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回《病关索》

离开江州的梁山泊一行,分散成多支队伍,有的伪装成官军,有的伪装成商队,逃避追捕,在共计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相继返回山寨。
最后到达的是黄门山一行。陶宗旺和蒋敬在战斗中受到了濒死的重伤,虽说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但伤口还没痊愈,就被抬上大车运回了山寨。
季节即将入秋的时候,他们两人的伤也逐渐痊愈了,为了庆祝江州之战的胜利以及欢迎新人的加入,在聚义厅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大型的祭坛上摆放着线香、鲜花和供品。宽敞的堂内整齐地排列着桌椅。在此期间,端着酒菜的侍者们络绎不绝。
祭坛前中央的桌子上坐着晁盖和宋江。在他们旁边,是军师吴用和公孙胜的位置。
起初晁盖想把首领之位让给恩人宋江,但宋江坚决不同意,甚至说要离开梁山泊,最终在吴用等人的阻拦下,晁盖继续担任了首领之位。
晁盖等人一落座,左右两侧的头领们便一同站了起来,行起拱手礼。

坐在左边的是林冲、刘唐、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杜迁、宋万、朱贵、白胜等老面孔。
右边则是花荣,秦明,黄信,戴宗,李逵,李俊,穆弘,张横,张顺,燕顺,吕方,郭盛,萧让,王英,薛永,金大坚,穆春,李立,欧鹏,蒋敬,童威,童猛,马麟,石勇,侯建,郑天寿,陶宗旺,这些于青州或者江州聚集在一起的人。


总共有四十人。有些人神秘莫测,有些人则一脸自豪地站在那里。
他们喝下混有每个人血液的酒,结拜为兄弟。
誓言一结束,吴用便向各个头领安排了任务。
晁盖为首领,宋江为副首领。吴用和公孙胜是军师。林冲统率陆军,李俊统率水军,其下分别部署了相应的首领。
此外,朱贵继续在东边的小酒馆收集情报并招待来客,但由于梁山泊的规模扩大,增设了侦察小酒馆,西边由童威、童猛负责,南边由李立负责,北边由石勇负责。
山上的三个关门交给了杜迁,陶宗旺承包了山寨的所有土木工程。
蒋敬负责管理账簿,萧让负责处理所有文件,金大坚负责制作印章割符,侯健负责缝制战袍和旗帜。
为了更好的统率坐拥四十位头领和人数过千的手下及家眷,已经日益庞大化的梁山泊,提出了许多更细致规矩。
一切都敲定之后,便开始了一场不需要讲任何繁杂礼仪的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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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宴会来到高潮的时候,吴用不动声色地离开了聚义厅。
时间已是深夜。夜空中的银河散发着淡银色的光芒。
看起来就像天空的裂缝一样。
从聚义厅传来了热闹的说话声、歌声、笑声,仿佛是遥远的音乐。
吴用穿着白色的长衣漫步在杳无人烟的昏暗回廊里,默默地走进装满书籍的私人房间。
吴用打开灯,走近书架,从黑檀木制成的柜子中拿出了一块锦包。
锦包里包裹着三支卷轴。吴用从中拿出一支。
放在系紧卷轴的绳索上的手指,踌躇了一瞬。
这时,门开了。
是公孙胜。
“智多星。”

他向吴用投去锐利的目光。
“这是什么?”
吴用轻轻叹了口气,把卷轴递给公孙胜。
公孙胜迅速地翻开手中的卷轴。
“这是……”
他瞪大了眼睛。
在泛黄的丝绸上,密密麻麻地排列着不可思议的文字。有些文字好像纠缠的神龙,有些则像是展翅高飞的凤凰一样。
“龙章凤篆蝌蚪文字——”
公孙胜喃喃地念叨。这句话像咒语一样回荡在充满书香的房间里。
“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
“你会读吗?”
吴用抬头向那张严峻的道士侧脸。
公孙胜把卷轴摊在桌上,用指尖仔细地指点着文字。
“天、地、星……这几个字我都懂,但是不懂的字更多。”
“叫萧让来吧。”
听到吴用的话,公孙胜摇了摇头。
“没有用的。『圣手书生』只认识人类的文字。这是神的文字。”
“神的……?”
“回到山里的话,我应该能调查一下。我的师傅罗真人精通所有的文字。”
公孙胜严厉地盯着吴用的脸。
“这种东西,是在哪里得到的?”
“宋江殿在江州九天玄女庙。”
“九天玄女……战争女神。在古代,人类的祖先黄帝与妖魔蚩尤战斗时,她曾向黄帝传授兵法,也铸就了他的霸业……”
公孙胜一边说着,一边又翻了翻天书。
“卷轴有三卷……天、地、星。天之卷看起来像是占卜的书。地之卷是兵法……那么星之卷是……”
“是什么?”
公孙胜突然合上了卷轴。
“这个,最好不要读。”
但吴用默默把卷轴拿了过去。
“智多星!”
公孙胜抓住了吴用的手腕。
“别这样。”
“为什么?”
吴用的眼中浮现出不可思议的光芒。
在他睁大的瞳孔中,一颗昏暗的星星摇晃着。
“星之卷——是命运之书。”
在公孙胜的身体里,仿佛有一种古老的记忆在颤动。
“命运?”
“是的,很危险。”
“为什么?”
“不知道,总之很危险。”
公孙胜的声音很着焦急。
“不要读——我有预感。”
他记得那种感觉。
那是夺取生辰纲之后,来到梁山泊的时候。
曾看见一群流星在梁山泊坠落。
是和那时一样的颤动。
吴用那仿佛能看透一切的微笑,也和那时一样。
“如果是命运的话,就是不会改变的。无论了解还是不了解——结果,都是不会改变的。”
吴用微微一笑。
就像溺水的人濒死之前一样的悲哀笑容。
“智多星,你知道吗?”
“知道什么?”
“这个的内容。”
“不会吧。”
吴用有点惊讶地否定道。
“我一个字都不会读。只是……”
吴用抬起头,透过敞开的窗户遥望着夜空中流动的银河。

