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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分析论之纯粹知性概念的演绎(第二版第二节) 纯粹知性概念的先验演绎(15.-20.)

2019-10-10 23:13 作者:心田安详  | 我要投稿

15.一般联结的可能性

表象的杂多可以在单纯感性的、亦即只是接受性的直观中被给予,而这种直观形式则先天地处于我们的表象能力中,它不过是主体接受刺激的方式而已。但是,一般杂多的联结(conjunctio)决不能通过感官进到我们里面来,因而也不能同时一起被包含在感性直观的纯形式里;因为它是表象力的一种自发性行动,并且,由于我们必须把它与感性相区别而称作知性,所以一切联结,不论我们是否意识到它,不论它是直观杂多的联结还是各种概念的联结,而在前一种联结中也不论它是经验性直观杂多的联结还是非经验性直观杂多的联结,都是一个知性行动,我们将用综合这个普遍名称来称呼它,以借此同时表明,任何我们自己没有事先联结起来的东西,我们都不能表象为在客体中被联结了的,而且在一切表象之中,联结是唯一的一个不能通过客体给予、而只能由主体自己去完成的表象,因为它是主体的自动性的一个行动。

以上一段是说,单纯感性直观可以将表象的杂多给予出来,而进行这种直观的直观形式是先天处于我们的表象能力之中的,是主体接受刺激的方式。但要注意,杂多的联结却不是通过感官进到我们里面来的,所以这种联结也就不能包含在感性直观的纯形式里。对杂多进行联结的能力是表象力的自发性行为,这样我们就需要把它与感性区别开来,把它叫做知性。进而,康德时候,不论联结对象是经验性直观杂多还是非经验性直观杂多,这种联结都是一个知性行动,这个过程我们用综合来称呼。可以总结:【感性能力的发动叫直观,作用对象是杂多;知性能力的发动叫综合,作用是将直观杂多联结。】明确这个思维过程后,康德落实在实际中说,任何我们没有事先联结起来的东西,都不能表象为在客体中被联结了的。那么,在一切表象中,联结就是不能通过客体给予、而只能由主体自己去完成的表象,故而它是主体的自动性的一个行动。进而就可以说,联结这种活动必定在本源上是唯一的,并且对一切联结都是同样有效的,而分解,即分析,其实任何时候都是以综合(联结)为前提的。因为,凡是在知性还没有预先把什么东西联结起来的地方,它也不能够分解什么东西,因为这个东西本来只有通过知性才能作为联结起来的东西被给予表象力。【可以看出,在纯先验领域,分析和综合的前体性问题与它在从先验到经验世界是不同的。在后者中,一定是先要明确分析命题,认识概念本身是什么,才能为综合命题提供保证;而在前者中,一切分析的前提都是知性的预先联结】

联结概念除了杂多概念和杂多的综合概念之外,还带有杂多的统一这个概念。联结是杂多的综合统一的表象(只要谈到杂多,一个表象的意识毕竟总是要与另一个表象的意识区别开来,这里的关键就在于这个可能的意识的综合)。所以这种统一性的表象不能从联结中产生,只能通过把它加到杂多表象上,它才首次使联结的概念成为可能。先天的先行于一切联结概念的这个统一性,并不是如前面所讲的(10.)单一性范畴;因为一切范畴都是建立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之上的,而在判断中已想到了联结、因而想到了给予概念的统一性,所以范畴已经以联结作为前提了。因此,我们必须到更高的地方去寻求这种统一性(即质的统一性,12.),亦即在那本身就包含着判断中不同概念之统一性根据的东西中,因而在包含着知性的可能性根据、甚至知性在其逻辑运用中的可能性根据的东西里面,去寻求这种统一性。【康德将联结概念中的将杂多统一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既然联结是杂多的综合统一的表象,那么这种统一性的表象不能从联结中产生,反倒是统一性加到杂多表象上从而使得联结的概念成为可能。这个先天的先行于一切联结概念的统一性,并不是第十节说的单一性范畴,因为一切范畴都是建立在判断的逻辑机能之上的,在判断中想到的给予概念的统一性中,范畴已经以联结为前提了。而我们要找的统一性是先于范畴(范畴是联结的一种?问题存疑)的统一性。因此,我们要到更高的地方寻求这种统一性,即质的统一性。康德要在包含着知性的可能性根据、甚至知性在其逻辑运用中的可能性根据的东西连寻求这种统一性。我认为康德这里的意思是要在先验知性能力中寻找一种先验的统一性,即质的统一性。(这里对问题的理解存疑)注:先验的统一性的说法果然在16.被提到!】

