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雷基斯传(六)

当天夜里,阿努依斯去马雷基斯的房间见他,在进门的时候他鞠了个躬,但矮人的门本来就很低,这令他的行礼效果有些滑稽,而马雷基斯把他的床当凳子坐,后背靠在墙上,他的盔甲就放在地上,因为矮人的置物架矮得不够放,不仅如此,他的头盔和剑也都随便地摆在盔甲旁边,马雷基斯正在看那枚从屠夫堡获得的黄金胸针,显得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阿努依斯到来时,他只是斜眼看了看他,然后又继续去把玩他的胸针。
“我想咱们之间有点儿误会。”阿努依斯道:“其实我是很愿意和您分享关于矮人的一切信息的,我在这里很孤单,大概是和矮人们混久了沾染上了一点他们的孤僻毛病,但我内心深处始终是对奥苏安和精灵的事业忠心不二的。”
“说重点。”马雷基斯头也不抬。
“我已经花了很多年去和矮人们交朋友了。”阿努依斯道:“直到三年前,我才能和至高王接触,在那之前,我一直都待在卡拉克-伊兹利尔(Karak-Izril,即龙崖堡,下文统称),那是一个比你曾待过的屠夫堡还离永恒峰不知道远了多少倍的南部城市,在一开始出海的时候,我原打算去寻找东部的新陆地,但却遇上了大风暴,把我们的船队吹到了西南方向,虽然当时我的探险队伤亡不大,但船却都损毁了。”说到这他有点哽咽:“我们漂流到了这一片完全陌生的大陆,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只有一点点还剩下来的补给。”
“真是够惨的。”马雷基斯慢悠悠的回了一句,继续玩他的胸针。
“您说的对。”阿努依斯道,似乎没听出来王子话语里的嘲讽:“这片夹在海洋和山脉中间的陆地上到处都是兽人,那些长着绿皮肤的杀人恶魔和野兽。”
“我知道它们。”马雷基斯依旧毫无感情地回应道:“不过我的剑比我跟它们关系更好。”
“除了兽人之外,冲向我们的还有骑着狼的地精,我和其他人只能不断往东边逃跑,虽然队员们也已经拼了命去和它们战斗,但没有多少食物,也没有足够的休息,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我们也试图往山上跑,但兽人们到处都是。又或者尽力去猎一些野兽来吃,但基本没什么收获,我们的人又饿又渴,还不断地遭到攻击,死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地有人打算跑回海岸去,希望在那里能遇到新来的船只,但我知道跑回去的话才是死路一条。”阿努依斯捏了捏鼻子,继续道:“我拦不住他们,就让他们离开了,只剩下忠诚的苏特莱还跟着我。”
“真令人感动。”马雷基斯终于停下了继续摆弄那枚胸针,他将头扭向了伊泰恩的王子:“那么,海军提督先生,这四十年你都在干什么?”
“我和苏特莱想办法往山里走,白天躲在草丛里,夜里我们才敢行动。”阿努依斯的脸上又多了一分恐惧,显然那段日子对他来说很不堪回首:“不知道这样躲躲藏藏地走了多久,我们才在山上看见了一个奇怪的建筑物,我们以为是废弃的东西,就跑到里面去躲避兽人,顺便有一个真正的房子让我们能休息一下。但很快,矮人们来了——那里是他们的一个小哨站,一开始他们以为我们是入侵者,想要杀掉我俩,但我拼命跟他们打手势,加上我俩衣衫褴褛,满身是伤,他们看出我们是落难之人,便饶了我俩的性命。还把我们接到了龙崖堡,我和苏特莱就在那里过了很多年。”
说到这儿,阿努依斯看着马雷基斯那毫无波澜的脸,苦笑道:“我不指望你可以理解我们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大罪,我们在那里只是两个异乡人,无亲无故,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精灵在矮人的土地上,其实就算有,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学会矮人语,希望得到他们的信任,因为我们俩无家可归,更别说根本不可能回奥苏安去了,我曾以为我找到了这世上最大的宝藏,但我又什么也没找到。”
“你说什么?”马雷基斯问道:“宝藏?”