“我也看到了。”
他背对银河,凝视着公孙胜的脸。
“那天晚上,我也看到了一颗巨大的流星落在梁山泊。”
那是能够吞噬世界的耀眼光芒。
是能把人们的灵魂抽向天空,饱含着极度的欢喜和恐惧的光芒。
倾注在梁山泊的无数星辰,也许就是命运本身的光辉。
公孙胜对此深有感触。
他明白,吴用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们都预感到了。
梁山泊将出现更多的星星。
但他们都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好吧——”
公孙胜从吴用手中接过天书。
聚义厅里飘来欢乐的声音。
宴会还没有结束的迹象。
“我会改变命运。”
如果,星星所示的命运是不吉利的。
“那么就由我入云龙,将它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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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公孙胜的身影和天书一起在梁山泊消失了。
“吴用老师,你有什么线索吗?”
晁盖把吴用叫到了聚义厅。
“嗯……”
吴用在白羽扇后面歪着头。
“按照昨天晚上刚刚制定的规则,如果军师今天就擅自行动的话,该怎么令手下信服呢?”
“他一定也是为了我们着想吧?”
“话虽如此,也不能就此作罢啊。”
晁盖环视着聚集在聚义厅的头领们。
“虽然山寨新立了规矩,但我们毕竟是被通缉的对象。谁也不知道不知道公孙胜会被卷进什么样的麻烦里。”
随后,戴宗被叫了过去。
还没有完全醒酒的戴宗刚赶过来,就接到了晁盖的命令——寻找公孙胜。
“找人的话,该去哪里呢?”
戴宗捻了捻胡须。
“他是像云一样飘忽不定的人吧……该去哪里找他呢?”
“蓟州是他的故乡,所以你去二仙山的灵峰找找看吧。是这样吧,吴用老师?”
“我是这么听说的……”
吴用可怜地看向戴宗。
“嗯……不要太勉强。”
“你——”
戴宗回视吴用的脸。
“果然是个捉摸不定的人啊。”
“还好啦,倒也不至于。”
“我可没在夸你。”
戴宗皱起眉头,吴用却悠然地微笑着。
随后便接过路费,绑上甲马,在秋日的天空下,向着蓟州二仙山进发。
如果只是找公孙胜,本来应该是一项轻松的工作。
但如果目的地是蓟州,就不能过于安逸了。
北方包括蓟州在内的十六个州——燕云十六州的土地,原来是汉人的领土。但是已经割让给契丹人建立的辽国很久了。
辽国和宋国签订了协议,虽然表面上保持着和平,但宋朝一直以恢复燕云十六州为夙愿,辽国则企图继续扩张领地。
戴宗为了不引起怀疑,化装成商人越过国境,向蓟州城奔去。
虽说是辽国的领土,但居民大多是原来就居住在这里的汉人,风景和街道都和在宋国时相差无几。只不过多了一些剃掉头顶的头发,身着胡服的契丹人,他们出手往往都十分阔绰。契丹人的数量,随着位置愈向北变得越多。生在南方的戴宗,似乎因为与北人的微妙差异而变得引人注目,时常能感觉到别人锐利的目光。
戴宗一路上小心翼翼,连旅馆都没住,选择了一条杳无人烟的荒野之路。
在他连续跑了十天,刚好途径一处正在收割的田地的时候。
时值正午,脚边只有漆黑的影子。
沿路的景色随风向后飞逝。
“神行太保!”

突然被谁叫住了。
戴宗被声音一惊,赶紧停下脚步。

“是谁?”
回头一看,阳光下站着一个男人。

他手里拿着长枪,背上背着行李,肩上站着一只小乌鸦。
男人看着戴宗的脸,高兴地举起手来。
“你是谁?”
戴宗走到男人身边。
“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看到了韦驮天般的姿态,我想一定是『神行太保』戴宗殿。我是被称为『锦豹子』杨林的说书人。”
“『锦豹子』……杨林?”
面对好像听说过的名字,戴宗歪了歪脑袋。
另一边,杨林继续亲热地说着。
“在江州,您好像很活跃嘛!我最近正在写新的说书蓝本,一定会得到好评吧!对了,大家都还好吗?宋江殿、花荣殿、秦明殿、还有清风山的三位……花小姐变得更加淑女了吗?”
在他的肩膀上,小乌鸦嘶哑地叫了一声。
戴宗恍然大悟,探身向前。
“原来如此,你就是吴用老师曾经说过的‘乌鸦’啊!”
“明察。这位‘小乌龙’是我的助手。不过它还在修行中。”
“这也是军师的指示吗?”
“不,与您的相遇纯属偶然。请问您准备到哪里去呢?”
听到杨林的疑问,戴宗解释说,自己是受晁盖的命令去寻找公孙胜的。
“原来如此。那么,我就和您同道吧。”
“不,不用了。”
感觉到自己好像又被吴用操纵了一样,戴宗果断地拒绝了杨林同行的邀请。
“找公孙一清这种事,我一个人也没问题。”
“是这样吗。那么,戴宗殿会说契丹语吗?”
“没关系。”
戴宗只会说南方口音的汉语。
“那种事很重要吗?”
“很难啊。这里可是契丹人的国家。最近,宋朝和辽国的关系有些不和谐。如果您一个人的话,一定会很麻烦的。”
听到对方这么说,戴宗也只好答应了。
戴宗从怀里掏出两张甲马,递给杨林。
“把这个绑在脚上。这样的话,就能跑的像我一样快。”
“竟然连我也能使用神行法吗?”
杨林立刻绑上了两张甲马。
“走吧!”
戴宗跑了起来。
杨林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变轻了。
脚仿佛从地面上漂起来了。
背上好像长出了翅膀。
风景像流水一样变化。
「喔!这就是……」
杨林喘着粗气,瞪大了眼睛。
「这就是传闻中的神行法啊——!!」

