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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夺命屠夫石悦军:连杀12人重伤5人

2022-05-19 13:05 作者:vbccol  | 我要投稿

2006年9月24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二密镇、柳河县柳南乡、三源浦镇陆续发生7起命案,6天内先后被杀12人,一时间,当地警方对此事件非常重视。

经调查,该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是吉林人石悦军。石悦军出生于吉林省柳河柳南南沟村,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并没有像其他小孩有非常快乐的童年生活。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家里的重担一下子就落到其母亲身上,家里一共有5个孩子,生活过得十分艰苦。


渐渐地,石悦军产生了自卑心理,见人就躲,同村的孩子见他好欺负,就经常在他面前笑他、打他。从此,他的内心开始变得扭曲……由于家境不好,石悦军很早便辍学打工,为了贴补家用,他干过很多工作,直到,他在当地集镇上的一个集贸市场卖猪肉,这才稳定下来。

起初,集贸市场处于无序管理的状态,贩卖猪肉是不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集贸市场经过严格的整顿,开始有管理员对其进行严格控制。所有的屠夫必须到点将自己的猪肉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屠宰、检验、并交纳一定的费用,这才能够在集贸市场卖猪肉。然而,石悦军为了多赚一些钱,他偷偷的直接将自己的猪肉运到镇上,自行屠宰,完全没有按照管理要求的那样做。

作为管理员的李振军,发现了他的所作所为,于是,将他的猪肉没收,并对他罚款1000元,石悦军对其心生不满,从此就与李振军结下了梁子。当晚,石悦军因为心情不好,喝了几杯白酒,驾驶着自己的小货车找到了李振军,当时的李振军正在和两个屠夫一起喝酒。石悦军见状,便将两个屠夫赶走,随后,便拿起刀对准李振军。

李振军苦苦哀求他道,“你不要杀我,我给你办个合法的杀猪点。”

但此时,已被酒精冲昏头脑的他,根本没将这个哀求放在心上,于是,手起刀落,李振军就倒在了血泊中……感受到杀人的快感之后,他又想到此前二密镇的畜牧站副站长王玉良,经常无故扣押自己的猪肉,于是,他便立即去到二密镇。凌晨1点30分,他到达了王玉良的家,家中除了他自己外,还有他的妻子和父母,为了不让她们捣乱,直接就将其四人全部杀害。一个小时之后,他驾车又来到了同村的刘国华家,他家是开小卖铺的,当时,他假借买干粮为由,让刘国华没有丝毫防备的就给他开了门。随即,石悦军就在刘国华的胸口上给了一刀,妻子听到动静,赶忙从屋里出来,石悦军一见,也将其杀害。


最后,他又去到自己儿时唯一的小伙伴于宏勇的家里,将其杀害,并将其妻子砍伤。因为并未将谢某完全杀害,他害怕自己被暴露,于是,连夜逃窜。

待到9月27日下午3点,他又出现,将柳南乡通沟村的45岁村民孙洪连及其妻子杀害。接连发生命案,警方将通化市、通化县、柳河县和梅河口市等一些主要路段都设立了拦截卡,进行围捕。同时对外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作为缉拿犯罪嫌疑人石悦军的奖励。在石悦军的心中,觉得形势已然这样,多杀一人就是赚到,于是在29日凌晨5点左右,他又去到吕家堡子老赵家,将其夫妇杀死。

警方得知他一行踪,第一时间赶到吕家堡子,中午12点左右,在附近的玉米地里将石悦军抓获。被抓获的石悦军将自己的所作所为交代的一清二楚,面对警察,他坚称自己是个好人,辩解道,“我不像外边所说的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狂、杀人魔,我从来没有过杀人前科,这是初犯是被逼急的,要不是他们逼我,我也不会杀人。

”2006年11月25日,石悦军特大杀人案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石悦军神情轻松的走进了法庭。而在庭审过程中,石悦军在讲到自己的罪行时,脸上出现了不屑与笑意,没有悔恨、愧疚之感。当公诉人询问:“你在杀死12人、伤5人后,是否还要继续行凶?”石悦军回答道:“我还要再杀5人,然后就自杀。”庭审即将结束时,审判长问石悦军还要有话想说吗,石悦军进行了最后一次陈述:“既然杀了人,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就是请求法院快速判决处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今年杀的人,就请法院今年判决我,枪毙我,不要拖太长时间。”石悦军的妻子和母亲听到石悦军的陈述,两人表情十分痛苦。两人面对受害者家属一脸木然,庭审结束后,两人匆匆离去。通化中院最后给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石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石悦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春霞等6人总共831681.39元。

判决书送达后他表示不上诉。2006年12月20日上午9时许,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裁定判处石悦军死刑。随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石悦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一阵枪响之后,杀人屠夫石悦军被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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