“你也看见了这群矮人有多富有吧。”阿努依斯道:“穿金戴银,他们的工艺品和武器,其实那些都只是他们拥有财富的九牛一毛,他们的仓库里有着不计其数的宝石和金银,这是我亲眼所见的,矮人这个种族,对金银贮藏的热衷程度就好像准备过冬而拼了命在自己的洞里储藏食物的老鼠一样。看见你到这里来,我有预感奥苏安比起我离开那会儿已经变了不少,我们应该合作将这里的财富带回奥苏安去,只要能和矮人顺利展开贸易,我们俩就是全体精灵王子中的翘楚。”
“我已经是了。”马雷基斯道。
“是吗?但你的部下有的不这么想。”阿努依斯道。
“你什么意思?”马雷基斯问道,他有些怒意浮现在脸上。
“苏特莱和他们谈了些事,知道现在贝尔夏纳已经越来越富有,他的帝国也越来越强盛。”阿努依斯道:“你在这里耗费越久的时间,纳加瑞斯和泰伦诺克之间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但要是能和矮人们搭上线,至高王和凤凰王之间的联系一旦由你控制,那你也就控制了贝尔夏纳的命运。”
“阿兰德里安这大嘴巴应该学学怎么管好自己的舌头。”马雷基斯道。
“如果你有我的帮忙,你就可以迅速得到和至高王交流的机会。”阿努依斯道:“但要是没有我,你起码得花上二十年才能赢得他的信任,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精灵们的殖民地越来越繁华,漂洋过海的精灵也越来越多,到时候和矮人碰面的精灵也会越来越多,你与其担心我是你的敌人,还不如去担心时间的问题,咱们现在有一个名留青史的时机,这个机会不会再有第二回了。”
“看来咱们之间是有点误会。”马雷基斯笑道:“我原以为你是个胆小鬼和卑鄙小人,但其实你只不过是个商人。”
阿努依斯那满怀希望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
“我是纳加瑞斯的亲王,是一个战士和一名将军,没兴趣去干这些讨价还价的无聊事。”马雷基斯道。
“但你也看见了矮人们的强大。”阿努依斯道:“我们需要去学习他们的技术以提升我们的军事水平,而且他们的建筑技术、铸造工艺,如果可以把它们带到奥苏安去,那就都是将造福全体精灵的重大技术进步,这不是单纯的做生意,是在开拓一个新的时代。”
“我不觉得他们会这么轻易教给外人这些秘密。”马雷基斯道。
“他们的确不会。”阿努依斯道:“但如果他们愿意给,那也只能是愿意给我们!”
马雷基斯思考了一会儿,他想象着纳加瑞斯的军团行进在山峦间的道路上,或者在跨越宽阔河流和山口的桥梁上。他曾见过许多矮人携带的奇怪的机械弩,不知道他最优秀的射手拿着那种武器是什么样子。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起阿努依斯还在房间里。马雷基斯抬头盯着他,阿努依斯看着正在思索未来的马雷基斯,很明显又是期待,又是害怕。
“很好。”马雷基斯道:“你已经说服了我你的确对我有用,我暂时不会要你的命了,退下吧。”
阿努依斯大喜过望,站起来又鞠了一个躬便离开了王子的房间。
马雷基斯站起身来,将那个矮人胸针别在衣服上,轻笑了一声,把阿兰德里安叫了过来。
确实如阿努依斯所言,矮人们其实对外人不愿意深入交流,但伊泰恩王子在龙崖堡的长期生活和他在永恒峰的辛勤工作为精灵们赢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认同和尊重,马雷基斯同样也是受惠者。
马雷基斯开始派人回到阿瑟尔·塔拉里恩去带回一些优秀的文员和外交人员,为奥苏安和永恒峰之间的正式建交做准备,矮人们同样也从各个城市派来了各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因为这也是一件关乎全体矮人的大事。
准备工作花了整整一个夏天,马雷基斯时不时地给奥苏安去信,以免引起怀疑,但他也尽可能的减少关键信息的提及,这样他本人就可以在会谈中始终担当精灵这一方的主导者,同时阿依努斯、苏特莱和阿兰德里安这三个真正对矮人有了解的精灵也都是马雷基斯的盟友,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提升了他个人的影响力。
在这段时间里,马雷基斯也尽他所能去和斯诺里·白须交朋友,虽然一开始是抱着政治目的,但渐渐的马雷基斯真的喜欢上了至高王这个人,随着王子学会的矮人语越来越多,他和至高王泡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纳加瑞斯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什么?”一天至高王问马雷基斯。
两人单独待在国王房间的会客室里闲聊。马雷基斯坐在国王亲自为他高大的朋友准备的一把椅子上,而国王则懒洋洋地坐着用麋鹿皮铺成垫子的扶手椅。仆人们把一桶啤酒和一大盘馅饼放在两人之间的矮桌上。
“蓝天。”马雷基斯毫不犹豫地回答:“那里的空气寒冷刺骨,北风吹动着所有人的感官。有时她穿过松树林轻声叹息,有时她越过山峰尖声嚎叫。”
“那你觉得我们的山怎么样?”斯诺里问:“和你的家乡比如何?”