视野变得狭窄,却又莫名地明亮。
道路、天空、甚至路旁的树木都闪耀着耀眼的光芒。
“怎么样?”
戴宗在旁边笑着问道。
“真是太美妙了。”
杨林也笑着回答。
“虽说百闻不如一见,但要将这种奇观写成一本书也不容易啊!”
风嗖嗖地刮着,穿过全身。
自己好像也融入风中了。
“愉快,愉快!”
杨林放声大笑起来。
在他的肩膀上,小乌龙似乎感觉自己在飞翔一样,也不停地扇动起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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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行法的一大优点,便是不管怎么走也不会累。
两人一边聊着家常,一边走了一整夜,清晨,到达了一处绝佳的眺望之地。
之前清一色的黄土荒野在此中断,周围吹过一阵凉爽的微风。
四面环绕着碧绿的群山,在山脚弯曲流淌着清澈的河流。
清晨的朦胧中,一幅如画般美丽的风景展现在二人眼前。
“这个地方叫做饮马川。”
杨林向着另一边模糊的绿色山川进发。
“你看,它的形状像马吧?看起来像一匹正在喝水的马儿一样。”
两人在河边坐了下来,决定稍微休息一下,吃点便当再走。
“肉饼怎么样?”
杨林建议道。
“不,使用神行法的时候,是不能吃荤的。”
“那么,我也不能吃荤咯?”
“不,我一个人吃素就没问题。”
戴宗把挂在腰上的芝麻饼塞进嘴里。
杨林一边和小乌龙分享着肉饼,一边指着另一边的山峰。
“那座山上有很多的山贼。自宋朝开过以来开始,很多犯了重罪的犯人为了逃避官府追究而聚集到这里。”
“喂,就这样坐在这里不会有事吧?”
戴宗好像忘记了自己也是山贼一样问道。
“应该不会被山贼袭击吧?”
“没关系,因为他们的目标是岁币。从宋国到辽国,每年都有大量的钱绢作为和平的礼物被送去。袭击运输队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而且辽国的居民也像宋国人一样,都会在冬天和夏天迁徙。冬天向南,夏天向北,人也好、家畜也好,家产也好、房子也好,都是通过马车来进行转移的。在这片一直延伸到天边尽头的草原上,人和马不停地转移,也是无比雄壮的景色。当然,迁徙的时候,对山贼来说也是赚钱的时候。毕竟人们会带着全部财产的转移。”
“原来如此。贫穷的旅人他们是看不上眼的,对吧?”
“很难下手。毕竟,他们都是有骨气的人。不过最近他们也被辽国盯上了——”
正当杨林说到这里的时候。
遥远的群山里突然传来了战鼓的声音。
“怎么回事!?”
天地都因军鼓声而动摇。
然后传来了呐喊声。
戴宗把刚嚼一口的年糕扔了出去。
“是山贼!”
在山腰上的林木之间,数以百计的山贼一边挥舞着武器,一边向山下跑来。
“喂!”
戴宗瞪着杨林。
“这就是你所谓的‘有骨气’的人!?”
山贼们异口同声地喊着响亮的口号,向着两人猛冲过来。
“不是说他们从不理会贫穷的游人吗?”
为首一名皮肤白皙的大个子挥舞着朴刀奔驰而下。
“但评书里都是那么杜撰的啊!!”
“快跑吧!”
杨林歪了歪脑袋。
“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不知……”
“快逃啊!”
戴宗把便当往旁边一扔。
但是两人刚跑了数步,就看到前方——蓟州的方向也卷起了尘埃。
“糟了!”
那边也响起了军鼓声。
紧随着响亮的锣鼓,大军也蜂拥而至。双方的先锋队呈半圆形相互逼近。
戴宗和杨林被困在两个半圆的中间。
“被包围了!”
转头看去,大个子已经近在咫尺。

