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证】彭宇案
官方公布的判决报告中唯一涉及事件本身的是徐老太的自述“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 第一次庭审时没有人认为彭宇可能撞人了,之所以让彭宇赔钱是因为“公摊”,就是 你倒霉摊上这件事了,就得赔钱。虽然徐老太的儿子与法官关系亲密给彭宇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彭宇坚决不赔钱。
为了让彭宇赔钱,第三次庭审时,所长卢昌斌 变戏法地拿出一份笔录照片,说是自己拍的,上面以彭宇口吻声称“老太撞了他”。然而该笔录照片被发现系伪造。卢昌斌承认撒了谎,改口称这伪照是徐老太的儿子、派出所警察潘辉给他的,他误信非人。
同时,徐老太也谎称没有见过事件证人“陈二春”,陈二春有备而来,拿出了盖章的电话记录,法院查明电话记录属实。
陈二春称他和徐老太的侄女陈某都听到徐老太对彭宇说过“你是好人,不会连累你的”,但至始至终,徐老太的侄女陈某保持沉默,拒绝出庭作证。
事后,彭宇所在单位支持彭宇,替彭宇出了1万元和解金;彭宇被威逼签订《和解协议》不许再谈论此事,愤而离开了南京并改名,下落不明;徐老太徐寿兰不堪邻居与市民的指责,无奈搬家,于数年前死去;所长卢昌斌因协助作伪证被撤职,但仍在体制内;徐老太之子潘辉因作伪证被开除;法官王浩被调动到司法所做调解工作,不再担任审判职务,沦为偏僻办事小职员。
2012年,时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志伟,“替”彭宇承认撞人。十年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文章,又引用刘志伟的话“替”彭宇承认了一遍。
而彭宇本人,根据《和解协议》不可再对外谈论此事,从逻辑和法理上讲,彭宇都无法接受采访并承认自己撞人!
刘志伟同志,向来喜欢替受害者认错,它曾带领南京代表团去日本古屋市访问,低三下四地承认南京大屠杀子虚乌有,两国需要向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