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的司法案件和法律文书等诉讼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展示
企业的司法案件和法律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然后会被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爱企查等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采集后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会较为容易的查到该企业的法律诉讼信息、劳动争议信息等。这对公司的经营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很多单位认为该企业不履行法律义务是不诚信单位。因此,很多企业希望撤回裁判文书,但苦于没有合适的渠道,以至于公司丧失了很多合作机会、损失了一些高级人才。
裁判文书、诉讼记录对企业经营及品牌形象的影响:
由于平台集结了大量的数据,采用大数据分析还可以判断企业风险、背景调查、客户开发、投资参考等用途。大量的诉讼记录,从侧面反映出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特征。被告的案件多话,则说明公司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可能经常延期交货、产品质量不达标、习惯性拖欠等行为。原告的案件多的话,则说明公司的风控工作漏洞多,要经常通过诉讼保全利益。
由于信息的公开性特征,大量的诉讼记录、被执行人信息、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拉低了品牌信任度。为此,品牌管理部门也将公开渠道的诉讼记录、被执行人信息、行政处罚记录等纳入到品牌美誉度管理的范畴。希望及时删除这些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裁判文书申请不予公开
上文中刑天法务讲到到裁判文书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对于有朋友问,是否可以申请裁判文书修复、不予公开、下镜。答案是肯定的。
第一,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前,需要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第二,虽然《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请求不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经案件承办部门审核理由正当且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可不在互联网公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是否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提出意见。
对于裁判文书公开的例外原则,即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裁判文书内容不实或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对企业个人造成实质性影响可咨询刑天法务进行裁判文书不予公示、下镜等提供解决方案。
刑天法务通过与司法部门协调沟通,如同再走一遍诉讼之路一样,一步步帮助企业删除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爱企查等平台上面的裁判文书、司法案件、法院公告、立案信息、开庭公告、被执行人记录、自身风险、关联风险、历史风险等,取得了富有建设性的成效,提升了企业品牌美誉度、信任度,为企业扫清信用障碍,带来新的合作机会,重塑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