男人白皙的脸庞上带着一副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正笔直地冲在最前。
举起的朴刀闪闪发光。
“怎么可能……”
杨林无言地架起长矛。
“难道为了我们而联合起来了吗?”
“开什么玩笑!!”
戴宗朝着迫近而来的山贼怒吼。
“我们身无分文!肉也很硬!一点也不好吃啊!”
山贼们卷起的沙尘打在戴宗的脸上。
刀刃上闪耀的亮光刺进眼中。
戴宗不由得低下了头。
「都怪智多星……」
但在下一个瞬间,大马从戴宗和杨林面前风一般地跑了过去。
山贼们也发出怒吼声,一个接一个地跑过。
“怎么回事?”
面对飞扬的烟尘,戴宗和杨林互望了一眼。
跑过两人前面的山贼们,就这样朝着前方的军队冲去。
“得救了吗?”
“看起来……是这样的。”
看起来,这两支军势好像是山贼和讨伐军。
无暇顾及两人的战斗一触即发。
山贼和讨伐军的人马混做一团,武器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如同惊涛骇浪般在群山之中回荡。
战斗很激烈,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河水也被鲜血染红了。
趁着这个空当,戴宗和杨林从混战中逃了出来,躲到了河边的大石头后面。
在此期间,战斗也越来越激烈。
山贼和官军都寸步不让。
山贼们以肤色白皙的大汉为首,不断发起勇猛而果敢的进攻。
与之对抗的辽国官军也不甘示弱。
他们是契丹人和汉人各半的混合军,和宋朝的官军相比,无论是骑马还是使用武器,都更加地熟练。
“不要让一个人逃走!”
汉人的将领挥舞长剑从马背上斩下山贼。
不久,山贼开始慢慢后退。
他们有策略地秩序撤退,巧妙地把敌人引诱到山脚的树林里。
“冲散他们!”
官军认为这是绝佳的胜机。
“一口气攻到山寨里去!!”
官军的首将一马当先。
“山猿们!我是蓟州副总兵大将天山勇!!”

大胡子的将军高高扬起马鞭。
先锋队即将进入树林。
就在这时。
从树林中传来了喧天的喊声。
“有伏兵!”
伴随着喧天的锣鼓,有什么东西从昏暗的树丛中飞奔而出——是狮子。

一位长有纯白的鬓发的男人挥舞铁链,大声咆哮着。
“咦?”
杨林举手观望,默默嘀咕起来。
“那是……”
“你认识他吗?”
“号称『火眼狻猊』的邓飞,是我以前的伙伴。”
“除了乌鸦就是狮子……听起来都是很厉害的男人啊……”
“他使用铁链的能力无人能敌。确实是一位像狮子一样的男人。”
正如杨林所说,狮子男的动作非常惊人。
他挥动着带有锐利钢刺的铁链。在挥舞铁球一圈一圈地在头顶盘旋的同时,已然冲进敌阵的正中间。
伴随着男人凶猛的吼声,他手中的铁球一击就可以打碎敌人的头颅。
官军也因此突然溃散。
山贼原本撤走的部队再次袭来。
官军全线彻底崩溃。
“撤退!撤退!”
天山勇高声呐喊道。
官军纷纷调转马头退出林间。
接着,山贼们又朝着官兵的背后放出箭雨。
转眼间,无数抱头鼠窜的官兵中箭倒下。
被射杀的官兵一个接一个地倒在河滩。
“这是游牧民族的战术。”
杨林感慨地说道。
官军大败。
“邓飞的确是个强悍的男人,但他不可能有这样的智慧……看来是有了张子房陈平这种人的帮助……寻常男人可没有这种指挥的才能。”
“难道……”
两人面面相觑。
“难道公孙胜殿?”
“喂,快把那头狮子介绍给我。”
战斗结束了。
在群山环绕的川原中,回荡着山贼们胜利的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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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位于饮马川的最高点。
杨林和戴宗从山脚被邓飞带上山寨。
山寨是一座古老的道观式建筑,在倒塌的神像前,燃烧着熊熊的篝火。
火堆旁坐着一个读书人模样的男人。

邓飞向那个男人介绍,两人都是他的朋友。
“欢迎来到饮马川。”

男人一丝不苟地打招呼。很明显,对方并不是公孙胜,但也丝毫不像山贼。
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戴着兜风的头冠,一身剪裁标致的深绿色长袍。言谈举止都有着一种沉稳的风格,这样的人就算坐在某个机关也不会有违和感。
“您是……”
戴宗目不转睛地打量着男人。
“我叫裴宣。”
“您也是山贼吗?”
“是的,我是饮马川的山贼首领。”
“裴宣……?”
这个男人竟然是山贼的首领,这一点让戴宗很是吃惊,但他的名字,确实耳熟。
“铁面孔目!?”
戴宗不禁喊出声来。
“你是裴铁面啊!”
“哦?你认识我吗?”
裴宣也惊讶地回视戴宗的脸。
“我想您是从宋国来的……”
“我是梁山泊的戴宗。您因为袒护林教头而被高俅这个混蛋盯上,以冤枉的罪名被判流放,这在梁山泊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当时,以林冲为首,有人提议去救他。然而,就在一切全部准备就绪的时候,裴宣却在流放途中失踪了。
大家都认为他被杀害了。
“您竟然在这种地方做了山贼吗?”
戴宗简短地说明了自己从梁山泊来的情况。
“真实奇遇。”
裴宣惊讶地而怀念地感叹起来。
他们移风易俗地摆起酒宴,裴宣再一次介绍了饮马川两个头领。
“这两人是绰号『火眼狻猊』的邓飞,和绰号『玉幡竿』的孟康。”
正如其绰号“长着火眼的狮子”一般,邓飞的眼睛红得像充血一样。那是因为吃了太多的肉而染上了血色,世人因此而畏惧他。
另一边,被称为“玉幡竿”的孟康,是长着一身毫无血色的白肤高个男人。他曾是擅长造船的工匠,但有一次因为船支不得不延迟交货却被催逼,于是杀死官员逃走了。
然后,两人相遇,成为了山贼。
“我是在押送途中被这他俩所救的。”
裴宣与邓飞和孟康成为了伙伴,整顿军律,训练手下,将饮马川培养成了连官军都惧怕的山寨。并且,屡次打败讨伐军。
因此不久之后,裴宣便被推举为首领。
裴宣的故事结束后,这次轮到戴宗来讲述梁山泊上发生的各种故事。
“我一直很在意林教头的去向,原来……是梁山泊吗?”
裴宣望着远方喃喃说道。
“好怀念……真想再见一面。”
“那么,一起去怎么样?”
杨林提议道。
“虽说今天赶走了官军,但他们还会继续来进攻吧?总有一天,你们也会防御不住吧?”
“我们也对梁山泊……”
“晁天王和林教头也会高兴的吧?”
“真是不可思议的——缘分。”
裴宣凝视着燃烧的火焰。
那个盛夏,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林冲了。
而且,到现在为止,他一直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回到宋国了。
他早已接受了就这样消失在异国他乡的命运。
这是一份不可思议的缘分——裴宣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激动的心情。
“来吧——梁山泊。”
邓飞和孟康也没有异议。
“我们要到蓟州去寻找公孙一清,回来的时候还会经过这里,那时一起去梁山泊就好了。”
就这样决定之后,第二天,戴宗他们离开了饮马川。
“你们被官军看到过脸。还是避开街道走山路比较好。”
两人离开山寨时,裴宣这样建议,并告诉了他们蓟州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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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宗和杨林顺着晚秋安静的山路,缓缓向蓟州前行。
为了不被其他人怀疑,二人没有使用神行法。
在树林茂密的山路上走了半天,太阳也开始逐渐倾斜。
两人听到前方传来的人声,于是停下了脚步。
好像有男人在争吵。
“山贼吗……还是官军?”
“好像都不是。”
其中混杂了女人的声音。
“不要被发现,藏起来看看。”
两人躲在草丛里,慢慢地向声音的源头接近。
并不宽广的山路上,排列着十人左右的队伍,各自摆出了一副战斗的姿态。