以上是说,存在一种先验的统一性,它是使得一切联结概念成为可能的前提,而联结又是杂多的综合统一的表象,这种表象的过程(综合的过程)就是知性能力发动的过程,这种知性能力的发动将感性能力发动从而形成的杂多的直观进行联结。这个过程中也可以看出,先验的统一性是先于我们在判断的逻辑机能上形成范畴的步骤的,所以,一切分析都还是要以这个先验的统一性(可以理解为先验的综合能力?)为前提。

 

16.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

上一节谈论了一般联结的可能性,其中涉及到对使得联结的概念成为可能的统一性的理解。这种统一性是一种质的统一性,先行于一切联结概念,并使得联结的概念成为可能。而这种联结本身又是知性能力的发动(即综合)的结果。那么这一节,康德讨论了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

“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否则某种完全不可能被思考的东西就会在我里面被表象出来,这就等于说,这表象要么就是不可能的,要么至少对于我来说就是无。能够先于一切思维被给予的表象(自发性的行动)叫作直观。所以,直观的一切杂多,在它们被发现于其中的那同一个主体里,与“我思”有一种必然的关系。但这个表象是一个自发性的行动,即它不能被看作属于感性的。这里康德是在将感性直观与表象的区别。在先验感性论部分,康德将先验感性能力对杂多进行直观的行动叫纯直观。而在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被叫作直观的表象是不能被看作属于感性的,因为其中还经历了“我思”的过程,对杂多进行直观的主体必定与“我思”有一种必然关系。感性的能力是直观,它帮助我们形成表象,但这种表象形成是在“我思”的关系中进行的,它不能被看作属于感性的,而应该被称为纯粹统觉。这样称呼也是为了将它与经验性的统觉区别开来。纯粹统觉也称为本源的统觉,因为它就是那个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由于产生出“我思”的表象,而这表象必然能够伴随(派生)所有其他的表象、并且在一切意识中都是同一个表象,所以决不能被任何其他表象所伴随(派生)。康德也把这种统一叫作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以表明从中产生出先天知识来的可能性。(这里就回应了上一节所说的“先行于一切联结概念,并使得联结的概念成为可能”的所谓“质的统一性”。)因为,在一个确定的直观中被给予的杂多表象,若不是全都属于一个自我意识(先验的统一),它们就不会全都是我的表象,也就是说,作为我的表象,它们必须与这样的条件必然地相符合,只有在这一条件下它们才能够集合在一个普遍的自我意识中,因为否则的话它们就不会全都属于我了。

以上无非是说,形成表象的过程中虽然需要感性直观的参与,但表象能力不因此而是感性的,因为“我思”必然伴随我的一切表象,所以表象被称为纯粹统觉。这种先验的统一的能力帮助我们产生出“我思”的表象,进而,这“我思”的表象再派生出其他表象。后面康德也提到,这个统觉的综合统一的能力实际就是知性本身。

从这一本源的联结中产生出很多结论,这就是:直观中被给予的杂多的统觉,它的无一例外的同一性包含诸表象的一个综合、且只有通过对这一综合的意识才有可能。因为伴随着各种不同表象的经验性的意识本身是分散的,与主体的同一性没有关系。因此,这种关系通过我用意识来伴随(派生)一切表象还不会发生,而只是通过我把一个表象加到另一个表象上、并意识到它们的综合才会发生。所以只有通过我能够把被给予表象的杂多联结在一个意识中,我才有可能设想在这些表象本身中的意识的同一性,就是说,统觉的分析的统一只有在统觉的某一种综合的统一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意识的分析的统一是和所有的共同概念本身相联系的,例如当我想到一般的红,于是我就借此表象出一种性状,它(作为特征)可以在某一个地方碰到,或者可以与别的表象相联结;所以只有借助于一个预先想到的可能的综合统一,我才能想象分析的统一。一个应被设想为各种不同的表象所共同的表象是被看作属于这些不同表象的,这些不同表象本身除了拥有该表象外还拥有某种不同的东西,因此这个表象必须预先在与其他表象(即使只是可能的表象)的综合统一中被想出来,我才能在它身上想到使它成为共同概念的那种意识的分析的统一。而这样一来,统觉的综合的统一就是我们必须把一切知性运用、甚至全部逻辑以及按照逻辑把先验哲学都附着于其上的最高点,其实这种能力就是知性本身。

