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才济济
初中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坐在第一排或者第二排,离老师和讲台非常近的位置,做的靠前的人除了真的是个子矮之外,通常都是些好学听话的小孩,这就让前排无形中带有一些纪律上的压力,跟靠后的座位在气氛上形成鲜明对比。在新高一时,我就坐在了倒数第二排的位置,鲜明的感受到了这种气氛的差异,并且在一个更加活跃的气氛里认识了许多有特色的人。
到了高中之后,比起英文名,似乎更加流行本名的简称或外号,初中的班里英文名盛行也许是跟Nancy有关,那些不是英语老师做班主任的班级还是占大多数的,所以上了高中之后才结识的人,我应该没有以英文名相称的。只有像Arthur这样叫起来顺口,而且朋友们平时都这样叫的人,才会在高中依旧以英文名被人知晓。
坐在我左边的就是当初参与竞选女班长的其中一人小白,她原本姓戴,但因为皮肤白的出奇,所以有了这样一个外号。她的肤色比起今天通常认为的那种皮肤白更胜一筹,甚至接近于失去血色的那种惨白,我再没有见到过她那种程度肤色的人。就是小白后来当选了二班女体委(滕老师什么职位都要选双份),她虽然很瘦个子也不高,但却是典型的女汉子性格,我以前认识的性格上最接近男生的也就是Alice了,但是她只是性格偏男生那样活泼,生活里还是会像普通女生那样跟别人手挽手一起走。小白则不同,她的头发比其他女生都短,可能是因为发丝偏硬,一直都是一个好像爆炸头的造型,穿衣说话风格都跟男生很像,甚至某种程度上比Arthur还混,大概就是从她那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女生也是会讲脏话的。
坐在我后面的是爱打篮球的男生周二,他就跟通常爱打篮球的男生一样,又高又瘦,接近一米九的个子体重却很轻,爱穿松垮的衣服,拉链拉的很低,总是穿着宽大的篮球鞋,稍微有点驼背,日常生活中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过与这种刻板印象不一样的地方是,他毕竟是二班的学生,所以学习成绩不错,虽然也不爱听话,但顶多是个捣蛋鬼的程度,算不上班里的刺头,因为一笑起来给人感觉憨憨的,才会被班主任起了周二这个外号。
如果是在电视剧里,周二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标准的男主或者人生赢家,成绩好,运动神经好,最重要的是五官标致,平时又爱笑,是个开朗又不至于幼稚的人。他的人生剧本也的确是赢家剧本,就像许多人到了大学就觉得是时候该找对象了一样,有一批人是刚上高中就觉得到了该谈恋爱的年龄了,周二就是其中之一。刚上新高一不足半月,他就有了女朋友,是隔壁一班的一个又高又瘦、很文静的校花一级的女生。据他给我们讲,因为他们两人家住的远,所以周一到周五都要在学校住校,晚上住校生上自习的时候,他一看见她就对她一见钟情了,连续一周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最后要到了人家的手机号,发了条短信两人就在一起了,就好像克里斯·埃文斯在讲自己怎么搭讪一样,我这辈子都没遇见过这么顺利的事。
坐在我右边的老曹,就是在第一节数学课上质疑滕老师引得大家一阵惊叹的那个人,他中等个子,体型偏瘦,有点驼背,生活里沉默寡言,有种学究气质,但走起路来又有不协调的人特有的那种滑稽步伐。他本名姓曾,传闻是因为他曾字写得太像曹,所以他初中的同学都管他叫老曹,这个外号也就延续了下来。那一次亮相之后,老曹就没再有过什么惊人举动,始终保持着好学生的习惯,认真学习不违反纪律,也就很少参与我们另一边这群人的有说有笑。
坐在我前面的女生小丁,是个非常神奇的人。她个头偏高,脸圆圆的,长着雀斑,虽然性格很活泼又爱说话,但却是有点接近神经质的感觉。她不像大多数人那样喜欢穿松垮的校服,衣服和袖子都是刚刚好的长度,能让人看到收紧的袖口,衣领也始终折起的非常整齐,拉链拉倒刚刚好合适的位置,像穿礼服一样穿着校服。然而她的行事风格却没那么一板一眼,我记得我们聊起爱好的时候,她说自己非常迷柯南,我自认为柯南也没少看,于是就跟她聊了起来,结果没过几句我就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她的节奏,柯南的剧情那么长,她却能对集数对应的剧情如数家珍,甚至连稍微有点名气的同人全都看过,相比之下我顶多就是了解的程度。
为了表现她推理迷的身份,她把我的铅笔袋偷偷藏了起来,并且把藏匿地点写成了暗号让我自己解。暗号的具体内容不记得了,但我记得我拿着它看了许久,却一点头绪都没有,那些晦涩的话暗示的地方好像任何一个地点都对应的上,又好像对应不上,研究了许久我都没离开座位。最后她亲自解迷,谜底的最终简化版本似乎是在”俯视众生的地方忏悔”,对应“站在讲台上低头看”,我的铅笔袋就藏在老师的讲课桌里。听完之后我没有感觉惊叹,也没有感到茅塞顿开,反而是有点莫名其妙,就像我后来不喜欢玩密室逃脱一样,总觉的这些都是出题人自己看似合理的逻辑,根本就没有什么严谨可言,你的脑回路能对上就能解,脑回路对不上想破头都没用。
不过柯南并不是她略带神经质的性格的源头,我觉得她奇特的性格可能源自她讲过的另一件事。她有个不太亲近的哥哥,据她讲,那个人每次去她家做客都欺负她,在她的房间里抱她甚至亲她。现在回想起来,这是性质非常恶劣的一件事,甚至是应该报警的一件事,可是那时的我们没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连她自己在讲述这些的时候也没有怨天尤人哭哭啼啼,反而像复述柯南的案子一样冷静又清晰,她说“我下次是不是应该在嘴里藏根针”的时候也像是在解迷一样,就好像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她身上而是故事里写出来的,但愿她的经历的确是从故事里编出来的。这件事同样体现了朝外在两性问题上过于忽视带来的弊端,我们不仅要从自身出发思考如何看待两性关系,同时也必须懂得辨别和防范外界的恶意,朝外一切以学习出发的教育方法导致了我们这些人在其他方面过于缺失,这种靠避而不谈的看似的防范却实际上让人失去了防范的能力,最终在家长和老师看不见管不了的地方酝酿出令人哀叹的故事。
小丁在新高一结束的时候就离开了朝外去国外读书了,所以她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严格来说我也是个人才,凭借着升学时没算史地政的成绩混入了二班,但是并不代表我其他科目就很好,比如英语和语文也一样拉跨,只是不至于像文综那样徘徊在及格线。上了高中之后,也许是因为知识变难了,所以就连英语和语文成绩也逐渐堪忧,新高一的期末考试时,我的语文成绩甚至没及格,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还有补考一说。
