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岛血案:警方结论,存在一个明显漏洞

巴厘岛血案“互杀自杀定论”令人咋舌。很多人表示难以接受。当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在“案情合理性”的时候,警方结论存在一个明显漏洞,却被人忽略了。那就是,死亡男子身上20处伤口的“时间线”。

【1】
根据印尼官方的通报,当事情侣住过两个酒店。在从第一个酒店向第二个酒店转移的过程中,有目击者发现“男子手臂上有鲜血流出”。警方据此认为,这就是男子后来杀害女友的动机所在。然而,死亡女子家属并未采信,依然在向印尼警方追问杀人动机。当地警方称,将继续调查,若有进展,还会开发布会。
本案中,杀人动机,是明显缺失的。这就导致结案依据不足,令人难以信服。但是,这种动机的可能性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咱得先把动机放一放。
目前,各路法医专家也都活跃起来。热度最高的解读是,男子死亡前,在自己身上试探血管,所以左戳戳右戳戳,直到戳破颈部动脉,才让自己嘎了。该法医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进一步指出,在实际案例中,对着自己戳100多刀的都有。
变态凌迟式的自杀,常人理解不了,这种可能性也不能说完全就能排除。那也得先放一放。咱们只能另辟蹊径,换角度再琢磨。

【2】
死亡男子,身上20处伤口。印尼警方只公布称,伤口有深有浅,貌似存在自杀的可能性。但是,却没有公布伤口的“时间线”。这才是一个明显的漏洞,也是一个可以突破的重要环节。
从案情的跨时,可以明显感知到,男子身上的伤,不是集中在某个时间段造成的,而是存在一个相对长的时间跨度。那么,当地法医,完全可以分析出不同的伤口,可能发生的时间窗口。只要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就有可能勾勒出一个基本逻辑。
第一,早期伤,如果是男子自残所致。可以证明他具备变态的特征。最终,以极为变态的方式作案,就能说得通。
第二,早期伤,如果是女子对男子的伤害,可以证明男子具备杀人的动机。
第三,早期伤和晚期伤同时存在的话,第三人作案的概率将大大降低,他杀的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互杀自杀的结论才有可信度。

印尼警方在动机不明、伤情不明的情况下,公布了定案结论。没有清晰的证据链,感性推理明显大于理性依据。因此,咱也只能跟他讨论感性认知。
两名死者,不管怎么样是咱自己人,舆论就是想要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真相,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