因此,“在直观中被给予的这些表象全都属于”这一观念不过是说,我把这些表象结合在一个自我意识中,或者至少我能把它们结合于其中,并且即使这个观念本身还不是对这些表象的综合的意识,它毕竟是以这种综合的可能性作为前提的,亦即只是由于我能在一个意识中理解这些表象的杂多,我才把它们全都称为我的表象。所以直观杂多的综合统一作为先天产生的东西,就是先天地在我的一切确定的思想之前发生的统觉本身的同一性的根据。但联结并不在对象之中,也肯定不能通过知觉从对象中移植过来并因此而首次接受到知性中来,而只是知性的一件工作,知性本身无非是先天地联结并把给予表象的杂多纳入统觉的统一性之下来的能力,这一原理是整个人类知识中的至上原理。

虽然统觉的必然统一这条原理是自同一的,因而是一个分析命题,但它却表明直观中给予的杂多的一个综合是必然的,没有这种综合,自我意识的那种无一例外的同一性是不可设想的。因为通过自我这个简单的表象,并没有什么杂多的东西被给予;杂多只能在与之不同的直观中才被给予并通过联结在一个意识中被思维。一种知性,假如在其中通过自我意识同时就被给予了一切杂多,那么这种知性本身就会是在直观了;然而我们的知性却只能思维,而必须在感官中去寻求直观。康德这里就是在讲感性直观和知性思维必须齐心协力才能认识事物。

所以,就一个直观中被给予我的诸表象的杂多而言,我意识到同一的自己,因为我把这些表象全都称作我的表象,它们构成一个直观。但这等于说,我意识到这些表象的一个先天必然的综合,它叫作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一切被给予我的表象都必须从属于它,但也必须由一个综合来纳入它之下。

 

17.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是知性的一切运用的最高原则

上面已经阐释清楚什么是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并进行了演绎,而且把它和感性直观的关系梳理清楚了,它与感性直观既不尽相同又需要互相协作才能帮助主体认识事物。这就是先验感性和先验知性协同帮助主体认识事物的方式。先验分析论已经阐明感性运用的至上原理,接下来终于讲到知性的一切运用的最高原则,这就是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

果然,本节开头康德就回顾了先验感性论部分。他说,按照先验感性论,一切直观的可能性在与感性的关系中的最高原理就是:一切直观杂多都从属于空间和时间的形式条件。就是说,一切被给予我们的对象都要服务我们的主观空间和时间。接着,他的考察从直观转移到本节着重讨论的知性。他说,一切直观的可能性在与知性的关系中的这同一个最高原理就是:一切直观杂多都从属于统觉的本源—综合的统一的诸条件之下。所谓本源—综合康德有解释:空间和时间及其一切部分都是直观,因而是带有它们所包含的杂多的一些单个表象(见先验感性论),所以它们就不只是使同一个意识包含在许多表象里面的概念,而且是使许多表象包含在一个表象及其意识里面的概念,因而这些表象被看作复合的,于是意识的这种统一性就被看作是综合的,但又是本源的。

直观的一切杂多表象,如果它们被给予我们,就从属于前一条原理,如果它们必然能够在一个意识中联结起来,则从属于后一条原理;因为若没有它,由于被给予的表象并不共同具有“我思”这一统觉行动,因而不会在一个自我意识中被总括起来,所以没有任何东西能借此而被思维或认识。这里仍然在强调1)依靠直观被给予我们的杂多表象和2)与此同时依靠“我思”这一统觉活动(知性能力?)来联结的表象两者的协作得以思维和认识事情。

这里补充一点海德格尔的认识。他分开了直观(时间、空间上)与概念(意识活动→统觉活动),从而区分了:




 

先天感性(直观):对象按时间与空间原则直接给我们呈现

 

先天知性(思维):用概念把握对象

 

回到康德,他说,知性一般说就是认识的能力。认识就在于被给予的表象与一个客体的确定的关系。但客体(已在我的概念活动中,与我的概念、意识活动发生了关系;不是指结合了杂多,从先天感性中来认识客体)则是在其概念中结合着一个所予直观的杂多的那种东西。然而现在,表象的一切结合都要求在这些表象的综合中的意识的统一(统摄了杂多意识的统一性,即统觉的)。于是意识的统一就是唯一决定诸表象对一个对象的关系、因而决定这些表象的客观有效性并使得它们成为知识的东西,乃至于在此之上建立了知性的可能性。以上,康德给出了客体区别于人在先天结构下认识的客体的另一种客体,即那种在其概念中结合着一个所予直观的杂多的那种东西。

