹦鹉各两只。元朝政府赐给罗斛国王良马十匹,授与罗斛使者武略将军、顺昌知州职。1289年十月罗斛国和女人国派遣使者前往元朝朝贡,1291年十月罗斛国王遣使上金字表章,贡献黄金、象齿、丹顶鹤、五色鹦鹉、翠毛、犀角、龙脑等。1292年十月广东道宣慰司派人将暹国国王所上金册送往北京,1296年十二月赐给罗斛国使者金齿、朝衣。1297年四月赐暹国、罗斛来朝者衣服有差,1349年罗斛国吞并暹国,以“罗斛”为主的联合国家“暹罗”开始出现。1368年后明朝政府”遣大理少卿闻良辅往谕之,暹罗斛国王参列昭昆牙遣使奈思俚侪剌识悉替奉金叶表朝贡,还赐大统历。1375年遣使沙里拔来朝,自言:“本国令陪臣祭思俚侪剌识悉替入贡,去年八月舟次乌潴,遇风舟,漂至海南,收获漂余贡物。上因无表状可据,疑为奸商诡言,却之。”1376年遣子昭禄群膺奉金叶表贡象及诸方物,上命礼部员外郎王恒、中书省宣使蔡时敏往赐诏及暹罗国主之印。1383年给勘合文册,令如期贡,1387年又贡胡椒、苏木。1395年诏遣中使赵达、宋福等祭其故王参列昭昆牙,赐嗣王昭禄群膺谕。
(五)1403年遣使入贺,始称暹罗国。1404年遣使昆文现表贡方物,1407年复贡方物,且乞量衡为式。诏赐古今烈女传,给与量衡。1426年后暹罗与中国维系着非常亲密的关系,而明朝政府不时派出访问的专使。第三代国王兰甘亨统治时期素可泰王朝达到极盛,据兰甘亨石碑的记载:其统治势力南达马来半岛的六坤,北至琅勃拉邦,东濒湄公河沿岸,西及缅甸的勃固,成为湄南河中、上游的强国。素可泰王朝的建立标志着泰国社会由部落联盟向封建国家的过渡,它在政治上采取家长式的统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由若干家庭组成村,由若干村组成勐,由若干勐组成国家。村的首领称为“泼沐”,意即一村之父。勐的首领称为“泼勐”,意即一勐之父。全国的领袖称为“坤”,坤负有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国内秩序的责任。整个国家被置于军事体制之下,每个成年男子都是士兵,平时各自务农,战时便应征入伍。坤是最高军事首长,下设千夫长、百夫长等官职。由于素可泰王朝刚从部落联盟脱胎而出,因而很大程度上带有部落社会的军事民主成分。坤不象封建专制时代的国王那样具有绝对权威,他和人民还保持一定程度的接触,遇到对外战争等重大事情还必须与各勐的首领商议。国家和管理分为畿内和畿外地区,中央王朝的统治仅限于畿内地区,即包括京都素可泰城以及附近的甘烹碧、是塞春那莱、披集、彭世洛等四城。畿外地区则由各城的“泼勐”管理,中央很少直接干预。另外还有属国,属国除了每年进贡和遇有战事出兵出饷帮助外不对中央王朝承担其他义务。

(六)素可泰王朝的经济以农业为主,稻米是主要的栽培作物。但自然条件不如罗斛优越,每年所需稻米还有一部分要从罗斛运来。手工业主要是制陶业,素可泰王朝的使节从中国请来陶瓷匠,在宋加洛开窑烧瓷,一时享有盛誉,产品远销印度和东南亚各国。贸易时用海贝作为货币,同时也使用银币。银币的外形有如天牛的幼虫蛴蝤,故名蛴蝤币。素可泰时期的文化很发达,兰甘亨于1283年创制泰文字母,泰国现今沿用的文字便是由它演变而来的。寺庙是重要的文化教育场所,由知识渊博的僧侣担任教师,教授巴利文和泰文。学生来源是王室贵族子弟,平民极少有受教育的机会。素可泰王朝第四代国王利泰就是在这种教育制度下培养出来的,他曾用巴利文写了《三界颂》,成为素可泰时期一部重要的文学作品。 素可泰是泰国文化与艺术的摇篮,当兰甘亨国王在位时致力国政,促进外交,提倡艺术。曾二度亲访中国,礼聘元朝学者担任顾问来指导农工建设、订立法制、缔造泰文。素可泰王朝与中国元朝建立友好关系,先后12次遣使访问中国,元朝的使节亦曾三次访问素可泰。其中的一次是1282年由何子志、黄甫杰等充任使节,途径占城时被杀,未能到达素可泰。真腊 又名占腊,为中南半岛古国,其境在今柬埔寨境内,是中国古代史书对中南半岛吉蔑王国的称呼。真腊国很早就出现于中国古代史书的记载之中,远及秦汉。公元前至公元初年后的一段时间里真腊为当时的东南亚古国扶南的属国,在扶南国的北方,国王姓刹利氏。6世纪中叶柬埔寨北方的吉蔑部落开始兴起,势力不断扩大,并有真腊。后真腊国公主嫁扶南国王子巴法瓦尔曼为妻,真腊原国王去世,真腊公主驸马巴法瓦尔曼继位为真腊国王。
