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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自然哲学》§252 翻译

2022-11-10 03:10 作者:思其群  | 我要投稿

作为自然的理念:

I. 存在于彼此外在者的、无限个别化的规定中,形式的统一体外在于这种个别化,因此它作为观念性的统一体,仅仅是自在存在着的,也因此仅仅是被寻求的统一体,这就是物质及其观念性系统——机械力学;

II. 存在于特殊性的规定中,于是,实在性连同内禀的形式规定性与在后者那里实存着的差别一起被设定起来,这是一种反映关系,它的己内存在是自然个体性——物理学;

III. 存在于主观性的规定中,在主观性中,形式的实在区别同样被带回到观念性的统一体,后者找到了它自身,并且是自为的统一体——有机学。

附释:这种划分从那种——在其总体性中被把握了的概念的——立场出发,提出了概念分化为它的各种规定的活动,当概念在这种分化活动中展示出它的各种规定,但又仅仅赋予它们以暂时的自立性时,概念就实在化了自己,从而把自身设定为理念。然而,概念恰恰就是这样的,它既铺展出自己的各个环节,把自己划分成各种区别,又把这些因而显得自立的阶段归结为它们的理念性和统一体,归结为概念自身,事实上只有这样,概念才使自己成为具体的概念,成为理念和真理。因此,这里似乎提供了划分的以及科学过程的两条道路。其一,从具体的概念开始,在自然中它是生命,因此要对生命加以自为的考察,从中我们被引向生命的种种外在表现,生命把这些外在表现作为自立的自然圆圈从自己那里抛出,把它们作为自己另外的,但因此也更加抽象的实存方式同它们相关联,考察最终以生命的彻底凋亡而结束。另一条道路则颠倒了过来,它从概念的最直接的实存方式、从概念最终的己外存在开始,以概念的真正定在、其真理的完全展现而结束。第一条道路可与流溢观的过程相比较,第二条道路可与进化观所设想的过程相比较(§.249附释)。这两种形式中的每一种,自为地都是片面的,二者同时存在,永恒的神的变化过程是朝两个相反趋向的流动,它们相互会合,彻头彻尾地贯穿为一体。最初东西,即使我们以为它是一个具体东西并赋予它至高无上的名称,也只不过是一个直接者。例如,当物质作为非真的实存而否定了自己,并且有一个更高的实存生成时,一方面,先前的阶段就通过进化而被扬弃了,但另一方面,它仍然保持在背景中,并且通过流溢再次被产生出来。因为物质把自己包裹进生命中,故而进化也是退化。理念要变成自为的,由于理念的这种驱力,自立者就变成了环节,例如,动物的各种感官,被作成客观的和外在的,就是太阳、月亮和彗星。在物理学中,这些物体尽管由于一些变化而仍然具有相同的形态,但已然丧失了其自立性,它们因此是元素。主观视觉被抛出,就是太阳,味觉是水,嗅觉是气。因为关键在于对各种概念规定的设定活动,所以我们不能从真实的层面开始,而必须从最抽象的东西开始。

自然这一己外存在,在物质这种形式中达到了它的第一个己内存在,即抽象的自为存在,后者是排他的,因而是一种复多性,它既在自身之内,同时又在自身之外具有其统一体,这种统一体把自为存在着的多统摄进一个普遍的自为存在当中,这就是重。在机械力学里,自为存在尚不是个体性的、安静的统一体,因为这种统一体是把复多性安置在自身之下的强大东西。所以,各种规定都被保持在其中的那种个体性,尚不应归于重的物质。因为概念的各种规定仍是彼此外在的,所以区别是漠不相干的,换言之,仅仅是量的而非质的区别,物质作为单纯的质量也是无形式的。在物理学中,个体性的物体取得了形式,由此我们立即揭示出重是自为存在对多样性的统治,这种自为存在不再是一种追求,而是已经达到了静止,即使最初只是以一种显现着的方式:例如,每一个金原子都包含着整个金的所有规定或特性,物质在其自身那里是被特殊化和个别化了的。第二个规定是,在这里,特殊性作为质的规定与作为个体性之点的自为存在仍是一体的,因此物体是被有限地规定的,个体性仍被束缚在个别的、排他的、特殊的特性那里,它尚未以总体的方式存在。如果这样一个物体被带入变化过程,那么,当它丧失这些特性时,它就停止是其所是了,也就是说,质的规定性是被肯定地设定的,它并未同时被否定地设定。有机物是自然总体性,是自为存在着的个体性,它在自身之内自我展开为自己的各种区别,但这样一来:第一,这些规定同时就是具体的总体,而不仅仅是特殊的特性;第二,它们仍被规定为在质上是彼此相对的,因此被生命观念性地设定为有限的规定,而生命则在这些环节的变化过程中保持着自身。这样,我们就有了若干个自为存在,但它们是被归结为自为存在着的自为存在,这种自为存在作为自身目的,征服了各个环节,把它们降格为手段。质的被规定之在与重[所形成的]统一体,在生命中找到了它自身。

每个阶段都是一个独特的自然王国,它们似乎都自为地持存着,但是,最后一个阶段是先前所有阶段的具体的统一体,正如一般而言,每一个后继阶段都在它自身那里具有那些较低的阶段,但它同样也把这些阶段设定为与它自己相对立的、它的无机的自然。其中一个阶段是对另一个阶段的权能,并且,这种关系是相互的,“潜能阶次(Potenz)”的真谛就在于此。无机物是与个体东西、主观东西相对的潜能阶次,它破坏着有机物,但反过来,有机物同样也是一种权能,与它的这些普遍的权能——如气和水——相对,它总是在释放它们,又在化约和同化它们。自然的永恒生命就在于:首先,正如理念能够在这样的有限性中演示出自身一样,它在各个层面中都演示出它自身,就好像每一滴水都呈现出了太阳的图像;其次是突破这一层面限制的概念辩证法,因为概念不会满足于这一不相称的元素,它必然会过渡到一个更高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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