所以,知性的所有其他运用(指不包括直观、表象的运用)所依据的、同时也完全不依赖感性直观之一切条件的最初的纯粹知性知识就是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这条原理。所以,外部感性直观的单纯形式即空间还根本不是知识;它只是把先天直观杂多向某种可能的知识提供出来。为了在空间中认识东西,例如说一条线,我就必须划出这条线,因而对给予的杂多综合地作出一个确定的联结,使得这个行动的统一同时又是意识(在一条线的概念中)的统一,这样一来,一个客体(一个确定的空间)才首次得到了认识。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意识的综合统一是一切知识的一个客观条件,不仅是我自己为了认识一个客体而需要这个条件,而且让任何直观为了对我成为客体都必须服从这一条件,因为以另外的方式,而没有这种综合,杂多就不会在一个意识中结合起来。

以上一段康德说得很明白,其实还是在说,单纯依靠感性直观所提供的单纯形式还根本不是知识,虽然具备成为知识的潜能。只有通过先天知性的运用,即意识(统觉)的综合统一这一前提条件的参与下,直观的杂多才能在意识中联结起来,客体才得以被我们认识。

直线的例子所告诉我的那句话,本身是分析的,尽管它使综合的的统一成为了一切思维的条件;因为它所说的无非是,在任何一个给予的直观里,我的一切表象必须服从这个条件,惟有在这个条件之下我才能把这些表象作为我的表象归于同一的自己,因而才能将其作为在一个统觉中综合地联结着的东西用“我思”这一普遍的表达方式总括起来。这段表述是在回应笛卡尔,在批评笛卡尔的“我思”是不严谨的,它不具备前提条件,即综合的统一是一切思维的条件。

但是,统觉的综合统一性这一原理毕竟不是对任何一般可能的知性而言的一条原则,而只是对于这种知性而言的,这种知性的纯粹统觉在“我在”这一表象中还根本没有给出任何杂多的东西。那样一种凭借其自我意识同时就给出直观杂多来、凭借其表象同时就使该表象的客体实存起来的知性,也许为了意识的统一并不需要杂多综合的一个特殊行动,这种综合是只能思维不能直观的人类知性所需要的。但对于人类知性来说,这个行动却不可避免地是第一原理,乃至于它丝毫也不能理解某种别的可能性的知性,不论是本身可以直观的那种知性,还是那种即使拥有感性直观、但却是不同于空间和时间的那样的感性直观作为基础的知性。

 

18.什么是自我意识的客观统一性

统觉的先验统一性是使一切在直观中给予的杂多都结合在一个客体概念中的统一性。因此它叫作客观的,而必须与意识的主观统一性区别开来,后者是一个内感官的规定,它把直观的那个杂多经验性地提供给这样一种联结。我是否能经验性地把杂多作为同时的或相继的意识到,这取决于各种情况或经验性的条件。所以意识的经验性的统一性凭借诸表象的联想,本身是涉及某种现象,并且完全是偶然的。相反,时间中直观的纯形式仅仅作为包含所予杂多的一般直观,则从属于意识的本源的统一性,这只是由于直观杂多对于“我思”这个“一”的必然关系;因而是由于先天地给经验性的综合奠定基础的知性之纯综合。只有统觉的先验的统一性才是客观有效的;统觉的经验性的统一性则只有主观的有效性,它也只是在给予的具体条件下从前者派生出来的。

以上一段最后得出:只有统觉的先验的统一性(即客观概念的统一性)是普遍有效的,主观的统一性是包括经验、偶然参与的非普遍有效的,并且前者是后者产生的前提条件。

 