(七)7世纪中叶扶南国王去世,真腊国王巴法瓦尔曼欲兼任为扶南王,与扶南国王法定继承人。扶南国太子发生纠纷,真腊国王巴法瓦尔曼起兵,武力征服扶南国,将扶南国变为真腊属国,建都伊赏那补罗城(伊赏那补罗又名伊赏、伊舍)。扶南太子流亡爪哇,建立山帝王朝。7世纪末叶真腊国王刹利·质多斯那彻底消灭扶南国的残余势力,后刹利·质多斯那去世,伊图那先继位为真腊国王。705年~707年真腊国分裂为北方的陆真腊(又名文单国)和南方的水真腊,水真腊国都婆罗提拔,陆真腊国都在今老挝境内。8世纪末叶水陆真腊俱为当时爪哇地区的夏连特拉王朝控制,成为其属国。9世记初水陆二真腊又归统一,且又重新取得独立地位,并于802建立吴哥王朝。建国后的吴哥王朝,国势强盛,文化繁荣。王城建筑雄伟,建有世界闻名的吴哥窟,疆域包括今缅甸边境和马来半岛北部地区。12至13世纪吴哥王朝因不断与暹罗、占婆进行战争导致国势日渐衰落,并于1431年被暹罗攻占首都吴哥,吴哥王朝灭亡。1434年真腊复国,并迁都金边。真腊国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下设五大臣:孤落支、高相凭、婆何多陵、舍摩陵、髯多娄。大臣之下还设有若干臣僚。全国各城都派有部帅治理,大臣、部帅、臣僚都由王亲国戚充任。到了吴哥时期封建等级更加森严,官属出门乘轿及打罗伞各级有别,住屋高矮广狭也有定制。官家府第和百姓房舍也不相混淆,人民只能盖茅为屋,国戚大臣才许用瓦。

(八)王位父死子继,非王之正妻嫡子不得为嗣。据其国古代法典规定:国王是土地的主人﹐国王的财产包括王国全部地区的人民、水、土地、森林和山脉,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国王把土地分封给属下贵族官吏,农民领取土地耕种必须向封建领主缴纳一定的实物地租和服劳役,以换取对土地的使用权。历史上的真腊是一个专制的封建王国,国王为国家最高统治者,掌握王国全部地区的人民、水、土地、森林和山脉。其下设立众多的王亲国戚充任的官僚的官僚机构协助国王统治,在官僚机构之下则是的普通人民,这样便构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等级森严的封建秩序。在这种就古代来说较先进的统治制度的促进下真腊人民创造丰富多彩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文明,他们在吴哥地区建立以大型蓄水池为基础,以一系列纵横交错的沟渠网为骨架,直接沟通洞里萨湖的庞大规整的水利工程设施。这个水利工程既保证雨季时的储水之用,又保证旱季时的居民用水和农田灌溉之需,为农业的发展带来极大地便利,使真腊人民能够迅速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出发达的封建农业经济。而发达封建农业经济又进一步带来封建手工业经济的发展,使得真腊人民能够制造出耒、镰、锄等先进的农业工具和牛车、马车等先进的交通工具,同时发达封建农业经济也催生海水制盐、酿酒、织布等附属行业。封建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也使商业和文教得到长足的进步,当时的真腊中全国设有102所医院、121个商旅驿站,拥有众多的能推算星月斗转等复杂天文现象的通天文者。