被包围的是两个旅行者——一位是军人模样、脸色难看的年轻男子,另一人则是一位容貌艳丽的年轻女子。
周围聚集着八名军人模样的男人。
所有人都拿出了武器。
“杨雄,你已经逃不掉了!”

首领模样的男人率先发话。
“明明受到了那样的器重,竟然会选择背叛,真是卑劣的男人!不过,阁下说了,只要你把女人归还,就愿意原谅你。”
“不!我绝不回去!”
女人用小孩一样难以捉摸的口吻叫道。
“我讨厌死那个家了!!两个夫人,四个小妾,已经足够了吧?放过我们能怎样啊!”
“潘巧云,有些话你自己也说不出来吧?夫人吩咐过了,一定要带你回去。”
追杀的男人们露出怜悯杨雄的表情,
“你啊,怎么牵扯上了这样的坏女人。”
为首的男人伸出握剑的手。
“看在原来是同事的份上,我可以饶了你。把女人交过来吧。”
女人躲到杨雄的背后,紧紧地抓住他的衣服。
“巧云——”
杨雄用极为平静的声音说道。
“放开我——闭上眼睛。”
杨雄像风一样微微晃动。追杀的男人们,脸上纷纷浮出惊愕与杀气。接下来发生的战斗,让草丛中的戴宗与杨林都不禁屏息凝视。
“杨雄——他疯了吗!!”
只不过一瞬之间。杨雄无言地持着剑,每一挥动,就会有一个首级飞向天空——一刀一个,杨雄就这样一语不发地打倒了八人。

当森林重归寂静时,他淡然地换掉沾满鲜血的衣服,把尸体扔进草丛。
“好了,巧云。”
当女人睁开眼睛时,这场争斗的痕迹只有流在地上的血。
女人满足地笑了。
“走吧。”
男人没有和女人对视,而是快步踏上在阳光下摇晃的山路。
“……真是个不得了的男人。”
戴宗从草丛中爬了出来。
“好像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大概是偷了别人的小妾逃走了。”
戴宗朝被抛下八具尸体的草丛里看了一眼。
“总觉得来到了一个人心惶惶的国家……”
就这样,什么事都没再发生,两人也不知到底去哪里才能找到公孙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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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戴宗与杨林二人便到达了蓟州的街道。
他们一整天都在街上打听去公孙胜所在的二仙山的路,但没有一个人知道确切的地点。
“二仙山……虽然听说过,但我不知道究竟在哪里。”
“那是仙人居住的山吧?过去的时候,经常听爷爷提起,原来真的有那种地方吗?”
每个人歪着脑袋,回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两人没有其他的办法,第二天就离开城中,跑到郊外州府下属的其他县。就这样找了半个多月,对于山的位置还是没什么眉目。
不久,季节也来到了冬天,两人又无奈地回到了蓟州的街道。
“我们……果然抓不住云彩啊。”
位于北方的蓟州,冬天来得很早。风中已然带有初雪的气息。
戴宗和杨林走进对街的小酒馆,点了一杯热酒。
“不过,我们又不是小孩子,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的话,怎么回山里去啊?”
“如果是带着三百名新伙伴回去的话,还有蛮有面子的吧?”
“也许吧?”
“饮马川的人,可能都等得不耐烦了。”
“吴用老师好像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事情。明天回去吧——果然,还是城里的酒好喝啊!”
戴宗有点自暴自弃地灌了一口热酒。
“明天开始又要赶路,今天可要饱餐一顿!”
艳阳高照,二人坐在窗边的位置,眺望着街道默默喝酒。
过了一会儿,从街道的另一边涌来一片热闹的人群。
“那是什么?”
“那是——刽子手。”
在穿戴着彩色绸缎和鲜艳假花的狱卒带领下,走来了一个高个子的男子。男人的肩膀上挂着几条红丝绸,头上撑着一把青丝绸伞。
队伍在喧嚣中缓缓接近。
“大概是在今早结束了处刑,刚刚得到贺礼,正要回府衙去呢!”
“原来如此……咦?那个男人……”
杨林从窗户探出身子。
“是我们在山里看到的那个男人?”

