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提出基于以下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历程中积累的技术应用成果和管理创新经验,依据GB/T 23020《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在一万多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工作所提炼的方法和规律,在推广质量、环境、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基础和应用环境。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出了九项管理原则,包括:以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为关注焦点,战略一致性,领导的核心作用,全员参与、全员考核,过程管理,全局优化,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创新引领,开放协作。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技术、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四个相互关联的要素,涵盖管理职责、基础保障、实施过程以及评测与改进四个相互作用的管理域。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包括要求、基础和术语、实施指南、评估规范、审核指南等。为进一步指导标准应用,可依据行业特色和需求制定行业实施细则,给出典型企业应用案例。
奖励标准
(一)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证书的数字化转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A级)、20万元(AA级)、30万元(AAA以上级别)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升级的企业享受级别“补差”奖励。
(二)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GB/T 23001-2017)贯标而未执行新型能力分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三)对被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项目的,给予50万元奖励(含已兑现的贯标奖励)。
(四)对被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含已兑现的贯标奖励)。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是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
(三)企业信用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
(四)申报奖励资金的项目和单位还应当符合当年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