新高一的结束就是普通人初三的结束,正是大好的放假时光,对于朝外高中的学生自然是不存在的,作业补课一项也不能少,而我还得比别人多担心一个补考的问题。补考在临近开学的时候进行,在一个其他人都不需要去学校的日子,我们几个语文不及格的人被安排在了二班的教室进行语文补考。全年级不及格的人一共只有十几个,而只有我一个人来自前三个班的。这还不是最难堪的事,负责监考的是教语文的程老师,在正式进入高一之后,滕老师会回到初中任课,而程老师正是二班的新班主任,我不仅马上就是她的学生,甚至还是她的班长,偏偏我这一科没及格。
新高一这个充满新鲜感的半年过渡期很快就过去了,高中部的同学们迎来了第一次人生起落。这次排名依旧没算史地政三科,虽然我的语文成绩排在了年级垫底,但好在理科成绩都不错,就好像许三多完成了333次腹部绕杠一样,进入二班这件事让我对自己有了自信,从这以后比较擅长的理科科目就变得更擅长了,靠着它们拽着我羸弱的语文,让我保住了二班的位置。不过从整体来说,新高一升高一的这一次考试是变动最大的一次,少有的完全按照成绩大家各凭本事的一次洗牌,这半年过于放松了的人,甚至可以从二班掉到四班五班,对新高一的排名不满意进而努力了半年的人,比如Alice,直接就从三班升到了一班。
还有些在新高一本来就被分到了不属于他们的位置的人,也回到了适合他们的排名,比如乌龟和被我们称作大侠的人。大侠是个个子不高的瘦瘦的男生,本名姓曾,与老曹不是同一个人,但他们却有相似的地方,一样的稍带驼背,一样的有学究气质,和走起路来不协调的滑稽步伐,叫他大侠是因为他很喜欢武侠小说,有时候会在楼道里快速的倒着小碎步移动,并且在心里默念“凌波微步”之类的,虽然很中二,但他本人很低调,所以在我们的眼里就显得可爱了许多,还有人专门喜欢模仿他的行为。
大侠和乌龟如果在进入新高一时完全看成绩,那么他们一定会去一班,甚至是一班靠前的位置,但是他们两人没有北京户口,在朝外属于借读生,如果一直到高考时他们还不能解决户口问题,就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大概是不希望这种带有不确定性的人占用一班的优质资源,所以他们一开始被分在了二班,后来被我们亲切的称为“来二班炸鱼的大佬”。升高一时他们就双双去了一班,所以也不知道当初让他们留在二班到底有什么意义,或许只是给我们这些人看看什么叫山外有山吧。好在他们俩最后都解决了户口问题,与我们一同参加了高考,同样是朝外里,还有借读生没能在高考前加入京籍,只能在高三时回老家参加高考。
正式进入高一,我们迎来了两位新班主任,其中一位程老师监考过我的补考,算是提前认识了。程老师很瘦,个子不高,大部分时间都是长发披肩的造型,接近于外国人心中的标准中国美女的样子。程老师原本是初中六班的班主任,虽然就在我们隔壁,但是分班授课上没有交集,所以以前也不认识。她虽然是从初中跟着我们过来的,但好像不是Nancy那种刚毕业的新人,年龄不大,在我们上学的期间传闻是单身,也就成了大家八卦组cp的对象。虽然程老师外表给人小鸟依人的感觉,但跟历史的胡老师一样,训起人来非常严厉,她严肃起来的时候,比她高两个头的周二都只能战战兢兢不敢说话。
与她搭档的是教生物的杨老师,杨老师完全是新人,担任二班班主任时他应该是刚毕业进入朝外,由于他是北师大本科出身,学历上比较好看,所以一进入朝外就来了高中,省去了在初中历练的过程。杨老师中等个子,体型很瘦,就像一个标准的大学生那样留着寸头带着眼镜,有着略带棱角的侧脸,平时总是衬衣牛仔裤搭配运动鞋。虽然杨老师是理科出身,但是酷爱文学艺术,平时总是拿着一本书,没事了就拿出来看看,不到一周就能读完一本,我从没仔细注意过他看的是什么,反正不是那种常见的有名的小说。杨老师还喜欢戏曲,走在路上嘴里就会哼着什么曲调,他听的都是些我分辨不出来也不懂得怎么欣赏的曲子,虽然他可以说是个戏迷,但唱的功夫倒是一般,有一次他在班里给大家短短表演过几句,我只记得他唱的气很虚,也不知道是不是原曲就要这样唱。
杨老师和程老师这对姐弟组合非常奇妙,以至于有的人在私底下嗑他们的cp。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杨老师还是个腼腆的新人,程老师威严十足的在班里训话时,杨老师就在旁边安静的站着,搓着手一会儿看看地板一会儿看看我们,好像他也是被训话的对象之一似的,个人推测,或许他在私底下真的被程老师教训过。时间久了之后杨老师就变得从容了许多,面对学生的自信心随着体重与日俱增,于是程老师渐渐的让他主导起班里的活动。
不过两位年轻的老师有时候的确能让人感觉到经验不足,跟Nancy一样偶尔在教育问题上出些馊主意。比如程老师,有一件不大妥的事令我印象深刻,学校里不许带任何电子设备,理由是任何电子设备都会影响学习,跟今天禁止未成年玩游戏一样,不过我们也的确是禁不起诱惑,连电子辞典里的贪食蛇都能玩上好几节课。有一天程老师在班里的时候,突然有人的手机响了,于是程老师勒令某人交出手机,问题是她并不知道是谁,只听出了个大概方向,在那个方向上,嫌疑最大的人物就是搞事小能手Arthur,我们私底下是知道Arthur带手机的,所以确信就是他忘了静音,大概程老师心里也是这样确信的,只是她作为老师必须讲证据,所以不管她怎么威逼利诱,Arthur一口咬定他没带手机,程老师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结果放学时两位班主任都来到了班里,把大家留下来训话,程老师再次跟Arthur对峙起来,不过这次,程老师的表情很从容,她说已经有人告诉她了就是Arthur带的手机,让他识相点自己交出来。听到这话的时候我的心里突然很慌,因为从程老师的语气和表情来看,她说这话并不像是在诈Arthur,而是真的有人告诉了她确切的消息,我倒不是担心Arthur或者他的手机,而是在想就算真的有人告密,这话适合在大众场合下说出来吗,难道不会让我们彼此猜忌吗,一旦我们知道了是谁告的密(这种事早晚会知道的),那告密的人将来在这个班还有立足之地吗。有这种担忧的人不止是我,班里的大家都在屏息等待事情的发展时,体委用大家都听得到的声音嘀咕说:“不可能真有告密的人吧。”
程老师大概在这时体会到了班里猜忌的气氛,知道做法欠妥了,于是问Arthur想不想知道是谁告密的,Arthur没有回答,但他,还有我们,心里都想知道是谁,却又有点怕知道是谁,最终程老师顺着自己铺的台阶为大家揭晓了谜底,原来是她给Arthur的妈妈打电话,问了她是不是让他带手机来学校了,Arthur的妈妈也没想过要替他瞒着,程老师一问她就如实说了。一波三折之后程老师如愿没收了Arthur的手机,我们也稍稍松了口气。