在青丝伞的阴影下,他的脸显得格外苍白。
那副扼杀了一切情感的表情、看不出心理的茫然眼神,正是那时在山中杀死了八人、叫做杨雄的男人。
“过来了!”
窗外传来人群的欢呼声。
“是杨雄!”
“他就是新来的刑吏吗?”
“你们看到今天的处刑了吗?”
“看到了!真是非常厉害的本领!”
“手中的刀轻轻一动,那颗头就掉下来了!”
“阿虎那家伙一定连自己被杀了都不知道!”
“来了厉害的人啊!
“尽管如此,看起来是个很安静的人。”
“听说他住在孙三叔的旅舍,跟夫人一起过着朴素的生活呢!”
观众的流言蜚语层出不穷。
杨雄在人们的注视下淡然地走过。
“而且听说夫人是前所未见的美人啊!”
“嗯,『斩首』杨雄——会成为评书中的一款好题材的。对吧,杨林?”
戴宗将视线移开窗外,神色凝重地继续喝酒。
杨林还望着外面。
“咦?”
“怎么了?”
“是小混混吗……”
杨雄一行人刚过酒楼,便被三四个突然出现的恶棍拦住路上去路。
“嘿嘿,‘斩首’大人,最近不太景气。我赌钱输了一大笔,您能借给我一百贯吗?”
长得像牛一样的大汉脸上浮现出粗鄙的笑容。
“是张保吗?”
张保是被称为『踢杀羊』的家伙,是一个坐过监狱,名声很不好的男人。
“不好意思,我没有帮助你的必要。”
杨雄不准备理睬对方,从旁边默默走过。
“嘿嘿,闲人可是会说闲话的……”
张保从杨雄身旁的狱卒手中,抢走了作为贺礼的丝绸。
“你要干嘛!”
想要夺回丝绸的狱卒,被手下的其他流氓绊倒了。
“这样不好吧?”
“你在说什么啊?我是在教你蓟州的道理!”
张保从杨雄的肩膀上抽出红绸,握紧拳头向他打去。
“别这样——”
杨雄迅速躲过拳头。
“新来的,脸色真差!”
张保继续挥拳,两发、三发,接连不断。
狱卒们早已被打倒,作为贺礼的东西也被全部抢走。
即便如此,杨雄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还手。
“真奇怪……”
戴宗捻了捻胡须。
“打飞那种流氓中的一两个,应该没什么。”
杨雄继续面无表情地躲避。
但是,他脸上的血色逐渐消退。
越是愤怒,脸就越是苍白。
“你和你老婆偷偷摸摸地住在那种小旅馆里,真是可疑。你一定还有更阴暗的经历吧……”

杨雄的脸色终于变得像死人一样苍白。
一瞬间,他的手碰到了腰间。
只要刀刃出鞘一闪,张保的头颅就会飞向空中——戴宗这样想着,同时屏息观望。
然而,让张保的头脑轰鸣的,并不是刀刃,而是一根柴火。一根不知从何处飞来的柴火,比杨雄的刀刃更快的击中了张保的脑袋。
“谁?是谁!”
张保摁在头上的手掌沾满了自己的鲜血。
“我啊。”

大街的正中央,站立着一个背负柴火的青年。
“好粗鲁啊,这可不行。”
青年踏着松乱的沙土,径直走了过来。
“你谁啊?”

