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安】隔壁楼下花店老板和他对象
白手起家总裁雷x花店老板安,两人已交往前提,第三视角
进行一个摸鱼的练习
同时也是写点短的,甜的混更
“姐,你和你隔壁楼下的花店老板熟吗?”
表妹躺在我家沙发上玩着手机,打了个滚。小丫头高中刚毕业想出来放松放松,嚷着要来我这里玩几天。
我愣了几秒,把手里冒着热气的炒菜放在桌上,解下围裙笑着答道:“算是朋友吧,怎么了?”
“没......啥,”她翻身艰难地坐起来,“就是想问问他有女朋友没——饭做好啦?”
“看上了?人家有对象,快来吃饭吧。”按捺不下嘴上的笑意,掩饰着唤她赶紧过来。
表妹一下子就蔫了,拖着身子走到饭桌前,抓着筷子往饭里戳,“哦……那他对象好看吗?”
“好看,可好看了,大美人呢。”我忍着笑出声的欲望打开空调,走到窗户前时看了一眼外面,眼熟的黑色奔驰已经停在花店门口,穿着白衬衫的棕发青年从花店门口走出来,扭头看见站在窗前的我,扬起温暖的微笑挥了挥手。我同样回以笑容,看见黑发青年下车把他拉进怀里,伸手关上窗户。
隔壁那栋楼下开了一家花店,这是我刚搬到这里时发现的,对于喜欢花却又莫名很难养活它们的我而言属实是一个意外之喜。店面不大,但装修很精致雅观,不像很多花店恨不得把花塞满所有的缝隙。所有植物根据色彩,形态搭配摆放,各司其职,偶有空缺也会用新的花卉巧妙地补上。门口挂着写了花体英文“Melody”字样的小木牌,店里的花也确实像五线谱上的彩色音符,奏出无声的美妙旋律。
我有时会到店里坐坐,和店长聊聊天。店长叫安迷修,长相似南方的林木温润而带几分英气,算是阳光型的帅哥,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性格也温和易于相处。大抵开花店,有耐心照料花草的人都是开朗温和的性子。我挺喜欢和这种性格的人聊天,能让人觉得很舒服很能释放压力,交流起来如沐春风。都是喜欢花的人,一来二去成了朋友。我走前会买上一两支花回家插到花瓶里,不是什么名贵品种,都是普通的春紫菀,银叶菊,鼠尾草这样的小花草,和我偏简约风格的房间搭配着倒也雅致悦目。
店里人来往不很多,但节假日有时会迎来小高峰。这时候如果我在店里,他会抱歉地向我笑笑,在我表示不在意后把我手边的杯子重新倒满花茶再去忙活。他对于顾客的态度非常有礼耐心,哪怕是面对很难解决的那一类人,譬如不顾植物死活到处乱摸乱碰,挑了半天都快包起来最后又不要的人。我很佩服他这一点。
但并不是说他是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该强硬时他足够强硬,像面对故意找茬碰倒花盆还无理取闹不愿意赔偿的人——这种人很少但不是没有,他冷下脸的时候足以让任何人摒弃“这个人好欺负”的想法并变得老老实实。
正义感强,乐于帮助别人保护弱者的性格让我觉得放在
中世纪他就是一名盛名远扬的骑士,或者在乱世江湖中开一家风尘小店,行侠仗义的侠客。
在目睹他撂倒一个扒手之后我感叹你不做警察真是太可惜了,他笑了笑告诉我他真的是退役警察,因伤退役的。
“想着反正也是没法归队了,不如做点自己喜欢的,小时候就喜欢园艺所以就去开花店了,算是圆了小时候的梦想吧。”他回答我的疑问,有一瞬间我看见他眼睛里闪过的遗憾。
我问他怎么受伤的,他淡淡地说一次执行任务被犯罪分子来了一枪,不过最后那群人被端了,不亏。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师父是死于在执行任务时的偶然一个疏忽,好巧不巧是同一伙人。他受的伤不允许他再继续这个工作,尽管不甘心但也算完成了复仇。
我没有问他伤到了哪里,一方面不太礼貌一方面他不愿意提及。
他的爱人时常会在晚饭时来接他。叫雷狮,一个高个黑发青年,有着特别的紫色虹膜。长得很是俊美,是在年轻女孩中很受欢迎的类型,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由于我往花店跑的频率不低,和他常打个照面,时间久了也混了个眼熟。他一开始对我的敌意相当明显——我能理解他,安迷修平日对异性很礼貌很照顾,一个年轻女人总往他工作的地方跑面对面聊天,作为他的爱人的确很难不多想不吃醋。
我能很明显地看到他的不爽,但他每次也没说什么,最多警告性地看我几眼,而后搂着安迷修的肩离开。不会做出不礼貌的举动。