跟杨老师有关的一件事也是手机引起的,不过这一次被训的对象变成了我。也许是受叛逆期的影响,以前非常严格遵守校规的我,也开始觉得按自己的心情违纪是一件很酷的事,这里面就包括了带手机去学校。仔细想来,其实带了手机也没有什么用处,我那个滑盖的破手机也没有游戏可玩,我也不拿它看小说,也不拿它聊天,大部分时间就是在课桌里放着,以备所谓的不时之需罢了。有一次我的手机忘了藏好,大大咧咧的放在了桌斗最外面的位置,从旁边走过的人甚至不需要低头就能看到,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在楼道里跟人聊天。
杨老师背着手从班里慢悠悠的走出来,走到我旁边坏笑着低声问我:“带手机了?”我做不到像Arthur那样装傻,而且杨老师一说我就意识到自己没藏好这件事了,看他也没有发火的意思,于是我就小心翼翼的承认了。杨老师嘱咐了我一句,然后就背着手慢悠悠的离开了,好像这件事是我俩之间的小秘密似的。
结果后来,我又因为一件什么事违反了纪律,这次杨老师出面,让我当着全班的面站着挨训,大概就是我没能尽到班长的职责之类的话,杨老师正在气头上,说着说着突然就提起之前发现了我带手机,说我不是第一次起了坏的带头作用。本来我觉得自己犯错了被训话也没什么,理所应当的事,可是杨老师提起手机这事我的心里反而就有点不服气了,上次他明明就没有追究这件事,现在却趁着脾气突然翻旧账,难免给人标准不一全看心情的感觉。
虽然后来我不在二班了,但是两位老师作为二班的班主任一直陪伴大家到高中毕业,虽然我讲了两个偏负面的故事,但对老师的评价很难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很多时候面对不同的人老师也会展现出不同的态度,例如对喜欢老师愿意听话的乖学生,程老师杨老师就像大哥哥大姐姐,愿意跟他们交朋友,对于喜欢违纪经常捣乱的人来说,两位严厉的老师多数时候就像死对头,是在楼道里遇到恨不得想绕着走的人,对于我这个有时听话有时违纪的班长来说,他们就像亲近却又不交心的人,始终保持着忽远忽近的距离,但总的来说我是认为他们是好老师的,只是在我看来,教书育人是一件很神圣的事,老师可以在不知不觉间成就一个人,也可以在不知不觉间毁掉一个人,所以多反思总是没错的。
在新高一升高一的那次考试中,许多人经历了起起落落,几乎每个班都进行了一次大换血,究其原因,我猜可能是对于很多初中生来说,没法很早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而且不够明显的成绩排名也不能给人足够的压迫感,就是俗话说的,这个小孩很聪明,就是不努力。在初中升新高一的这次考试里,成绩排名以最显眼的形式被公之于众,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这一类人,同时也就激励了他们在这半年里非常努力的学习,那些前面考得好于是放松了的人,自然就比不过这些更努力,甚至更有天赋的同学,所以高一的这次换血,可以说是先前的那次排名与每个人的真正潜力不对等导致的,结果就是,升入高一之后,像乌龟、大侠他们升入了一班,像小白没发挥好就去了后面,像我和Arthur、周二努力保住了自己二班的位置。
除了班级间的变动,还有的就是像小丁这样直接离开了朝外的人,初中升高中的这个关键节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命运,虽然身处二班不至于担心被遣返回朝外初中,但这种氛围多少会影响大家的心态,所以真的进入高一,并且经历了换血之后,班级里就有一种尘埃落定的轻松感,终于稳定了的生活让人感到安心,而且由于我们已经彼此认识了一个学期,没有了陌生感就给这种生活添加了许多欢快成分。
对于朝外的学生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初中时期的朋友,进入高中又认识了新朋友,而这种连接逐渐扩展到每一个人,就让我们整个年级都像一家人一样亲近,因为高中里一个年级一共只有不到两百人,所以没过多久我就差不多能叫出每个人的名字了,并且通过这些连接认识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我跟这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的兴趣点,就是那时流行的叫兽的视频。Thor带我们入坑的时间很早,上高一时我和Adolf早就可以全文背诵叫兽的所有作品了,于是我们就成了新的“传教士”,把更多人拉进了这个队伍。
关于这个队伍的共同点,我们用来互相形容的一个词是“猥琐”,虽然它的含义好像与通常理解的含义一致,但在我们看来这里面是不包含贬义的,甚至有点以此为荣的意思。仔细想来,我们喜好的那种态度应该与好色有所区别,并不是心里对性有着多么强烈的憧憬,只是把它当场了一种交流的工具,把那种“任何东西都可以联想到性”的能力当成我们的特长,并且有一种只有自己人才会懂的小小的优越感,其实就跟今天我们使用某些作品玩梗一样,因为我们的“猥琐”都只停留在自娱自乐的层面,从来没有给女生讲过黄笑话(能讲出更黄段子的女生除外),没有去骚扰过不愿跟我们同流合污的人。
队伍里的核心人物就是Thor、Adolf和我,我们在高中又发展了两名重要成员,一位被我们起了外号叫“吊哥”,一个叫大叔,他们都是在高一升到二班的人。吊哥是个很讲礼貌的人,他在跟父母通话的时候都会尊称“您”,平时也总是双手握在身前,像个老干部一样和善的笑着,如果你没见过他模仿叫兽的模样,甚至会觉得他是个温文尔雅的书生。大叔个子很高,跟吊哥一样是个日常生活中很有礼貌的人,但他坏笑的时候就像猫和老鼠里有了馊主意的汤姆一样,如果他盯着你摆出这幅表情,就会让你一边想笑一边浑身难受。
我们日常生活的乐趣就是模仿叫兽,后来光是背台词已经不能满足我们了,于是几乎人手练就了一副徒手画叫兽面具的本事,甚至为了这事特意买的A4纸和马克笔,面具正上方的’兽’字被我们换成了各自的名字,这就是我们每个人身份的象征。
当然我也认识了正常一些的朋友,比如代替老曹坐在我右边的老贾,他除了皮肤稍黑一些之外,从里到外都是普普通通的标准高中生,身高体型适中,留着普通的寸头,从不违纪的听话学生,我跟Adolf吃烤肉那天在场的第三个人正是他。虽然外表普通,老贾也曾作为原点之一掀起过朝外的一阵魔方热潮。
不知道是谁第一次带了魔方来学校,我就拿在手里耍了耍,那时候完全不懂魔方怎么玩,就是凭着感觉瞎转转,勉强能把一个面的颜色凑齐。后来老贾把魔方拿了过去,没过多久就还原了六个面的颜色,第一次见到魔方能拼回去我感觉很神奇,于是让他教我。老贾为我一步一步讲解,魔方是怎么自底向上逐渐还原的,还教我握魔方的手势,怎么让每一面快速的转起来,进而向我展示了魔方的公式,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拼个魔方也像做题一样有各种各样的讲究和步骤,甚至还原魔方的时间还是一种竞技项目。从那以后其他人还管他叫老贾,而我就改口叫师傅了。
