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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夫妻纽约街头吵架竟被捕?警察:这是家暴…

2019-02-21 10:56 作者:英国报姐  | 我要投稿

前几天,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公众号报道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新闻。



事件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原来,当天傍晚,张女士和丈夫因为一点小事,在旅游景点住的酒店外面发生激烈争吵,一时情绪激动,夫妻二人还互相推搡。

两名路人看到后报警,警方到场,男方以涉嫌家暴罪名被捕,面临第二天保释、出庭、聘请律师等费时伤财的司法程序,原定回国行程也不得不推迟。经过此事,夫妻双方都受到了深刻教训,追悔莫及。


图:纽约的酒店

夫妻俩人原本是来美国度假的,结果把美国从警察局到法院的司法机构全部走了一遍…

考虑到美国旷日持久的庭审流程,这两人估计这一个月就要待在美国了。


而且在美国,家暴属于公诉范畴。也就是说,当事人妻子就算原谅自己的丈夫攻击自己,美国的地方检察官仍然会继续上诉。

除开法律上要支付的律师费保释费,还有在美期间的住宿饮食,以及无法回国上班造成的后果…

这一次吵架,可以说是天价了。


不过,说完这件事情以后,文章的说法,可以说有点令人玩味了:

文章反复强调:希望中国游客在海外的时候要了解当地法律,避免做出当地法律禁止的事情…

中国人常说,“床头吵架床尾和”,很多人认为两口子吵架是家务事,与他人无关,可实际上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这类事情并不仅仅是家务事那么简单。

在美国,夫妻动手打架被视为家庭暴力。执法机关对涉嫌家暴案件十分重视,对待家暴罪执法严苛,一旦有家暴迹象,警方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

作者把整件事情的根本原因,定性为了游客对美国法律法规认知不足。



看到这里,报姐的心情是复杂的。

一方面来说,中国社会的确很大程度上都信奉“不要管别人家的家事儿”,“床头打架床尾和”。警察在面对家庭矛盾的时候往往都以劝导为主,很少像美国警察这样“上纲上线”。

但另一方面来说,家暴这件事本身是坏的。而把张女士丈夫被捕完全归咎于文化法律差异, 那么是不是就是默认家暴在中国是正常的?


现实就是,和美国相比,中国社会对家暴真的过于宽容了。

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在很多领域比我们领先,而其中之一就是对遭受家庭暴力女性的保护。

在美国,不论是受害人还是路人都可以向警方举报家庭暴力。而警察则不会有任何“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态度。他们会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次举报:调查取证、查验伤口。


如有发现任何家暴证据,就会直接逮捕施暴者。她/他面临的,就是漫长的司法程序,就像这次张女士一家在纽约的遭遇。

但如果家暴发生在中国会怎么样?

根据一份2017年中国家暴案件的数据,在法院登记在案的家暴案例中,受害者选择报警的只有9.5%,其余是选择向律师、亲属、妇联寻求帮助。


在审理过程中,只有极少数案例有出具伤害鉴定、公安笔录等证物材料。

而施暴者的惩罚,则一般是写毫无约束力的悔过书或保证书。写完就可以回家正常过日子。

最后,在9万多个案例中,只有84名受害者成功申请到了人身保护令…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至少微博上的网友并没有嫌美国警察多管闲事,而是对他们的做法表示好评。



事实上,国内不管美国管的案例,还有很多。

2015年,三名就读于加州高中的中国留学生对两个同学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欺凌。


施虐内容包括强迫脱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掌掴、剃头发。其中18 岁的受害者是被绑架至公园施暴,过程持续五小时。(BBC)

原因仅仅是觉得“对方不尊重她”。

相似的案件,在国内的很多学校每天都在上演。最坏的结果,可能就是被学校开除、赔偿医疗费等。

但在美国,三个施暴者分别被判处13年、6年、以及10年的有期徒刑。


严重程度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报姐相信,中国人和美国人一样,对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上深恶痛绝。

但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缺少法律的帮助和社会的支持。

那么美国如果有在法律上比我们先进的地方,我们就应该学习、借鉴:

不管施暴者和受害者是什么关系,都改变不了施暴的本质。

对施暴者进行惩罚,对受害者施以保护,是法律最基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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