我想他也没有和安迷修提自己不喜欢安迷修和我来往,因为如果是这样,以安迷修的性格肯定会过来和我道歉。再后来他似乎看出我对安迷修真的只是朋友,慢慢敌意也下去了,偶尔他来的时候安迷修还在忙,和我面面相觑一两次后大概是实在无聊了甚至会和我扯几句。
这让我有点意外,雷狮对自己爱人的所有举动都昭示着他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和很多同样占有欲强的人不同的是他能很好地把控分寸,既不会让他自己不好受也不会影响到安迷修和别人的正常来往。他是爱他所以控制好自己的占有欲不伤到他,还是因为爱他才有的占有欲?我无从得知。
而雷狮本人也不像看上去的那样难以相处,他和猫科动物一样带点懒散的劲,傲气而张扬。顺着毛来不触及他的逆鳞,即使是他看不惯的人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我本来就没那方面意思,也不求能和雷狮成为朋友,不过能和睦相处终究是好的。
我好奇地问过安迷修怎么和雷狮认识的,因为他们两不像是能够碰到一块还看对眼的人。雷狮原本是个富二代,后来脱离家族自己白手起家单干,而安迷修开的小花店最初的地址非常偏,几乎没什么生意,这是他在地图上翻了翻给我指的。从职业到性格看上去都不对头。
安迷修说那天他店门刚开,一个看上去在他门口蹲了挺久的小年轻就走进来跟他问这问那,小年轻一身参加工作没多久的青葱少年气,黑衬衫领带打得规规矩矩,个头倒挺高,比他高大半个头,长腿俊脸让他都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一开始问的问题还比较正常,这个花叫什么名怎么养,安迷修一一耐心解答。到后面问的问题越来越奇怪,什么店长你哪里人啊,多大了,你居然还比我大不会吧看着这么小啊,有女朋友吗,云云。安迷修觉得不对劲但出于礼貌还是回答了他。最后被问得不耐烦了不想理人,小年轻就指着一盆开得正好的紫罗兰说买这个,安迷修给他装袋的空档还缠着他要联系方式,理直气壮地说不会养要问,养死了就是他这个店长不负责没有教他怎么做。安迷修发誓自己没见过这么恼人的小帅哥。
这个小年轻就是雷狮,在之后的日子里他经常隔三岔五地就跑来串,知道安迷修烦他吵多数时间就坐在那看着安迷修忙活,啥也不说,但安迷修一转头就能对上他笑意盈盈的漂亮眼睛。
我算了一下,那会雷狮的公司刚刚起步,他一个人忙上忙下还能抽出时间跑来骚扰安迷修,顿时肃然起敬。
时间长了他也就习惯了雷狮的早晚各一次打扰。有一天雷狮特别反常地既没来串门也没有任何消息,安迷修觉得有点不对劲,主动打过去给他,一个自称是雷狮表弟的年轻男孩接起电话,告诉他雷狮几乎整两天什么都没吃,又不停地赶工作,开会开着忽然就一头栽下去,把一众人吓得鸡飞狗跳。送到医院说是太久没吃东西加上长时间高强度工作低血糖了。
安迷修想了想,问到医院地址煲了锅鸡肉粥带过去,在输液区转了两圈,毫不费功夫地找到了瘫在椅子上没精打采挂着葡萄糖水的雷狮,在一众被家长哄着的小孩和家属陪同的病人中和嘈杂吵闹的环境格格不入,孤零零地看上去好不可怜。据他说本来是表弟陪他来的,但表弟还得回去帮忙处理雷狮的工作,就先回去了。
安迷修好笑又有点心疼。他不太好意思地对我说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现自己动心了的,发现自己见不得这个漂亮男孩病怏怏的样子。
他把饭盒递过去,看雷狮一勺一勺把煲得火候刚好的粥咽下肚子,然后收好饭盒还给安迷修,收起平时那副嚣张样儿难得乖顺地靠在他肩膀上迷迷糊糊地眨眼睛。
挂完糖水叫护士前来给他拔针头,安迷修被当成雷狮的家人数落了一通,说肠胃不好怎么还敢放着他饿,也不管管。还没等雷狮窃喜完安迷修被当作自己家人,也被护士指着愤愤道仗自己年轻就敢这么霍霍自己,以后有的受,这次没搞出肠胃炎算他幸运,下次可就不一定了。末了叫安迷修一定盯好雷狮的饮食,弄得安迷修怪尴尬。
这倒给了雷狮一个理由光明正大地跟到安迷修家蹭饭,在已经有感情的基础上再发展成了同居,正式在一起之后安迷修就把店搬到了现在这里,比较靠近市中心离雷狮公司也近。
有意思的是当我问雷狮他们第一次遇见是什么时候,他的回答是十来岁那会就碰到了。
那会雷狮淘得很,整个一个浑小子,还拉了表弟和另外俩人组了个小团体,除了成绩还算可以哪哪都是老师的眼中钉。他爸气得不行,老头子先前是军队的,退役后就跑到警校练练新兵,顺便把雷狮给扯过去学习下军队精神。
