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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20230521

2023-05-21 09:46 作者:宋昶靓宋垚磊  | 我要投稿

陈某欲得到某项市政工程,将100万元交给刘甲(普通公民),希望其交给管理工程的副市长刘乙(刘甲胞弟),予以说情。刘甲将陈某的请求告诉刘乙,将100万元交给刘乙。刘乙说:“钱你留着,工程我会帮助的。”陈某因此获得工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是,行为人(中间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接受请托人钱财,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办事人)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题中,陈某希望刘甲将100万元交给刘乙,表明陈某没有向刘甲行贿的意思,对刘甲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刘甲也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陈某只有向刘乙行贿的意思,构成行贿罪,数额为100万元。 刘甲将100万元交给刘乙,请求刘乙办事,刘乙让刘甲将100万元自己留用,为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刘乙构成受贿罪,刘甲构成受贿罪共犯。虽然刘乙没有将100万元据为己有,让刘甲占有,仍构成受贿罪既遂,数额为100万元。这是因为,受贿罪的收钱,既包括为自己收钱,也包括为第三人收钱。 A项,刘乙构成受贿罪,刘甲是受贿罪的共犯。A项说法正确。 B、C、D项,错误在于,刘甲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陈某也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引申练习:假如本题修改为:陈某将100万元交给刘甲作为活动经费,没有明示这100万元的分配情况,那么表明,陈某对刘甲有行贿的意图,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刘甲也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陈某对刘乙有行贿的意图,构成行贿罪,刘乙构成受贿罪,刘甲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刘甲同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共犯,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陈某同时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和行贿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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