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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捷说法】车位霸占与车位产权复杂化

2023-06-12 21:39 作者:强壮的陈二狗  | 我要投稿

车位霸占与车位产权复杂化

    有些地下的空间经过规划以后本身具有土地证,可以办理车位的房产证,所以允许出售给业主,但是使用年限只有40或50年,而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有些是地上空地和地下同理,被开发商划成了车位,开发商也出售给了业主。这些土地怎么样才真正意义上属于全体业主?考虑到使用车位的业主占少部分,可能全体业主享受到土地带来的收益,比如车位的收入补贴到物业费,让物业费保持常年不涨价(虽然不能享受到全部的收益,毕竟开发商和物业把空位开发成车位,管理车位,都需要回报)。

    还有一些车位在相关法律出台以后,它的产权是属于人防办,属于人防车位。开发商从人防办廉价长租了地下人防工事,然后开发成车位,再分租给业主,租期最长20年(很多人误把租约当成出售合约,也有开发商和物业故意误导业主混淆概念的原因),租期满后同等条件下续租,一般情况下续租不用另外再收费。物业靠收取车位管理费来获利和支付人防办租金,人防办收到租金也会自动和物业续租。人防办是乐意把人防工事租给物业弄成地下车位的,一方面他可以节省维护管理、水电等费用,另一方面还能收获租金,虽然不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而且也只能租给物业,因为物业把控着车辆进出出库的权力。

    造成这种复杂局面,是社会各方利益博弈造成的结果,而且目前还没有相关成文法律,导致关于小区车库的法律纠纷难以统一标准判决。这也和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息息相关,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多,车位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越是发达城市,车位越是稀缺的,买车限号也是无奈的对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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