“非常高。”马雷基斯笑道:“比纳加瑞斯的山峰还要高得多,范围也更大。不过我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在山脚经过,我们不怎么热衷于到山峰顶上去。”
“那可不行!”至高王喊道,跳了起来:“我为什么只领你参观我的房间,不让你参观我美丽的土地?那你喜欢打猎吗?”
“非常喜欢。”马雷基斯道:“我在安努利山脉追踪并杀死过许多野兽。”
“你杀死过巨魔吗?”斯诺里热情地问道:“或者岩蛇,剑齿兽之类的?”
马雷基斯摇了摇头,说奥苏安没有这几种野兽,至少他没听过斯诺里说的这些个名称。
“那我们就去找一只巨魔来杀吧!”斯诺里大笑道,笑得胡子好像都要裂开了。
两天后,马雷基斯站在一块被风吹过的岩石上,俯瞰着一个深深的山谷。他在永恒峰以北几英里的地方,有阿兰德里安、至高王和几十个矮人陪他一起来。
虽然已经是春天了,山上的气温还是很低,这群来打猎的人都披着斗篷和毛皮大衣。只有几朵云掠过天空,当太阳从天空中升起时,王子感到自己的皮肤有轻微的阳光灼烧感。
斯诺里指着山谷对面的一片茂密的森林。这些树虽然不高,但树围很粗,跟一个矮人的腰差不多。矮人的樵夫们在树林边缘开辟出了一片方形的空地。
“巨木。”至高王道:“这是山上最壮的树。这片森林比永恒峰还要古老,我们每年只砍伐五棵树,这样它的后代才有时间生长。这里也是奇怪和危险的野兽出没的地方。”
“这就是我们来这儿的原因。”马雷基斯笑道。
“确实是。”至高王笑道,他精力充沛地带领着队伍沿着岩石峭壁之间蜿蜒曲折的小路走向谷底。他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敏捷的速度和他的矮胖身形极不协调,但马雷基斯毫不费力地跟上了他那优雅的大步。他们一边走,斯诺里一边对眼前的一切做了快速的解说。
“西边的山峰,面对着我们的紫色悬崖,是卡拉格-卡佐。”至高王道:“格朗尼就是在那里的火山口铸造了格林姆尼尔的第一柄斧子。”
这时一大群长着鲜红色鸟喙、长着黑色羽毛的怪鸟从他们的头顶上俯冲下来,消失在山谷里。
“是血鸦!”斯诺里喊道:“这是个好兆头!它们是食腐动物。看到它们数量如此之多意味着在这附近它们有足够的食物。附近一定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杀死山上的野兽!”