19.一切判断的逻辑形式在于其中所含概念的统觉的客观统一

逻辑学家们对于一般判断给出的解释是:判断是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的表象。康德指出,在这里并没有确定这种关系何在。更仔细研究每个判断中被给予的知识的关系,并将它作为属于知性的关系而和按照再生的想象力规律的关系(只有主观有效性)区别开来时,就会发现,一个判断无非是使给予的知识获得统觉的客观统一性的方式。这就是判断中的系词“是”的目的,它是为了把给予表象的客观统一性(普遍有效的)与主观统一性(非普遍有效的)区别开来。因为它(“是”)标志着这些表象与本源的统觉及其必然统一性的关系,哪怕这判断本身是经验性的,因而是偶然的。例如,“物体是有重量的”。虽然康德并不是要借此说明这些表象在经验性的直观中是必然互相隶属的(即这判断本身可能是经验的,因而是偶然的),而是说它们借助于直观的综合中统觉的必然统一是互相隶属的。就是说,这是按照对一切表象作客观规定的原则的,如果从这些表象能形成知识的话,而这些原则全都是从统觉的先验这一条原理派生出来的。只有借此才从这种关系中形成一个判断、亦即一种关系,它是客观有效的,并且足以与同样一些表象的只具有主观有效性的那种关系、例如按照联想律的关系区别开来。按照后面这种规律我将只能说:“当我托起一个物体时,我将感到一个重量的压力”;但却不能说:它,这个物体,是重的;后者要说的正是:这两个表象是在客观中、亦即不管主体状态的差异而结合着的,而不只是在知觉中(不论这知觉如何重复)一起的。

 

20.一切感性直观都从属于范畴,只有在这这些范畴的条件下感性直观的杂多才能聚集到一个意识中来

在一个感性直观中被给予的杂多东西必然从属于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性,因为只有通过这种统觉的统一性才可能有直观的统一性(见第17.)。但知性把所予表象(不论是直观还是概念)的杂多纳入一般统觉之下的这种行动是判断的逻辑机能(见第19.)。所以一切杂多只要在“一个”经验性直观中被给予出来,就在判断的诸逻辑机能之上被规定了,也就是由这一机能带到某个一般意识上来了。但现在,诸范畴不是别的,恰好就是当一个给予直观的杂多在这一机能上被规定时的这些判断机能(见13.)。所以,在一个所予直观中的杂多必然从属于诸范畴。

以上一段无非是说,知性统觉的先验联结(综合)的发生是进行感性直观进而被给予的杂多东西的前提,即只有通过这种统觉的联结、范畴的联结才可能有直观的联结。这在前面已经讲过。知性把被直观或是概念给予的表象的杂多纳入一般统觉之下的行动就是判断的逻辑机能。这在前面也谈过。康德重申这两点,是要说明,一切种类的杂多只要在经验性直观中被给予出来,必定经历了“一个”(统一性、联结、范畴)的过程,那么就已经表示必须经过判断的逻辑机能才能把这种直观带到某个一般意识上来。而这种判断的逻辑机能就是诸范畴。所以,一切被给予的直观中的杂多必然从属于诸范畴,那么,也就说明感性直观将杂多给予出来必定经历了这种先验的知性综合。这些在前面也谈过。这里主要的目的就是说,一切感性直观都必须从属于范畴,只有这样才能让杂多聚和在一个意识中来成为可能。

 

21.注释

在一个我称之为“我的”的直观中所包含的杂多,被知性的综合表现为属于自我意识的必然统一性(客观的统一性,先天纯粹自我意识),而这是通过范畴(也就是时候没有借助经验)做到的。所以范畴表明:对“一个”(指范畴综合)直观的所予杂多的经验性意识是从属于一个先天的纯粹自我意识的,正如经验性的直观从属于一个纯粹感性的、同样是先天发生的直观那样。在上面这句话中就开始了纯粹知性概念的一个演绎,该演绎中,由于范畴是不依赖于感性而只在知性中产生出来的,我就还必须把杂多在一个经验性的直观中被给予的方式抽象掉,以便只着眼于由知性借助于范畴而放进直观中的那个统一性。经验性的直观的统一性不是别的,而是范畴按照前面20.为一个所予直观的杂多而一般地规定的统一性。因此,只要把范畴对于我们感官的一切对象的先天有效性解释清楚了,这个演绎的目的才完全达到。

以上一段是说,康德将杂多在一个经验性的直观中被给予的方式抽象掉,以便于更好研究知性借助范畴而放进直观中的那个统一性。虽然这两个过程实际密不可分,但康德为了研究方便必须分开讨论。这个知性演绎必须把范畴对于我们感官的一切对象的先天有效性解释清楚。

但有一点康德是不能抽象掉的,这就是:对直观来说杂多必定是还在知性的综合之前、且不依赖于知性综合就被给予了;但如何被给予的,在这里却仍未确定。因为,假如我想思考一个本身直观着的知性,那么范畴对于这样一种知识就会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范畴只是这样一种知性的规则,这种知性的全部能力在于思维,即在于把在直观中以别的方式给予它的那个杂多的综合带到统觉的统一上来的行动,因而这种知性单凭自己不认识任何东西,而只是对知性的材料、对必须由客体给予它的直观加以联结和整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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