(九)真腊国地处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常年温和湿润,四季如春。主要粮食作物稻谷,一年可三至四熟,其它作物也十分丰富,林木、椰竹、沉香、黄蜡﹑豆蔻、紫梗、大风子油等是真腊的特产。还有石榴、甘蔗、芒果等热带果品应有尽有,犀牛、大象等珍禽异兽及淡水鱼类也驰名于世。606年真腊国王派遣大使向隋朝朝贡,623年真腊派使者来唐。628年又同林邑一起派使者来唐,唐太宗回赐很多礼品,以后真腊国的使者屡次携带贵重的礼物来聘问。650至655年间仅是珍贵的白象就送来三十二头,它们都经过特殊训练,会跪拜舞蹈,每逢节日常在宫苑中表演。705年—707年真腊国分裂为北方的陆真腊和南方的水真腊,水真腊国都婆罗提拔,陆真腊国都在今老挝境内。中国唐代时期陆真腊王子和副王先后来长安,赠送驯象给中国。753年真腊王子还曾率领随员访唐,唐玄宗赠以“果毅都尉”的荣誉称号。稍后真腊副王婆弥和王后又亲自来中国访问,唐代宗对这次访问极为重视,以国宾礼接待,并特赠以汉名“宾汉”(中国的上宾)作为纪念。随着中柬关系的发展,扶南音乐也传入中国。唐王朝置有扶南乐,由扶南乐师传授后宫歌女曲艺,在节庆宴享会上献演。史书说:“扶南乐舞者二人,以朝霞为衣,赤皮鞋。”柬埔寨人以他们富于民族特色的音乐舞蹈丰富中国古典歌舞的内容。9世记初水陆二真腊又归统一,9世纪至15世纪出现的吴哥王朝,被称为高棉帝国,国势鼎盛,文化灿烂,版图包括今日柬埔寨全境以及泰、寮、越三国之部份地区。1117年真腊国王派遣大使朝贡,赐朝服,1120年诏封真腊国王与占城。

(十)1127年-1130年占城入侵真腊,真腊国履战履败。1195年—1200年真腊国大举反攻,占领占城,纳入版图。这时真腊国拥有战象近二十万头,国土七千里,成为南海强国。元朝置为占城省,1296年派遣周达观出使真腊。周达观和他的大使团驻吴哥一年。回国后周达观写了关于真腊风土民情的报告《真腊风土记》,为研究柬埔寨历史的珍贵史籍。1374年真腊国王忽儿那派遣使臣奈亦吉郎献方物,1404年真腊国王参列婆匹牙派遣使团九人朝贡。1430年暹罗入侵高棉帝国,包围吴哥城七个月,最后攻破吴哥。因为吴哥太靠近暹罗边境,高棉帝国放弃吴哥,迁都金边,此后中国历史文献中称此国家为柬埔寨。扶南国(1世纪~7世纪)又作夫南国、跋南国(意为“山岳”),是曾经存在于古代中南半岛上的一个古老王国,其辖境大致相当于当今柬埔寨全部国土以及老挝南部、越南南部和泰国东南部一带。扶南是历史上第一个出现在中国古代的史籍上的东南亚国家,后为属国真腊所攻灭,在扶南和真腊的基础上后来演化出强盛的吴哥王朝。据中国史籍记载在扶南国于1世纪建国后混氏王朝于1世纪末叶入主扶南国之前的一段时期扶南国是有处于母系社会末期的早期王朝进行统治的,由于记载不甚详细,早期王朝的统治者(即女王)的姓名大多未流传下来。遍览中国古籍只有一个有姓名的女王,即女王柳叶(晋书作叶柳),统治时期大约在混氏王填(晋书作溃)到达扶南国前的一段时期。
(十一)扶南国自1世纪建国至7世纪为真腊所灭的这一段时间内扶南国历代王朝都与古代中国有良好的外交关系和朝贡关系,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有诸多的交往。1世纪扶南国正式建国,并开始与当时中国的东汉王朝进行联系。三国时扶南范氏王朝国王范旃派遣使者至东吴访问,东吴皇帝也派遣中郎康泰、宣化从事朱应使回访扶南国,两人到达扶南,并记录下各种见闻。西晋时扶南国王于西晋武帝泰始初年,遣使贡献,后又与西晋武帝太康年间遣使贡献。东晋时扶南国王竺旃檀于东晋穆帝升平初年,遣使奉表贡献驯象。晋穆帝念“殊方异兽,恐为人患”,又以“此物劳费不少“为由下诏让扶南使臣携训象返回扶南。南北朝刘宋时扶南憍陈如朝国王持梨瑽跋摩于刘宋文帝时奉表献方物,南北朝南齐时扶南憍陈如朝国王阇邪跋摩于南齐武帝永明年间遣使贡献,其后天竺道人那伽仙归中国时取道扶南,见到憍陈如朝国王憍陈如,为他述说中国国情。憍陈如于是派遣那伽仙携表贡献,并面见了南齐皇帝,南齐皇帝赐以绛紫地黄碧绿纹绫各五匹。南北朝萧梁时扶南憍陈如朝国王阇邪跋摩于萧梁武帝天监二年遣使送珊瑚佛像,并献方物。武帝诏曰:“扶南王憍陈如阇邪跋摩,介居海表,世纂南服,厥诚远著,重译献賝。宜蒙酬纳,班以荣号。可安南将军、扶南王。”天监十年、天监十三年阇邪跋摩累遣使贡献,天监十六年扶南憍陈如朝国王留瑽跋摩遣使竺当抱老奉表贡献。天监十八年留瑽跋摩复遣使送天竺旃檀瑞像、婆罗树叶,并献火齐珠、郁金、苏合等香。武帝普通元年、中大通二年、大同元年其又遣使瑞献方物,大同五年其又遣使献生犀。