旅行就这样继续着,斯诺里详细介绍了他们遇到的每一种岩石、植物、鸟类和野兽。太阳升到正中,山谷沐浴在温暖之中,他们来到了修剪得很好的林木线。森林是黑暗的,也没有灌木丛,巨木们的树根似乎都在从光秃秃的岩石中抓取营养。
“如果你愿意吃点东西,我很快就回来。”斯诺里道。
至高王带着几个矮人战士走进森林,很快就消失在了阴影里。剩下的矮人坐在岩石和树桩上,从他们的袋子里拿出硬面包和辛辣的奶酪。
马雷基斯并不饿,而是仔细地观察着矮人们。他们似乎很悠闲,但还是不时地会瞥一眼他们的同伴。尽管王子认为他们可能只是在履行保护职责,但他还是认为他们出现在这里更多的是为了保护至高王不被精灵们背叛。
斯诺里很快回来了,他嶙峋的脸上写满了满意的微笑。“我发现一个带爪的足迹,非常大的!”至尊王说道:“依我看,这一头也不算太老。”
国王下了命令,让他们立即准备出发,人们安静地、善意地抱怨着。大多数矮人只要有可能,就喜欢一直待在地下,斯诺里的同伴们也不例外。不过,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至高王对天空和新鲜空气的奇怪偏好,于是就一直和和气气地迁就他们的国王。
他们在离树林边缘几百步远的地方发现了至高王刚才说的地方。马雷基斯单膝跪下检查了一下。这里的土很薄,看得不是很清楚,但王子可以辨认出一个很大的脚印,有他的胳膊那么长,而且特别宽。这跟半兽人或半兽人的足迹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大得多;四趾,有粗糙的痕迹表明脚趾上长着爪子。
“巨魔。”斯诺里得意地道:“你很幸运。大多数巨魔会在每年的这个时候向北移动。这只巨魔要么特别蠢,要么比一般的巨魔聪明。”
“此话怎讲?”马雷基斯问道。
“如果是太蠢了,是因为想不到夏天会太热而没有跟着大队伍一起走。”国王解释道:“或者它足够聪明,意识到其他同类已经离开了,不用竞争就有足够的食物吃。”
“有什么区别吗?””阿兰德里安问道。
“各有特点吧。”斯诺里耸耸肩道:“一个愚蠢的巨魔更容易被抓住,但一旦被捕获,它就更有可能发狂。而聪明一点的巨魔可能会提前意识到自己有危险,然后逃跑。”
他们沿着小路向东北方向走,深入了森林。他们到处都能找到被咬过的动物尸体,或者一堆臭气熏天的粪便。根据这些迹象,斯诺里断定巨魔就在附近,可能离这儿只有几英里。
因为已经是下午,所以它很可能躲在一个比较阴凉的地方。
“太阳越来越大。”至高王说道:“离这儿不远有几个山洞,我们应该去看看。最好在天黑之前抓住它,否则它可能会溜走,我们就永远找不到它了。”
他们继续沿着小路往前走,正如斯诺里所计划的那样,这条小路通往那些洞穴。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太阳现在开始向西边的山峰后面滑落。马雷基斯透过树冠的缝隙看到天空,他看到云又开始聚集起来,光线很快就开始消失了。
短暂的登山日快结束时,斯诺里带着他们走出树林,来到一个高高的悬崖上。对面的白色悬崖上布满了黑暗的洞穴,至高王指着地上无数巨魔留下的足迹道:“它就在这里。”
至高王向他的一个随从做了个手势,后者拿出了国王的弩。这是一件了不起的矮人工艺品,镶嵌着宝石和白银,它的横档和弩臂都镀金了。当国王精确地把他的武器装填好时,马雷基斯从他背上的箭袋里拿出他的弓箭,迅速地挂上了弦。他搭上一支黑色羽翼的箭,凝视着只有几百步远的洞穴。
“有什么计划吗?””王子问道。
“我的几个小伙子会进去把它赶出来,或者它会因追逐他们而冲出来,无论如何,最好先把它吸引到宽敞的地方。”国王回答道。
“那么最后怎么取它的性命呢?”马雷基斯好奇道。
至高王笑道:“它不是一箭就能射倒的熊或鹿,它们的大脑特别小,我曾经见过一只巨魔,即使脑袋上中了三箭,它还是可以继续战斗。他们的心脏隐藏在强健的骨骼后面。因此对付它们,火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即使它们有超强的再生能力,烧焦的部分也长不回去。”
说着国王把一只弩箭递给马雷基斯,指着箭的顶端。王子注意到一个小符文刻在磨尖的箭尖上,随着远处的火焰闪闪发光。
国王道:“这个符文就是杀死巨魔的关键。”一面把那支箭搭在了弩上。
马雷基斯一边想着巨魔是什么怪物,一边看到十几个矮人从空地上走过,粗大的手掌里握着燃烧的火把。他一点也不害怕,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生物能对他造成威胁。他的心在期待中确实跳得快了一些,王子可以看出斯诺里也同样渴望看到他们的猎物。至高王察觉到了马雷基斯的凝视,转身朝精灵眨了眨眼睛。
