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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善恶论

2021-12-18 06:08 作者:隐世颠者  | 我要投稿

    善恶者,乃人之见,非天之道也。天之所存,有生、有灭、有静、有动,有万般诸相,而无善恶。善恶不在自然,而在人之立场。通情达理者为善,不通情理者为恶。

    观人之善恶,其必先出于人类之立场。有怜悯者,不忍禽兽为食,遂不食也。己不食,亦劝他人勿食。此类者,非为健身而不食,非为护生而不食,为禽兽之苦而不食,枉为人也。子非禽兽,焉能知禽兽之苦?于人,乃大奸大恶者也。佛祖有割肉饲鹰之行,人无大功德、大毅力,不可效仿。为禽兽而失己,于人、于己、于禽兽,皆为恶矣。鹰不杀己,己因鹰而死,徒增鹰之恶业。凡人之在世,勿忘其本。生而为人,为人而已。

    普遍之善恶,必以普遍之立场。以一人之立场,凡益于我者皆善,凡损于我者皆恶,则无谓善恶。人皆私自,以我观之,则举世无一善者,何其可怖也。以人之立场,又当何以自处?是故,善恶须普适而近我。普适者,合理;近我者,合情。为己方所在立场也。

    有普遍之善,则必有普遍之恶。我为我,则利我者善;我为家主,则利家者善,可舍自身五分;我为工人,则利工人者善,可舍自身四分;我为国民,则利国者善,可舍自身三分;我为人类,则利人类者善,可舍自身二分;我为生灵,则利生灵者善,可舍自身一分。此悉为应尽之义务,莫能省也。省者可称恶,多者善也无疑。

      善无全善,必有不善;视之不善,不可省善。为国捐躯,于国、于理大善,于妻、于子、于情,何称善也?此为舍小善而成大善。若能舍己而救世,善莫大焉。但善既出自于人,不可离人而去。去人,则必不善。法度,为善之底线。于道德有碍而不违法度者,仍不为恶,亦不可称善。如私下结交之混乱、如夸大伤情之碰瓷、如自愿加班之制度……投机者所为,君子不屑耳。人皆如此,我不可学。舍本逐末,何其谬也。

    千百年来之善恶、纷繁大众之善恶,岂能一言以蔽?唯知其大概,在于人类、在于立场。至于一人之善恶,唯自知自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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