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招收在职博士,符合要求可以报名。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院、类别及导师
1.招生学院:中医药学院。
2.招生类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3.招生导师:招生导师、专业及计划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
仅限招收重庆市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详见: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19号)。
三、招生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一)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重庆市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2. 已获得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 已获得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二)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重庆市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2. 已获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3.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 已获得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且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 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中医临床水平)。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2.报名流程:见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3.报名材料:
(一)同等学力中医博士学位
(1)报名信息表(见学院通知);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学院通知);
(4)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
(5)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证;
(6)硕士学位证书;
(7)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9)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见学院通知);
(10)学院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二)同等学力中医硕士学位
(1)报名信息表(见学院通知);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学院通知);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7)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见学院通知);
(8)学院需要的其它报名材料。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申请人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审核及录取
学院将根据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按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录取。录取后,由学院统一完善录取人员的导师接收手续,若申请的导师不同意接收者,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七、学费
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共交三年。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学费13000元/年/人,共交两年,第二年学费减半。
具体缴费方式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八、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发表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相应水平考试考试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授予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九、水平考试
申请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应通过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2〕26号)规定的相应水平考试 。
1.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医古文水平考试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须参加重庆医科大学组织的医古文水平考试。2022年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医古文水平考试将于今年11月份举行,具体考试事宜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十、其他
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人员课程培训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人员课程培训工作,我院将组织同等学力英语入学考试,报名且通过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入学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军队人员:解放军总医院(不含教学联合体)军队在职干部及委任制文职人员。
(二)住培人员:正在我院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在我院完成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
二、专业及学位类型
军队人员可申请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的硕、博士学术学位,住培人员仅限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条件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获得学士学位且工作满3年以上;
3.报考专业应为本人从事(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
4.住培人员按照总医院《关于做好解放军总医院住培医师参加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最高学历为本科,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所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一致,且申请专业具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3)规范化培训期间未出现暂停、终止和退出培训的情况,且过程考核全部合格。
(4)委托培训人员应获得就业单位同意,出具书面意见。
(5)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报考专业应为本人从事(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且申请专业具有相应专业学位授予权;
4.近三年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于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已发表论文或取得可资证明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其他成果。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7月11-12日。
(二)报名方法。申请对象将报名材料(登记表和政审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公共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硕/博士-同等学力报名文件,jfjyxy@163.com),具体提交材料进如下: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申请博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政治审核表》(见附件);
5.同等学力报名电子信息表。
五、考试时间
同等学力申报人员入学考试时间:
硕士:2022年7月30日上午09:00—11:00
博士:2022年7月30日上午09:00—11:00
考试科目:英语
考试地点:研究生院东、西阶梯教室
六、有关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申请硕士学位最长时限为5年,申请博士最长时限为6年。完成培养要求者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科专业,不得调整指导教师。
2.报名登记表由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培养期间行政管理、党团活动均由编制所在单位负责。
3.培养期间第1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后3年为课题研究阶段。课程学习、开题、中期检查等教学管理活动由招生培养处负责,学位论文盲审、学位评定等学位管理工作由学科学位处负责,导师是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 潇 电 话:010-66939263
附件: 1.2022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
2.2022年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政治审核表
6.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名电子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