半大少年老大不乐意,中午的阳光毒,刺得他睁不开眼,站也没个正形。父亲气不打一处来,挥手叫了个军姿沾得标准脊背挺拔的新兵来叫他做个示范。那年轻人相貌英俊青色眼睛透亮坚毅,分明是温文开朗的模样,一下子浇灭了雷狮心头上烦躁的火团。
新兵放在哪里都是模范标兵的胚子,连做几个动作都利落矫健。几十个俯卧撑做完轻快地跃起来,豆大的汗珠折射着光线从发间额头滚落隐没在颈部衣领处,性感得不行。雷狮看着看着发现自己的性取向好像不太对劲。
雷狮问到了那新兵的名字,得知他因伤退役之后就再没了消息,直到他偶然打车上班,看到一个戴着头盔骑着雅马哈的骑手嗖地一下越过他那辆车,风驰电掣的机车颇为惹眼。早上交警还没巡到这一块,不然那辆挺炫的车怕是就要上缴公安局了。他在心里感叹居然还有人比他当年还狂。
那人在路边下车把摩托车扶进一个小花店后方的空间,出来时摘了头盔,棕发碧眼,体格和脸都对上了。比当年成熟些许的脸依旧阳光温和。把花搬进搬出时为了防止弄脏衣服穿着的墨绿色围裙很显他的腰身,也衬得他的眼睛明亮好看。雷狮当时脑子里只剩一句话:就他了。
后来就是故意进店找上人家开始追人,也得知那天早上安迷修把师父的摩托骑出来的原因是那天安迷修起太晚要来不及去进新的花了。当然这都是后话。
雷狮的公司前景不错,但还没做得那么大,雷狮忙得一个人恨不得掰三瓣用。但他还是会在晚饭的点来店里等着安迷修,有时候来晚了些手里还会拎着外卖。口味偏清淡,大概是为了照顾安迷修的口味或者是在一起久了已经习惯这样的饮食。几次甚至趴在桌子就那样睡着了。他睡着时没醒着那么有攻击性。这时候安迷修会悄声让我先回去,然后轻轻拍着雷狮的背等他醒。
我知道雷狮并不喜欢万人之上的感觉,他是不能久待的。他开公司与其说是为了赚钱不如说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和爱人生活所需。把公司开大了然后找个人——比如他那个表弟,把工作全权交给他自己挂个名然后带着安迷修到处旅游,我觉得这完全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从我家窗台能看到花店的玻璃橱窗内部,我赶稿子累了会泡杯茶坐到窗户前看围绕着这个小小房间的树木高楼,偶尔能瞥见几眼安迷修忙碌的身影。或许也有雷狮,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同样作为普通的一员忙碌着生活着,和我们许许多多人一样。
有时也会吵架打闹。某一次我我突兀地看见他们激烈地争吵着什么互相推搡,安迷修几乎是要以制伏犯人的手法去摁住雷狮,但显然雷狮力气不小,他大力挣脱反压制住安迷修。两人动作幅度太大碰到了一盆花,花盆摔在地上破裂成碎片,让他们愣在原地,都忘记了做出下一步还击。
片刻之后安迷修怒气冲冲地把雷狮推出了花店锁上门,雷狮在门口徘徊了几圈,开车扬长而去。
第二天我问他们怎么样,安迷修平静地说他们吵架了,面色如常,动作却没有往常利索,还有点心不在焉。我不意外他们有争执,应该说以他们的性格没有冲突才奇怪。只是吵得这么凶我没有想到,而且我肯定他们已经后悔这么吵了。这时我注意到桌上摆着一盆紫罗兰,明显船形的花盆碎裂过,又用树脂胶补上了勉强支撑着里面盛放的花朵。
晚上那辆黑色轿车依旧如约停在店外,雷狮臭着张脸拎着一袋子外卖,把袋子往桌子上一搁跟个大爷似的翘腿坐下来。
安迷修板着脸问你怎么来了,昨天不是说以后都不来了吗。
雷狮冷哼一声你管我?
行啊我不管你,你赶紧走了就没人管你了,开心吗?
在他们你一句我一句怼的时候我偷偷先溜了,我知道他们已经没事了。
第三天早上我下楼买菜,远远就看见雷狮的车停在花店门前,安迷修从副驾驶上下来,雷狮从车另一边绕过去,看上去像是前两天没那回事一样。还没等安迷修挥手告别雷狮先紧走两步上前拥抱他一下,吻了他的额头,闹得安迷修锤他两下气道这是公共场合。
我想这是独属于他们的爱情,他们的生活方式吧,大概?
end.
这篇写的时间不长经历的却不少,比如写了大半跑去改别的文,三次认识的人看了我以前的文前两段就开始一直说我没写出那种感觉(我个人挺忌讳三次认识的人未经我允许就看我的文章还指指点点,重点是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但总之还是写完了,可喜可贺,我感觉偏日常的写的更快一点?
请给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