“卖柴的啊,一看就知道吧?”
青年转身拾起掉在地上的柴火。
面容精悍,鼻梁上有一道一字型的伤口。
“我没见过你。”
“是嘛?那今天你就会记住我了!”
“你的小命也会在今天终结了!”
张保拔出匕首向青年跃去。
锋利的刀刃瞄准了年轻人的胸膛。
但是卖柴多青年并没有躲避,而是在利刃即将来临之时,挥出了拳头。
拳头打进张保的眉心。
沉闷的声音在街巷之间回荡,张保翻了个白眼,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紧接着,其他袭来的流氓全都被买柴人挥拳打飞,或是用脚踢到,转眼之间,流氓们全部被修理完毕。
街道上,欢呼声此起彼伏。
“真厉害!”
“蓟州竟然有这么厉害的男人!”
可是年轻人却像什么都没听见似的,在人们的喝彩声中飘然而过。
“请等一下——”
杨雄连忙追到卖柴人的身后。
“您真是帮了我大忙了。不然的话……那些家伙可能会被我杀掉。我该怎样答谢您呢?”
杨雄从怀里掏出钱包。
青年站住脚,回头看着杨雄。
“那么,就买下我的柴吧。”
这样回答的青年肩头,映过初冬的阳光。
杨雄眨了眨眼,然后回过神来似的笑了起来。
“知道了。我全要了。”
这时,从酒楼的窗户传来了声音。
“等一下——那些柴,我要了!”
戴宗拉起竹帘,把头探出窗外。
“两位,喝一杯怎么样?”
“你是?”
杨雄投去疑惑的目光。
“不过是个看热闹的罢了,只是想请你们喝一杯。”
“不,我还……”
“山里的事情,我们也看见了。”
话音刚落,杨雄的脸色就变得惨白。
“诶,饶了我吧。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害怕刽子手的。”
杨林从戴宗身边探出头来。
“我们只是想与你喝一杯,没有别的意思。”
杨雄试探地看着两人。
另一边,青年已然把那捆柴火丢在店门口,一声不吭地走进酒楼。
杨雄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让狱卒们把贺礼送回旅馆,跟在青年后面。
两人刚一落座,侍者就给大家倒满了酒。
喝了两三杯后,四人各自报上了名号。
“我是戴宗,这位是杨林,我们是来蓟州寻人的。”
“我叫石秀,也有人叫我『拼命三郎』。”
“不要命的石秀先生吗……很有趣啊。”
戴宗为石秀满上了酒。
“您叫做杨雄吧?”
杨雄瞪着戴宗。
“您也有绰号吗?”
“病关索……有人这样叫我。”
“病关索?”
关索是三国的英雄、被尊敬为神的关羽之子。和他的父亲一样,是传说中的英雄人物。
“脸色难看的关索大人……吗?也是个很有趣的绰号啊。”
杨雄默默地喝着酒。
就像拉上的帷幕一样,无法看透他的心情。
“可是,像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要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卑微的活着呢?”
“多管闲事。”
杨雄冷淡地说着,这时,杨林悄悄拉了拉戴宗的衣袖,将眼神转向一旁的台阶上。
一名大胡子军官正目不转睛地俯视着两个人。
“喂,你们!”
在目光交汇的瞬间,军人大声叫道。
“是山贼!有山贼!”
“糟了!”
军官正是在饮马川见到的辽国大将天山勇。
戴宗慌忙踢了一脚桌子,把银粒扔在桌上。
“快逃,锦豹子!”
“知道知道!”
两人扛起行李,疯狂地向后门跑去。
“『病关索』和『拼命三郎』!我是梁山泊的戴宗——如果有意向的话,随时欢迎!”
士兵们从二楼跑了下来。
“等等!停下!”
戴宗和杨林踢翻了桌子,紧追在后的士兵把酒馆里的椅子尽数撞到,飞也似的冲出了酒馆。
“梁山泊?好像很有意思。”
石秀笑道。
看到他的表情,杨雄泛出了怀念的目光。
“你的家人呢?”
“天下只有我一个人,自在的不得了。”
“是吗?我有一个妻子,但是没有亲人。”
杨雄垂下眼皮,把已经凉透的酒一饮而尽。
“那么,我可以做你的弟弟。”
石秀突然说道。
杨雄惊讶地看向石秀。
“我一直想要一个像你这样的哥哥。”
石秀递上酒杯。
从帘间射进来的光芒,映在他的眼中。
“来,干了这杯!总觉得我们以前见过。”
杨雄犹豫了一瞬,随即也端起酒杯。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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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石秀就经常到杨雄家里去。
虽说是家,但其实只是客栈的一角,除了配备了必需家具以外,没有其他像样的东西。
杨雄把石秀介绍给了妻子潘巧云。
但是,巧云只是一副轻蔑的表情,随意地打了个招呼,之后便不再理睬。
“石秀,好像是个冷漠的人。”
两人独处的时候,巧云对杨雄不高兴地说。
杨雄把磨刀石放在桌上,默默地磨着剑。
“而且,他只是个卖柴火的罢了,怎么能和这样的人结拜?”
“是他救了我的,你不该说这种话。”
“可是……”
正当要巧云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石秀打开门扉,从门口探出脸来。
“还需要柴火嘛?。”
石秀在门口放了一捆柴火。
“吃过饭了吗?”
杨雄向正准备离开的石秀问道。
“不,还没有。”
“那就留下来吃一顿吧?巧云,去准备一下晚饭。”
“我今天头很痛,不想做菜。随便去店里买一些算了。”
巧云敷衍地回应,同时走出了屋子。
“嫂子好像不喜欢我。”
“不——巧云是在生我的气。”
“为什么?”
“巧云原来住在一家大宅院,过着贵妇人般的生活。即便如此,她也只能暂且忍受这样的生活……”
“我不这么认为。”
石秀环视着杂乱的房间。
虽说是冬天,灶上却凝结了一层灰,连烧水的痕迹都没有。
窗框上积满了灰尘,用作窗帘的布也绽开了。
整理得板板正正的,只有巧云的梳妆台。
石秀不明白,杨雄为什么要和潘巧云这样的女人私奔,并娶她为妻。
在石秀深沉的视线中,杨雄默默地继续磨剑。
吃完饭,杨雄拿着剑,披上了外衣。今天是行刑的日子。
“总觉得很不自在。”
巧云皱起了眉头。
“明明杨雄你,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吧?你曾经是河南府的堂堂武官诶——那可是一年能赚两三千贯的工作!”
巧云从小在妓院长大,后来被卖给房东,过着花钱如流水的生活。她完全不了解下级军人的年薪仅仅只有五六百贯。
到达这座城市的时候,原本带的盘缠已经快用完了。杨雄只身一人,在寒风凛冽的蓟州街头寻找新的工作。
但是,他既没有熟人介绍,又没有保证人为自己担保。最关键的是,他不能提及自己的过去。这样一来,不可能找的到正经的工作。
最终,杨雄找到的工作是刑吏——也就是刽子手的工作。
一刀斩下罪人的头,需要熟练的技能。但是,拥有此等本领的人往往会成为军人,而不是低贱的刑吏。
正因为被恐惧和敬重,一直以来,刽子手都是一个血腥而又令人厌恶的职业。
但是,杨雄却执意要从事这项工作。
“要是能再做点别的工作就好了。”
“为什么?”
石秀看向不满的巧云。
“因为他要天天去砍别人的头啊!”
杨雄继续默默地准备着自己的工作。
石秀看着巧云,讽刺地笑了。
“这可是很重要的任务。而且,如果嫂子什么时候也被砍头的话,还是有找一个有本事的人来比较好。如果是姐夫就完全可以放心。”
“真是讨人厌的家伙。”
巧云瞪着石秀的脸。
“石秀真是坏心眼啊。杨雄,你倒是看看他的嘴脸啊。”
“刚刚说过姐夫的坏话,就立马对他哭丧着脸吗?这种事情大可不必。”
“够了!”
巧云含着泪站起身来。
“我最讨厌石秀了!”
巧云就这样粗暴地关上门走了。
“……抱歉。”
沉默半天的杨雄慢吞吞地冒出一句。
“怎么了嘛!”
石秀也有点生气地离开了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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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杨雄在胡同里买了一套房子。
是一间位于死胡同深处的小房子。
门前狭窄的路旁种有一棵白杨树。
高度与屋顶持平,每当有风吹过,树叶就会发出沙沙的响声。
虽然只有简单的家具,是个节俭的小房子,但杨雄还是很喜欢。
杨雄还劝说住在客栈的石秀也搬过来。起初石秀拒绝了杨雄的邀请,但在对方的再三请求下,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杨雄除了行刑之外,有时还要在牢城里工作,工作比想象中的要忙。石秀也每天都会出去卖柴火。
巧云和石秀几乎不说话,也不习惯做家务。
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平静的持续下去。
可是,过了半个月左右,刚刚结束了夜班的杨雄从牢里回到家时,发现房子里的情形完全变了。
一瞬间,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进了别人家。
原本只有简单的桌椅的房子,此时竟摆满了昂贵的家具、装饰、以及盆栽花卉,甚至还有玉帘和绢画。
巧云的服装和发饰也像女官一样华丽。旁边还站立着一位十四五岁的侍者。
“这是迎儿。”

