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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13.13 新康德主义

2023-08-12 08:13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13、新康德主义


  十九世纪后半期产生于德国。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普曼、朗格、库诺·费舍和物理学家赫尔姆霍茨等。在六十年代,李普曼的《批判的论述:康德及其模仿者》[i]以及朗格的《唯物主义史》上卷[ii]先后出版。他们两人喊出了“回到康德去”这个口号。七十年代后,新康德主义成为德国资产阶级哲学中首要的派别。后来出现了两个学派,即以柯亭、那托尔卜等为代表的“马堡学派”和以仑德尔班、李凯尔特等为代表的“弗莱堡学派”。

  新康德主义从主观主义立场修改康德哲学,否定康德承认的“自在之物”,从而抛弃了康德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另一方面,康德哲学中的糟粕:唯心主义因素、不可知论、形而上学以及“绝对命令”的道德原则等等却被保留下来并得到了发展。新康德主义者声称:存在着什么和如何存在的标准应当是在思维本身之中,        因为存在本身只能是在思维本身之中;我们周围的一切对象,以及给予思维的东西无不由思维所创造;一切知识都不与客观现实发生关系,不管它们怎样完满也决不能提供对象本身,而只是提供了一些对象及其相互关系的记号。它反对把认知理解为对世界的真正反映,认为认识世界的任何企图都是毫无意思的,自然科学概念不过是一种工具。在社会历史观上,新康德主义宣扬目的论支配社会发展,鼓吹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在社会领域,它与马克思主义相抗争,企图支配工人运动。在自然科学领域,它批判实证主义,声称要把哲学从科学融化之中拯救出来。


注:

[i] 1865.

[ii] 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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