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老贾给我介绍了基本原理之后,我就去网上搜索了各类教程,师傅教我的是6步还原法,只需要8个公式就可以还原一个魔方,但是缺点是流程复杂,耗时长,理论上还可以压缩其中的步骤,使得魔方可以还原的更快,但对应的公式也更多,他没有背过。后来我在网上找到了高级玩法的四十多个公式,用彩纸打出来装裱在文件夹里,在可以走神的课上手里一直转着魔方,过了很久之后,我终于熟练掌握了高级公式,平均35秒就可以还原一个魔方,远超了同期入坑的同学们。很久之后有一次我跟师傅在楼道里聊天,他突然说自己最近在学街舞,然后要教我基本动作,看看我能不能像学魔方那样超过他,这个我倒是没有坚持下来。
坐在老贾前面的岳岳是跟老贾一起从三班升上来的女生,她的长相是富有气质的性感美,但由于朝外发型的限制,留着很孩子气的西瓜头,加上她本人性格即开朗又有点憨,一笑起来跟她的长相有着强烈的反差。由于她的皮肤偏黑(她自己说的,我是完全觉得),所以她自称是“黑”帮老大,后来不知怎的我就被收编成了小弟,皮肤黑的有过之无不及的老贾自然也被收编了,于是她就成了我们嘴里的大哥。
我和师傅、大哥、周二在这一片就成了新的自习课铁四角,朝外再大的压力也挡不住高中生一颗向往娱乐的心,那时候我们玩的最多的就是歌词接力,每一句的开头一个字都要接上上一句的结尾,有条件的话我们就唱着玩,没条件的时候就传纸条在上面写(我这个班长都干了些什么啊),周杰伦是我们四个共同的爱好,于是他的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接力里。就是在这个游戏中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唱了那么多年的《歌唱祖国》里不是“端庄美丽的土地”而是“宽广美丽的土地”。
在我的《通讯录》里,大哥是第一个给我留言的,也是写的最长的一个,正是因为读了她的话我才会感叹曾经的同学之间那种纯粹天真的信任关系,不掺杂任何利益也没有任何顾虑,没有什么具体原因,但你就是相信这个人,知道对方不会骗你算计你,只要面对她就会自然而然的没有心防。
真要仔细溯源的话,这种信任除了朝外天生的氛围之外,也许是因为高一时发生的一件事。所谓人红是非多,像大哥这样好看的女生就容易被人惦记,我们进入高一后不久,一个高二的男生不知从哪知道了大哥的手机号,用短信约她午休时去操场散步,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个男生几乎要到了一年级每个好看的女生的手机号,然后发短信骚扰人家,一些性格比较强势的人直接非常果断的回绝了,但当时的大哥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由于对二年级的混混风气有些了解,我当时也没想到让大哥直接拒绝,跟师傅商量了半天,最终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让大哥去赴约,我跟师傅在后面跟着他们,如果出了什么情况大哥可以随时叫我们。
当初也真是爱瞎想,大中午的操场上能出什么事呢,结果我不仅为了防备出事去跟踪人家,还特意戴了副没有镜片的眼镜做伪装,以免跟高年级冲突之后被人报复。到了约定的时间,我们三个前后脚出了教学楼,我记得来赴约的男生个子不高,全身上下也没什么特点,不像是个自信到随意约女生的人,不过也对,一个人得在生活中有多失败才会想到去骗低年级的小孩呢。大哥和那个男生走在前面,我跟师傅跟在他们大概二十米开外的地方,装作出来散步的人,一边观察着前面一边假装有说有笑的。我记得大哥总是不安的回头看我们,我还害怕会不会因此暴露了我们俩,后来才知道是我们太蠢了,跟大哥理解的’保护’完全不同,我们站的太远以至于完全没有给她安全感,只是防止了那个根本不可能有的’意外情况’罢了。最后这场闹剧平平无奇的结束了,那个男生也没有在当场纠缠什么,普通的告别之后就离开了。不知道他后来有没有跟大哥有过什么纠葛,现在想来还是应该在一开始就明确拒绝的好。
大哥愿意找我们帮忙,肯定是因为信任我和师傅吧,我们的做法虽然不靠谱,但也算是回应了大哥的期待,也许我们之间的信任就来源于此,也有可能它就是天然产生的,在朝外这样一个强调“诚信至上”的环境里,人与人之间其实很容易产生强烈的信任感吧,我相信很多朝外朋友之间都有这样强烈的友谊,正如大哥在《通讯录》结尾写道的:
“虽然我们聊过的话不多,也许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了解,但至少我可以在你面前做最真实的自己,我可以破口大骂,可以疯狂大笑,可以埋头痛哭,也可以无止境的犯二卖萌,因为我相信无论如何你都会站在我这一边,无条件的支持我鼓励我,同样,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
在进入高中整整一年之后,也就是高一的上半学期结束时,我们又迎来了一次分班考试,而这次我竟然极其幸运的挤进了一班。
对于进一班这个事要说没有想过那是不可能的,但从没觉得它会真的实现,初中时我本来就是中等成绩,按理说进入高中应该垫底才对,所以当初能进二班就已经极大的鼓励了我,所以我的目标只是能保住我现在的位置,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更进一步。
考试结束的几天后,杨老师突然给我发了条短信(放假中,可以用手机),祝贺我的数学考了全班第一名。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比较复杂,虽然高兴,却又没有理所应当的那么高兴,毕竟我知道,虽然我在二班是第一名,但一班肯定还有很多人是超过我的,所以这个第一不是一个那么值得高兴的事,而且这是杨老师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用这种方式表扬我,让我有一种自己好不容易做了件对得起班长职位的事,心里多少有些羞愧。
我没把这件事当做一个好兆头,但它的确是个好的开始。网络发达之后,我们有了班级qq群,年级群,所以公布排名的方式变成了网上公布,每个人的排名和新的分班都存储在了一张Excel表中,自己下载查阅,现在看来好像有点泄露隐私,但朝外要的就是这种竞争结果公开的氛围。
当我发现自己竟然进入了一班时,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我记得自己坐在电脑前什么也没干,谁也没去说,就是看着那张表上的排名。没过多久,乌龟突然发来私信,恭喜我考进了一班。我好像的确对她说过想进一班之类的话,但我的意思是“花个一两年的时间尽量在高考之前考进一班”,而不是“下个学期老子就要进一班!”