巧云化了一脸妩媚的妆,兴奋地向杨雄介绍道。
“这是怎么回事?”
“当然是买的咯。”
“怎么买的?”
杨雄很清楚,巧云不可能有那么多钱。
但巧云没有理睬杨雄的疑惑,转而从包裹里取出一件青绢长衣。
“看,也给你做了新衣服。你穿的也太朴素了,杨雄。你看这个……”
“你哪来的这么多钱?”
“这样不好吗?我以前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在这样的房子里……”
面对说着天花乱坠的巧云,杨雄一脸严肃地追问。
“钱怎么来的?”
“我把宝石卖了……”
“宝石?”
“对啊,就是从河南带来的宝石。头饰啦,手镯啦……如果全都卖掉,就能过上像以前一样的生活啦!”
“你不是讨厌以前那样的生活吗?”
“是啊……但我更讨厌贫穷。”
巧云从怀里摸出一枚锦囊。
“看,还有这么多呢!稍微奢侈一点也没关系啦。”
“这是……”
锦囊里装满了珍珠、珊瑚和各种各样的宝石。
“是你的吗?”
“是我的啊!”
“全部都是吗?”
“大概……都是吧?”
巧云把艳丽的指甲贴在下巴上,歪着脑袋。
“是你从家里偷的吗?”
杨雄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
“诶,这样不是挺好的嘛……我觉得很有必要诶……”
巧云抬眼看向杨雄。
“没关系吧!不是没有追杀者跟过来的迹象吗?”
巧云确实曾经说过,就算卖掉宝石,也不至于没有立足之地。
“喂?”
她看着一副为难的杨雄。
“你生气了吗?”
巧云的眼里含着泪水。
“好过分,我明明是为了你才这么做的……”
从巧云睁大的眼睛里,簌簌地落下泪珠。
杨雄的眉毛沉了下来。
刚要说出的话也咽了回去。
“好了——不要哭。以后,我们再攒钱赔偿就是了。”
“你说的这叫什么话!”
巧云微微一笑,不顾石秀的存在,继续对杨雄大发雷霆。
“喂,杨雄,今晚我请客,我买了两只鸭子。迎儿,迎儿——快去洗一下翅膀。”
巧云啪嗒啪嗒地走出了房间。
夕阳西下的房间里,只剩下石秀和杨雄。
从窗户射进红色的阳光。
夜色悄然降临。
厨房里传来巧云兴奋的声音。
石秀倚靠在柱子上,望着杨雄疲惫的脸庞。
“雄哥——这不像你。”
杨雄目不转睛地倒着酒。
酒器相互碰触的声音,奇怪地响起。
他知道石秀想说什么。
“我以前在河南府一位高官的住宅里当武官。巧云是高官的几个小妾之一。”
杨雄的话中断了片刻。
“那天晚上……”
他喝下了一口苦涩的酒。
“那天晚上,巧云被正夫人打骂,一个人躲在院子里哭泣。我也不太了解她。但是……她就那样一直看着我。那晚的月亮,非常明亮,散发着幽蓝的光辉。巧云带着像梦境一样迷离的眼神对我说……”
——“带我走吧……带我一起逃走……”
“很可笑吧?”
石秀没有回答,只是默默看着杨雄倒满了第二杯酒。
“然后,我就这样带着她离开了那个家。”
工作,房子,朋友,恩义全都抛弃了。
“真是奇怪啊……”
杨雄笑了。
他的笑容,就像渗透在夜空中的蓝白色月亮一样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