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古典哲学讲演录》(康德的认识论)——先验逻辑的先验分析论5
五、范畴的先验演绎
范畴表作为一种先验认识上的扭结,它是怎么运作起来的?我们这一章为什么要讲演绎,演绎是什么意思,演绎就是要知道,它是如何从范畴表里面,构成一个经验对象的必然性的。一个经验对象我们是如何认识的,我们已经清楚了,通过诸范畴,那么范畴作为一些纯粹知性的概念,它和形式逻辑的概念不一样,因为它要根据一个对象去构建,那么这种力量,或者说能动性是从何而来的?康德在这里做出了他的演绎,他认为要追溯到先验的自我意识,这些范畴其实都是先验的自我意识的能动性的一种体现。
什么叫先验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我们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经验的自我意识,也就是每个人都知道的我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的教养,经历,情绪,爱恨等等。这些都是属于经验性的自我意识。但是先验的自我意识呢?就是笛卡尔讲的“我思”,“我思”其实是一种主体的能动性,主体要把握对象,我可以思考对象,也可以思考自己,在我思考自己的时候,我必须要把所有的对象都包括在“我”的下面,我才能知道我是如何思考自己的。我思不是关乎对象的,而是所有的对象都包含在我思这个过程当中,所以在“我思”也就是我在形成自己的知识的过程中(因为我的任何思考都是我的知识),它不仅仅是有一个“我”,去不断的发现一个个知识,而是“我”在通过一种能动的活动,去认识,去构成所有的知识。这种构成,被康德称为“本源的统觉的综合统一”,这是他的一个重要概念。
统觉,也有人直接翻译成自我意识,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把所有经验知识统一起来,抓到一起,把它们构成一个对象,这就是统觉。我们在前面讲的先天综合判断,就是来自于先验的自我意识的这种本源的统觉的综合统一,把经验材料统一为一个对象来认识。我们的统觉,也就是自我意识,也就是知性,通过十二范畴,分门别类的去把握那些材料,但你从这十二个范畴当中对一个经验材料进行把控之后,我们就可以说,形成了对这个对象的一种知识。这就是我们人类何以认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