这个排名最神奇的地方在于,我竟然是全年级第16名,也就是甚至排到了一班靠前的位置,我对自己还是有一些认知的,这次肯定跟升高中时一样,排名标准发生了变动,不然我无论如何排不到这个名次。后来得知,那一次的排名只算了数理化英四个科目,没有算语文成绩,所以才说我是真的幸运,每次被砍掉的科目都是我的最短板,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混进了一班。
自打进入高中之后,分文理班之前,我们的排名从来就没有文综科目,而这次是唯一一次没算语文,这种排名方法源自校长对理科生的偏爱,她本人就是清华工科出身,虽然她强调英语的重要性,但本质上还是为理科服务的,在校长的心里,也许和很多人一样,认为文科靠背诵就行,理科好的人才是聪明的孩子,这一点是我自己在很久以后才体会到,其实文科背后的逻辑远比理科复杂,所以它才不容易琢磨,才会退而求其次的采用背诵的方法让大家学习。
一开始的时候我对一班是有些抵触情绪的,因为相处了一年之后我很喜欢二班的氛围,喜欢二班的老师,喜欢二班的同学们,不想离开他们去一个陌生的环境,而且一班留给我的印象也不好,我记得自习课上,一班经常性的纪律散漫,说话的人很多,我们在隔壁都能听到,所以这些人就给我一种自恃有才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印象。
凭借着些许的幸运和不懈的努力,我最终留在了一班,并从这个班级成功毕业,虽然一开始对它有些反感,但我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朝外里最特殊、最富有个性的地方。
朝外的一班就好比正常学校的实验班,是个只能靠成绩挤进来的地方,这里不仅学生是精挑细选过后的,老师自然也都是富有经验的,它占有学校最优质的的资源,自然也就有了全年级最多的班级人数,我们偶尔拿出来分析的一点就是这四十多个席位中,按初中班级是怎么分布的。在一班占比最大的就是初中的一班二班,在我们还在初中的时候,刘主任就曾坦诚的告诉我们,校长是给初中的一班二班放了很多好学生的,标准就是入学时的考试成绩,也就是我没能过线的那个。一二班的优质生源间接导致了他们在高中一班的占比,但最神奇的一点是,唯一一个能跟他们两班在人数上持平的竟然是我们七班,我觉得大部分要归功于朱老师。
虽然初中七班的平均成绩始终保持在年级倒数第二,但是自打上了初二之后,就像突然开窍了似的,年级第一名出现在了我们班,并且从那时开始直到高中毕业,他都以绝对领先的优势牢牢占住了第一名的位置,他就是我认识的人中唯一能让我称其为天才的Marble。
Marble是高中时别人给他起的外号,具体是怎么来的我并不清楚。传闻中他的父亲是16岁就考上了北大的天才,他也继承了家里优秀的基因,从初二开始,每次考试他都是第一名,并且总分领先第二名20分左右,可以说甚至没有人做到过接近他,更不要说超越他。虽然说我认为成绩好坏不能代表智商高低,毕竟考试是有技巧的,如果有人能把知识的脉络和应试方法给你讲解清楚(也就是遇上一个好老师),每个人都可以考出很好的成绩,就像高三时,一个四班的学生在上了补习班之后,成绩一跃进入了一班中段,最终考上了北航。但是对于Marble来说,没人去教他怎么应试,没人去给他详细又清晰的讲解知识,全凭他自己的理解就进入我们都无法企及的高度,甚至于到了高中后期时他连作业也懒得写,每天早上来了就找人抄,边抄边发现某人的作业写错了。毕业之后我们的数学老师给我们讲,Marble的作业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抄的,但是他根本不想管,因为每次考试的时候,他总是能用最简短的公式给出答案,几乎每一步都写在准确的得分点上,这样的学生就算不写作业又有什么问题呢。
Marble就像我们通常理解的天才那样,在学习之外的地方与正常人不大一样,他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不喜欢朝外对头发长度的严格把控,而且把这种抵制表现在行动上,可是胳膊拗不过大腿,在一次初中的集体检查中,Marble被刘主任硬拉到了理发店剃了个光头回来,从那以后他就听话了不少。然而到了高中,尤其是高三时,再也没人能管住他对长发的向往,毕竟老师们也不愿意为了区区的头发影响我们状元后补的心情,所以临近毕业时,Marble的头发已经几乎是长发披肩,比大多数女生都要长了。
Marble虽然个子有1米8,但是身体纤弱,体育课上跑起步来比很多女生都更女孩子气,再配上他飘然的长发,就给人一种超脱世俗的仙气。这也许跟他后来对艺术的追求有关,上了高中之后,Marble突然就喜欢上了弹钢琴,回家不写作业大概就是练琴去了。
正因为他上述的种种特点,连我们这些生活在他周围的人都把他看的与众不同,那些离我们遥远的,只听过传闻的低年级学生,就难免要在心里把Marble神化。听说低年级有个小团体是专门崇拜Marble的,偶尔会偷偷溜到我们班门口来一睹真容。有几次在午休时,外面下起了小雨,大家都呆在教室里休息,外面一个人都没有,Marble独自拿着伞到操场上去散步,偶尔还把伞拿下来用身体感受大自然,他的信徒们见状纷纷跑去操场上跟在他后面,想跟随偶像的脚步却又不想打扰他,场面很像阿甘正传里跑步的那一幕,只是人没有那么多罢了。