“很有趣,不是吗?”斯诺里咯咯地笑道。
举着火把的矮人现在已经进了山洞,火把发出的光慢慢也消失了。很快传来喊叫声的回音,三个矮人从山洞的入口跑到马雷基斯的左边。他们回头看了看,并不是惊慌失措,而是为了确保他们的猎物确实追了出来。
在他们身后十几步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巨魔。
它又高又瘦,大约是马雷基斯的两倍高,四肢瘦长结实,肚子又圆又鼓。它的头比起身子来不成比例地巨大,长着扁平的鼻子和一双不聪明的小眼睛。它的皮像厚厚的灰色鳞片,除了头皮上和肩膀上的一堆毛外,没有任何毛发。又大又皱的尖耳朵衬托出了它那张可怕的脸,它的嘴巴很大,长满了裂开的牙齿。它的长胳膊末端是棒状的手,瘦骨嶙峋的手指末端有肮脏的破爪子。巨魔发出一声吼叫,踉踉跄跄地跟在矮人们后面,每走几步就弯下身子向前指关节,嗅着空气。
斯诺里在大约三百步远的地方放了第一箭。他的弩弓发出响亮的“砰”的一声,弩箭向前飞去,弩箭顶端的符文喷出火焰。这一击击中了巨魔的左肩,引起了它痛苦的呻吟。
巨魔顺着缓坡朝马雷基斯和至高王跑去,矮人们便全部散开了。马雷基斯镇定下来,瞄准目标,他的呼吸很浅,很快他的感觉适应了风的流动。他喃喃地念了一句简单的咒语,箭头上呼的一下闪起着蓝色的魔法火焰。马雷基斯松开了弓弦,箭飞快地穿过空地,射中了巨魔的左眼。
巨魔大叫一声,捂着左眼倒在地上,四肢乱蹬,叽里呱啦地叫个不停。
王子转向斯诺里问道:“不给它致命一击吗?”
“我们有句俗话——在兽人死透之前,先别忙着去数找到了多少金子。”至高王笑道。
马雷基斯转身看着巨魔,十分惊讶地看着它居然又站了起来。王子的箭杆还完好无损地插在那个眼窝里,火红的顶端部分从巨魔的头顶伸了出去。它把目光转向猎人们,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然后以惊人的速度跳跃着跑过地面。
马雷基斯又向快速靠近的怪物放了三箭,每一支箭都带有蓝色的火焰,射向怪物的胸部。但巨魔低下头,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爪子般的脚掌搅动着地面上的泥土。
斯诺里又发射了一道弩箭,击中了怪物的右大腿。它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上。但它摇着头,然后再次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开始攻击。
其他的矮人开始互相喊叫,一起向巨魔扑去,但有的被巨魔一巴掌打飞了,有的死死抱住巨魔,但没有什么效果。巨魔攻击了最接近它的攻击者,一个叫戈德利的侏儒,他是国王最亲密的伙伴之一。爪子扫过他的盔甲,他浑身是血地躺在了地上。
巨魔转向马雷基斯和斯诺里,脸和胳膊全都是血。
斯诺里还在把弓弦往后拉,巨魔离他只有二十步远了。马雷基斯拔出他的剑,开始近身攻击。精灵王子飞奔而过,闪亮的蓝色刀刃在巨魔的肋骨上刻了一道深沟。但巨魔不理他,朝斯诺里冲去。至高王将空弩掷向那怪物的脸,并从腰带上抽出一把手斧。他的第一斧砍进了怪物的肚子,但巨魔的冲击把至高王击倒了。矮人和巨魔一起滚下山坡,巨怪又咬又砍,斯诺里用斧头招架。王子急忙冲向至高王,同时其他矮人已经拿着斧子围拢过来。
巨魔一下子跃到了斯诺里的头上,它仰起头来,张开大嘴要咬碎至高王的脑袋。
马雷基斯抓住机会,把剑扔向了巨魔,用魔法的力量凌空御剑。精灵宝剑像一阵旋风般,在空中飞舞。一下子把巨魔的上半截脑袋削了下来,只剩下脖子和下颚。
阿瓦尼尔继续盘旋着飞过至高王,然后又转了个圈,捅进了巨魔的胸膛。
巨魔抖了一下,接着就向前一扑,把斯诺里压在它毫无生命的身躯下。马雷基斯马上飞奔到至高王身边,看到至高王还在呼吸,他松了一口气。矮人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睁开了,马雷基斯把巨怪拖到一边,让至高王重新站起来。
国王的身上到处都是肮脏的血液和黏液,弄脏了他的胡子,弄脏了他的锁子甲。血滴从他头盔的前额掉下来,渗进他编着辫子的头发里。斯诺里用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把自己身上能擦的东西擦干净,然后转向马雷基斯,摆出一个威严的姿势,挺起肩膀,高举下巴道:
“祝贺你,你已经杀死了你的第一个巨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