越南帝国
(一)越南帝国是在越南短期存在过的政权,首都位于顺化。1945年3月9日当地日军颠覆与法国的共同统治体制后原来作为保护国存在的阮朝保大皇帝宣布废除1884年的《巴德诺条约》,从法国独立,并且同年于4月17日任命著名历史学家陈仲金为越南历史上首位内阁总长(亦即首相)。越南帝国名义上恢复对包括交趾支那在内的原有的全部领土主权,但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共产主义势力在亚洲崛起,胡志明迅速领导越盟发动八月革命,在此情况下连与同盟国取得联络都做不到的保大决定退位,并且把此意思传达予越盟。同年8月23日越盟控制首都顺化,8月30日保大在顺化王宫举行退位大典,在交接象征至高无上权力的剑和玺之后越南帝国和阮朝正式灭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0年6月法国向德国投降,日本乘机向维希政权的贝当政府提出要求,法属印度支那不得继续允许中华民国利用滇越铁路运送进口物资,并且派遣日本军队到越南,封锁中越边境。不过日本占领军并未驱逐法国的殖民统治,也允诺不去打扰保大在顺化的皇宫。但是1944年美英盟军攻占巴黎之后新成立的戴高乐政府转向反对轴心国,日本军队在1945年3月9日夜执行美高计划,推翻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政权。1945年3月11日上午日本大使横山前往顺化,在太和殿觐见保大,以“亚洲归亚洲人”鼓动保大。于是在当天下午保大就召集六部尚书和王公亲贵,发布《独立宣言》,宣布废除越南与法国1884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脱离法国保护。宣告越南成立独立自主的国家,并加入以日本为首的“大东亚共荣圈”,决定与日本政府合作。不过仅仅过了数日后在3月19日负责撰写《独立宣言》的尚书范琼由于有亲法倾向,在日本人的压力下保大被迫将其革除,几周后范琼被越盟抓捕并杀害。

(二)保大这时希望寓居西贡的前尚书吴廷琰重新出山执政,但日本人的答复是无法找到吴廷琰。为填补国家的政治真空,4月17日侨居新加坡的陈仲金教授返回越南,出任内阁首相,成立一个亲日的政府,也是第一个按照现代模式组织的越南政府(不过没有军队和警察)。同时日本人又暗中支持觊觎王位的强柢亲王(阮朝世祖嘉隆帝的直系后裔),等候一旦需要排除保大就让他取得政权。6月18日保大帝宣布成立统一的越南帝国,包括北部的东京、中部的安南和南部的交趾支那,并加尊号为越南皇帝陛下,但在内政外交各方面上越南帝国只是日军的傀儡政权。它在国际上没有被广泛承认,对本国事务也没有能力处理,尤其对当时发生的东京饥荒束手无策。1945年8月日本向盟军投降,亲日的陈仲金政府岌岌可危。8月19日胡志明领导的越盟在河内夺取政权,成立临时革命政府。8月23日胡志明的临时革命政府电函顺化,要求保大退位。这时日本大使横山建议保大使用日本的军力,可以轻而易举地歼灭越盟,但是保大不愿意利用外来力量来屠杀越南人,拒绝横山的建议。8月25日下诏宣布退位,8月30日保大在顺化王宫的午门前举行退位仪式,将象征权力的国玺和宝剑交给越盟代表陈辉料、阮良朋和古辉近。他宣称:“愿为独立国之民,不作奴隶帝王。”保大放弃君主身份和姓名阮福晪,改用原名阮福永瑞。2天以后的9月2日越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在河内成立,保大成为越南民主共和国的“首位公民”,11月10日胡志明宣布保大为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最高顾问”,越南帝国及阮朝宣告灭亡。越南帝国名义上恢复对包括交趾支那在内的原有的全部领土主权,越南帝国在教育上有一大举措,即把中等教育授课语言由法语改回越南语,这对后世越南影响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