初中时期的Marble个子就很高,所以一直坐在后排,而我一直在前排,分班又完全不同,所以没有什么交集,成绩的差异也让我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从没主动接近过,一直就不熟。直到我再进入一班时,我也坐到了后排,才算是对他有了些了解。有一次出于某种缘故,我临时换到了他同桌的位置坐两节课,仗着初中同班的关系就攀谈起来,也许是出于为难这位天才的意图,我问了他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屎是由什么组成的”,Marble几乎立刻答道“纤维素”,当时的震惊让我记了一辈子这个知识点,后来我又问,“为什么冻死的人就死了,但是速冻的人融化还是活着的呢”,他说:“冻死是个过程,身体会先保证大脑和心脏的温度,所以你还没冻死的时候其实四肢之类的地方已经坏死了。而且现在的技术速冻也活不了,细胞里的水冰冻之后的膨胀会破坏组织,各个部位解冻速度不一致的话人也活不了”。听了他清晰的讲解我有如醍醐灌顶,我绞尽脑汁想到的最古怪最难懂的问题在他看来都是可以用逻辑讲清楚的,于是我不得不感叹,Marble眼中的世界是由知识作为组件依靠逻辑严密的搭建起来的,考试成绩好只不过是他顺手做到的而已,从那时起我才对他的天才程度佩服的心服口服。
与天才多交流可以引发自己的思考,也是开智的一种方式,即使只能从他那学到一点观察世界的方法都是非常受用的,有时候我就觉得,另一位来自七班的天才多少是受他启发,并且由他成就的。另一位来自七班并且始终保持在高中一班的人是位男生Bear,这不是他的英文名,但他本名姓熊,所以我们都这样叫他。Bear属于努力型的天才,是俗话说“人一我十、人十我千”的那种人,他的生活里似乎除了学习就是学习,记得在高三时,只有他一个人可以靠课间仅有的十分钟补一觉,然后迅速起来聚精会神的听课。学习之外的事他也很努力,比如Bear很擅长长跑,也锻炼过俯卧撑,高中时他一口气能做80个,比我们那几个连跆拳道的都强,虽然他个子不高,但始终给人一种干练又精神的感觉。
初中时的Bear并没有像高中时那样出类拔萃,甚至直到分班前我也没注意过原来他成绩这么好,反而是他的极客精神更让我印象深刻。在我认识的人里只有Bear有一台专门的摄像机,我们在朝阳公园送Nancy那天,还有去Adolf家玩的那天他都在,都是他负责记录那些特别的时刻,而且他不止会拍,还会自己剪辑,虽然我父母都是计算机专业出身,但我在这方面的造诣远没有他深,以至于初中有一段时间遇到任何关于电脑的问题我都去问他。
我记得有一学年的信息科,我们学的刚好是视频剪辑,用的绘声绘影11,期末考试的内容就是两人一组,自己拍摄素材,应用学过的技术剪出一个小短片,我跟Bear在机房的座位挨着,于是组成了一队。我们讨论之后决定,拍一个机关类的视频,就是常见的那种触发一个开关,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实现某种目的的视频,我们觉得这样一定很有趣。于是某个下午,我带了一堆可能用上的玩具去了Bear家,我们把Bear的书桌抽屉当做楼梯,每一层的金属小球在滚动后触发上一层的机关,其实就是用尺子和四驱车轴承做的挡板,下层一撞就会把上层的球弹出去,这样就好像小球在爬楼梯一样。然后我们在桌面上搭了一组多米诺骨牌,小球推倒的多米诺最后会触发一个马达开关,马达收线触发最后的机关,实际上就是给一个盐水里插着的电极通了电,可以看到点解盐水时冒的泡泡而已。
这套机关我们做了整整六个小时,期间Bear把摄像机架在头顶上,全程记录了我们的制作过程,把它快放之后放在了视频的开头,最后就是Bear拿着摄像机,拍摄机关的实际演示。但是由于我俩的手工水平不行,小球攀升到最上面之后怎么也触发不了马达,最终我俩没办法,靠着视频剪辑切换视角,把前后两段机关拼成了一个视频,看起来就像我们一次就成功了一样。那次考试我们玩的很开心,老师也给了我们非常高的分数。
除了Marble和Bear,高中一班老七班的七名成员中还有一个我始终不太熟悉的,我们称作彬哥的女生。叫她彬哥是因为她身上有一些男孩的特点,但又跟小白那种酷酷的风格不同,彬哥的性格有女生特有的柔情,她也从来不认为自己就是像男孩子,但她的性格过于直率和朴实,以至于大家都愿意跟她以兄弟相称。而七班剩下的四个人,就是当年double dating滑冰的四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巧。
除了老七班的成员之外,来了新的班级自然要认识新的朋友,牛董是我到了一班之后第一个熟悉起来的人。他姓牛,叫他牛董是取牛董事长的意思,因为他是班里爱好研究经济学的人物之一,家里甚至会给他几万块让他随意去炒股,他也靠赚来的钱过着远比我富余的生活。不过他倒是从来没炫耀过什么,跟牛董相处完全没有当初跟Adam交朋友时的那种心理压力。
牛董中等个子,瘦的像个竹竿,看上去比他本来就不大的年纪还要小。在高一时他也是二班,是跟我同一批升上去的人,但是之前座位离的远,所以不是很熟,唯一的印象是他在一次主题班会上自愿当了主持人,他跟小白一起背台词串台本,主持的时候不仅毫不紧张,还能在恰到好处的地方抖包袱,用今天的词形容就是社交牛逼症。我去了一班不久之后,牛董就换到了我的同桌,我们从这时才开始变熟,起因是我们聊起了龙珠,因为发现了共同的爱好而一拍即合,光靠复述剧情里的梗就能聊上一整天,然后就像普通的高中生那样嬉笑打闹。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我们在座位上“比武”,结果我用一只手就抓住了他两只手,轻易就让他没法逃掉,他“投降”的时候我还不可置信的问他真的用了全力吗。不过有些小时候疏于锻炼的人长大后就会沉迷健身房,牛董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再比划比划的话我肯定是不行了。
牛董活跃又稳重的性格,让人跟他相处时既不会有压力,又不会觉得他随意,虽然他身体瘦弱,但在知识和性格上是个巨人,加上即使留着朝外特有的光头也让人看着舒服的外貌,牛董到了一班没过多久就有了女朋友,对方正是我的老同学Sophie。对于我自己喜欢过的人,即使我已经不再喜欢她了,也很难接受她身边出现的另一个人,因为我们并没有在一起过,而是在追求的路上就失败了,所以我会忍不住去比较,今天她身边的这个人有什么比我好的点,凭什么是他而不是我。可是这样的我却在心里完完全全接受了牛董,他让我第一次觉得可以真心的承认他比我强,是他而不是我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所以对于他们的关系我心里竟然没有一点嫉妒,而是发自心底的感到高兴。
