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1读书笔记|复盘《龙族ⅠⅡⅢⅣⅤ》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感悟:
《龙族》是什么?是青春,就像《斗罗大陆》对于80后的回忆一样。《龙族》也算是一种青春的回忆吧!虽然楚子航和凯撒都很厉害,他们也各自代表着各自不同的人生以及代名词。可是我还是喜欢路明非的孤独,一种屌丝式的孤独。自始至终路明非都只是一个孤独的屌丝且都是一个人,所以当路鸣泽出现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们能有什么联系。即便最后是路明非的屌丝逆袭成为大boss也是可以的。因为只有承受过这世间最难捱的日子和苦难的人,才能真正地对于苦难感同身受。
目前龙族正在断更中,不知道作者什么时候能填补这个大坑,什么时候这本书才能够完结,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看了不下两遍。看这本书就会被那种热血所感动。也只有年少的时候才会有这种拼劲,等到了工作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忘记了曾经的初心。因此人能够保持初心真的很难能可贵。
文章摘抄:
>>拿什么珍贵的东西换回空白?
>>死亡就像是酒后的别辞,从此置身事外。
>>只有绝望的人才会所向无敌。
>>有价值的人在任何时代都会被尊重。
>>你扮小丑扮得太久了,演得太入戏,都忘记了自己。
>>悲伤才是真正的魔鬼,越强大的人,藏得越深。
>>楚子航:总有些时候,让人感觉到自己的弱小,因为无能为力。
>>可人不是断气的时候才真的死了,有人说人会死三次
>>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从生物学上他死了。
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们的葬礼,
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社会上他死了,不再会有他的位置。
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正地死了。
>>你打开前面那扇门的时候,身后的退路就会消失,自始至终,你都只有一条路走。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一个人可以逃避世间的一切魔鬼,但惟有一个是他永远无法摆脱的,那就是懦弱的自己。
>>曾在孤独一人的世界里生活过,感受过世界上最可怕的寒冷,所以即使在最炙热的阳光中,都是带着微微的凉意。
>>世界上会有两万人和你一见钟情,可你穷尽一生也无法遇到他们其中之一,一见钟情不是魔法是命运。
>>路鸣泽在雨中张开双臂,嘶哑地咆哮,满脸笑容,这一刻他是这世界上最忘我的戏子,在演出世界上最经典的喜剧,全世界的悲辛都融于他癫狂的独白中。
>>他说喜剧中的欢乐,是为了让人笑,而悲剧中的欢乐是为了让人在结尾时的悲伤加倍。你曾有多欢乐,就得用双倍的悲伤来买单。
>>我猜,只是猜,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见某些人,喜欢上她。有些人在合适的时间里晕倒就像在春天遇到花开,所以一切都很好,他们会相恋、订婚、结婚、一起生活。
而有的人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就像是在冬天隔着冰看见浮上来换气的鱼,所以只能看着,鱼换完气,沉到水下去,就看不见了,再也没有后续。
但是我们能说在春天遇到花是对的,而在冬天遇到鱼是错的么?在错误的时间里遇到就能克制自己不喜欢那个人么?是不是仍然会用尽了力气想去接近,想办法掩饰自己,甚至伪装成另外一条鱼。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哪里,哪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永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
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世界喜不喜欢你,只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
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这个世界喜欢你,如果世界真的不喜欢你。那世界就是我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