后来牛董没能跟我们一起参加高考,他在高三时就通过托福考到了美国的学校,在那边读的本科。原本我以为他将来肯定是要驰骋在金融街的,谁知他在读研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音乐,并且成功的考上了伯克利音乐学院,今天成为了一名专业的爵士乐钢琴家。
除了Bear他们的严谨治学,牛董他们丰富且专业的兴趣爱好之外,一班上下还弥漫着另一种奇特的氛围——幼稚。这种幼稚并不是指对待人际关系问题的不成熟,而是一种刻意的把外在行为低龄化的意识,比如班里会突然流行小学生才玩的“波波攒”,又比如一个麦当劳送的小玩具能让几个大男生玩上好几周,这里的人不像同龄的学生那样刻意的装作成熟的大人,反而是想尽可能的远离那种状态。
回想这种状态的成因,也许是过重的学习负担让大家性格上的成长变慢了,也许是朝外特有的信任氛围在一班被放大,当没有心防的相处变为主流时人就会自然而然的显得幼稚,也许其他地方的实验班都是这样的,这些解释好像说得过去,又好像不是那么合理,或许它们都只是成因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起点源于某一个或几个人身上,他们特殊的性格影响了大家,然后就像正反馈一样逐渐扩散最终成为主流。
如果幼稚的氛围真的存在一个起点的话,后来认识的朋友鹤鹤绝对是其中之一。他的名字里有鹤字,所以大家都这么叫他,但我刚到一班时,坐在我左边的一个女生名字里也带鹤字,所以第一次听到班里有人叫’鹤鹤’时我还以为叫的是这个女生,结果却被告知这个亲昵的外号是属于另一个男生的。鹤鹤大约一米八的个子,跟Bear一样是个精瘦干练的人,如果你只是大致观察这个人的生活,会觉得他就像普通的高中生一样,好好学习,看看漫画,放学了就去操场上打篮球,可是熟悉之后才发现他的性格里有很奇特的地方。这个奇特之处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好像家里的宠物一样,对人类的世俗事务毫不理解也懒得参与,他笑起来很憨,眼神里带着清澈见底的天真,但他又好像努力的活的像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就让他的这种特质带了些搞笑的意思。我们玩对视游戏的时候没有人能经得住他的眼神,看他一秒就会笑出声来,他会像个中二少年那样大声喊出漫画里的台词,会非常认真的做广播体操,会在饭点第一个跑去食堂然后吃到最后再离开,对于他这样的人你甚至难以想象他将来会怎么谈恋爱结婚成家。
熟悉他的人后来都管他叫二鹤鹤,因为他从样子到行为都是憨厚里憨的部分更多些,像是一个去掉了一个小学生身上烦人的特质之后的样子,非常招人喜欢,所以大家都愿意跟他做朋友。而且神奇的是,他的这种特质就好像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本身一样,可以完全不受外界影响始终保持住他的本性。拿我来说,我就很容易被别人的性格影响,跟一个人相处久一些就会染上这个人的习惯,就像跟Arthur混久了就染上了痞气,跟吊哥和大叔混久了就学会了猥琐,跟鹤鹤混久了就学着他卖傻。然而鹤鹤的性格很坚定,别人耍酷也好谈恋爱也好完全影响不了他的处事风格,于是在大家性格的融合发展中,越来越多的人就被他的样子同化了,整个一班就越来越多的染上了一股幼稚的气息。
有一天晚上在食堂吃晚饭的时候,难得那天有一道肉菜做的特别好吃,但是去找盛饭阿姨加菜的话她一般是不给加的,因为有人吃的多了后来的人可能就没有了,所以单独的加菜是不许的。但我们后来摸清了规律,如果你坐到特别晚的话,一直等到窗口关闭之前,这时理论上已经不会再有人来盛饭了,如果菜还有剩的话,你直接去要阿姨是会给的。那天我们算着时间差不多了,我和鹤鹤就端着饭盘走去了窗口,虽然已经没有人排队了,但阿姨还是摆了摆手说再等等,鹤鹤和我也没走回桌子,直接就端着盘子在原地等。可能是光站着太无聊了,鹤鹤突然说:“来猜拳吧!”,其实就是石头剪刀布,我俩就站在那,一手端着盘子,一手非常夸张的比划起来,其实输赢也没什么讲究,单纯的打发时间而已,也许是阿姨看不下去了,我们刚玩了不到半分钟,她就把我们招呼过去给盛了菜。
在我们后排那一片幼稚的人里,还有一位重量级选手永琪,称呼他永琪是因为他本名就是这个,跟还珠格格没什么关系。他中等个子,脸和肚子都圆鼓鼓的,再加上肤色黑,以及很显眼的两颗大门牙,也有人多人管他叫鼹鼠,就是小时候很流行的一个动画片的角色。不知他是原本就这样还是被鹤鹤给感染的,平时也是表现的很幼稚的一个人,我们给他的行为定性为’卖萌’,跟鹤鹤那种深入骨髓的憨憨不同,永琪在根本上也是个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只是外在表现上受了别人的感染,跟我一样属于性格不太坚定的人。永琪神奇的地方在于他偏科又偏的很任性,他的数学成绩很好,但其他科目就堪忧,可是他并不像其他人那样为了拉高总分去补短板,而是可着这一门学。平时我们的数学作业非常多,大部分人都不会全做完,只有他会每天花上两三个小时就是要把数学作业写完,这样做带来的好处是,如果有女生遇上不会的题,或者需要抄作业的时候都可以去找他,所以他也就乐在其中,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其他科目成绩堪忧,所以他经常在一二班的边界线徘徊,却又每次都能神奇的留下来,从来没掉到过二班去。
永琪也喜欢打篮球,但不像鹤鹤那样上瘾,一到放学就跑出去玩,如果班里流行了什么新活动他就加入一起玩。之前说的麦当劳玩具就是他带的头,有一次不是是谁吃了个儿童套餐,送了个小玩具,是一个像园游会上捞金鱼那样的小网,但是它比较有弹性,里面还附送了个小球,像是一种给小孩玩的迷你网球。那个球很快就丢了,我们就又找了个乒乓球来,用这个迷你网球拍打乒乓球,并不是对打,而是在半米的距离对着墙打。那个拍子的线很松,所以球很难打出直线,总是很想象中的方向偏离很远,这也就大幅增加了打球的难度,刚开始玩的时候我们顶多在墙上打两三个来回。就因为它很难,才让我们着迷似的疯狂玩,有好长一段时间放学后,我跟永琪和Arthur就对着黑板挑战迷你乒乓球。
类似的我们还有过拿羽毛球当毽子踢的行为,同样是非常难,同样让我们这些闲人十分着迷,永琪似乎就喜欢做这种挑战自我的小事。记得到了高二那年,苹果出了iTouch,对于我们这种连智能机都没用过的人非常新鲜,牛董就有这样一个高级设备,那会儿没有王者或者吃鸡这种大型游戏,一个doodle jump或者企鹅跳这样的小游戏就能让我们不听课不写作业的玩,永琪则是非常热衷于刷分,不把每个游戏的最高纪录都变成他的就不罢休。后来他还带我们下五子棋,甚至为了下棋自己用圆珠笔画棋盘,然后用铅笔在上面落子,下完棋再擦(带真的棋去学校会被没收),永琪下棋的技术的确好,几乎赢遍了我们所有人。
可以说他把相当多的经历都用在了不务正业却能体现他聪明才智的地方,某种角度来说反而是浪费了他的天才,虽然他不至于像Marble那样超群,但只要用对了劲儿的话排进一班前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也就为他后来坎坷的命运埋下了伏笔,让人非常惋惜。
除了鹤鹤之外,一班的幼稚源头还有另一位代表性选手,如果说鹤鹤是后排的王者,那她就是前排的女皇,因为她的铅笔袋是一只兔子,所以大家都管她叫兔子。兔子在进入一班之前还有一个响亮的外号,呆傻,甚至连班主任都是这么称呼她的,传闻中,曾经有一次她头顶的灯管坏了,后来换了座位之后,另一个换到她头顶的灯管又坏了,于是大家得出的结论是她有傻坏家电的特异功能。而她本人的性格比起鹤鹤可谓是有过之无不及,一笑起来大概就是高两个key版的鹤鹤,其中憨憨的部分一点不少,有时候她坐在座位上发呆,别人把她的铅笔袋放在她头上,她也不躲也不拿下来,就顶着它半张着嘴继续发呆,把她外号的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别看兔子的外表呆,学习上的事却不含糊,在新高一入学时,她跟Alice一样在三班,也一样凭借一个学期就考进了一班并且一直保持了下去。由于她个子矮,属于排队时站在前排的那种,所以她到了一班就一直坐在第一排,跟同一个时间进了一班的乌龟成了同桌,并在后来成了非常亲密的朋友。兔子虽然呆,却不至于像鹤鹤那样远离红尘,所以后来Arthur和乌龟谈恋爱的时候撮合她和Jason还是成功了的,只是他们也像我那样没长久罢了。
我早在新高一的时候就跟兔子认识了,虽然在不同的班级,但我有个关系不错的初中同学Peter跟她同在三班,有一次Peter答应帮她找作文素材,后来临时有事没时间,就把这个工作扔给了我,他懒得在中间递话,就让兔子直接跟我联系了。出于某种不可考证的原因,兔子当时管Peter叫师傅(大概就跟我和老贾差不多吧),轮辈分递推我就成了兔子师叔,结果呆傻一开始找到我的时候,甚至不知道我叫什么,直接半疑问半肯定的说:“你是我师叔”,还好我反应够快,明白了对方是谁,后来这个叫法就一直延续至今。被叫成师叔之后我还真的有了一种当长辈的感觉,虽然兔子实际年龄比我大,但看她永远像看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也可能是跟她的性格有关),以至于每当她因为工作上的事严肃的时候我都会觉得有些别扭。
至于在班里推广“波波攒”的人,是一个被称作大山的男生,这应该是他在初中时被起的外号,所以我并不知道来由。大山是一班里被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类似于初中时的Kris,调皮捣蛋的事都可以追溯到他头上,听说新高一时,他曾在语文课上泡面,然后拿书挡住吃,然而泡面的味道书根本挡不住。后来泡面满足不了他对食堂的不满,就搞来了当时还很新鲜的自热盒饭。他可以在上操的路上躲进厕所,然后偷偷溜回班里,在别人做操的时候坐在班里弹吉他,他也会在愚人节的时候一本正经的跟任课老师说他来错班了,他大概就是我在来一班之前认为这里纪律不好的根源。
虽然大山非常调皮,但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属于一班前列,而且他跟牛董一样热衷于研究经济问题,靠着炒黄金也赚了不少的钱,大山还曾在班会课上专门为我们科普过一个有关食用油的著名商业战,他对金融的兴趣程度大概比牛董要高,毕竟他后来如愿进入了专业领域。所以正因为他有聪明又好学的一面,班主任和大山并不像当初Nancy和Kris那样敌对,更像是一种对自家小孩过于顽皮感到无奈,就算他经常被叫去办公室训话,两边都是带着笑容愉快的进行的。
就像大山调皮的行为会给老师们带来困扰一样,我虽然承认他在知识上的天赋和成就,但也不能认可他平时捣蛋的行为,虽然他经常性的违反校规,但我总觉得他在骨子里并不是个叛逆的人,做出那些惊人的出格的事并非源于他自身想要对抗规则,而是更多的源于他想博得关注的心态,用一个过分点的词形容就是哗众取宠,这样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在长大进入社会之后,就会变得非常礼貌和温柔,与曾经那个调皮鬼形成极大的反差。
虽然我身边的人充满了个性和特色,但是个人认为,在这么多的人才里,或许还是我在最后留给大家的印象更加深刻,因为大山也好永琪也好,我做过的’坏事’远比他们要离谱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