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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考「常识判断-法经军农」难题解析

2018-11-02 19:35 作者:最后的遥远  | 我要投稿

全文字数|6.5千
阅读时间|21分钟
图片来源|网络

1.理解「看得见」的含义

2.读清题意,读懂题干

3.站在法律的角度来思考

4.注意「选非题」留下的「口子」

5.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合法

6.农村考生熟悉的题目

7.每年必考的军事题

「常识判断」共分为「初中综合」「法经军农」和「时政要闻」三部分,其中「法经军农」的题目和「法律法规、经济金融、军事农业」的知识有关,本文即为2015国考「常识判断-法经军农」正确率≤60%的难题解析。

一、理解「看得见」的含义

【2015国考地市级卷第1题】下列做法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法律内涵要求的是:
(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
(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
(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
(D)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

下列做法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法律内涵要求的是:
(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
(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
(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
(D)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

正确率52%,易错项D

本题没有考察具体的法条,看似难度不高,但BCD都和「看得见」有一定关系。如果不理解「看得见」在法律上的意义,这道题还是不太好做出来的。

分析4个选项:

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强调的是「举报的方式更加方便直接」,和「看得见」无关。

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强调的是「政府信息公开」层面,这是B「看得见」的角度。

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强调的是「法律判决的结果公开」,这是C「看得见」的角度。

D「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强调的是「交警的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其角度为「交警队及其管理监督部分对交警的角度」,这是D「看得见」的角度。

分析题干可发现,「正义要看得见」强调的是「实现正义,必须公开」,而「公开」的角度是「面向民众的公开」。BCD三个选项中,B「面向民众」但不涉及法律,仅仅是城市规划的意见征求;D「记录执法过程」涉及执法环节,但相交于C来说,D中的执法过程一般是为了更方面内部管理和监督,主要不是针对民众,因此C比D更加合适。

本题可以依靠推理来解析。思考可知,C中的「裁判文书」既然已公布,那么任何人都能通过互联网清晰知道该裁判文书的每一个细节;然而如果不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交警和驾驶者的严重冲突,大家在日常中很难看到执法记录仪记录的相关内容。

在遇到「二选一」难题时一定要结合题干关键词仔细分析。

二、读清题意,读懂题干

【2015考地市级卷第2题】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分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分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正确率33%,易错项B

这道题非常有趣,出题者设置了一个很巧妙的陷阱,从33%的正确率来看,大多数考生没有读清题意,导致对题干表达的含义产生了误解。

本题4个选项很好理解:

A「无救济,即无权利」涉及「救济」和「权利」的对应关系,本题和「救济」毫无任何瓜葛,直接排除。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强调的是「举证如果做不好,就会成为败诉的关键原因」。本题如果说的是「由于李四列举的证据不足,法院判决张三无需向李四偿还任何一分钱」,那么D就是正确的。

显然题干讲的是双方各让一步,在调解后李四借出的十万元本金还是保住了,和「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表达的精神明显不同,排除D。

B「法者,定分止争也」的含义为「法律能够确定分寸(即原被告双方的权利界限),停止斗争」,看似和题干的「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妥协有一定关系」,但这是本题的易错项,下文将通过B和C的对比来进一步说明。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符合题干要求,正确。

B和C的区别在于强调点的不同。B强调的是「原被告双方存在争议,通过法律来解决」;而C强调的是「内心的善良是最好的法律」,或者说「法律是为了使人们变得更为善良而存在的」。

分析题干可知,虽然原文中看似BC两点都有所体现,但强调的点是「李四面临败诉风险」,因此在法院的调节下,「张三自愿偿还本金100000元」,同时李四放弃了相对而言较小利益的「5%利息(大约5000元)」。

也就是说,通过解决李四面临的巨大风险,即「正常打官司,可能10万根本收不回来(即D选项强调的内容)」,来体现「法院调解」的重要性,从而使双方相对而言获得了都可以接受的结果,因此C比B更加合适。

这道题很多考生跌入陷阱的原因是没有仔细读题。如果仅凭表面印象,的确有「通过法律,各退一步,解决纠纷」的内容,但原文没有强调「张三和李四通过激烈的法庭辩论确定了最终判决结果」,而是强调「风险」「调节」和「自愿」,因此C比B更加合适。

这道题的陷阱非常精妙,一定要认真学习。

三、站在法律的角度来思考

【2015国考地市级卷第4题】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付洗衣费二倍的价钱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D)某商场厕所门口警示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

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付洗衣费二倍的价钱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D)某商场厕所门口警示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

正确率49%,易错项A

本题考察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解题思路为迅速排除BC,再分析AD的情况,通过推理确定A更加合适。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付洗衣费二倍的价钱」明显错误,即使考生不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能感受到干洗的衣服一般远远比两倍洗衣费的价格贵很多,这个申明一定错误。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可以秒排除,这种规定肯定不合理,该店也不可能长期存在于淘宝上。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和D「某商场厕所门口警示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似乎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告示,那么两者谁的规定合法,谁的不合法呢?答案是A合法,D不合法。

虽然两者都很常见,但是思考后可知,在正常情况下,D「消费者在商场厕所门口摔倒」100%和商场有关系,A「没有保管好随身物品被偷走」100%和饭店是没有关系的(排除消费者被别人在此推倒,饭店自己的员工就是小偷等特殊情况),因此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D更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仔细思考可发现,A选项中的话的确有很多饭店在张贴,但D选项中的话一般只张贴前半句「地滑小心摔倒」,后半句是没有的。

有时候站在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就能够解决一些自己不了解的知识点。

四、注意「选非题」留下的「口子」

【2015国考地市级卷第5题】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正确率31%,易错项A

本题对《劳动合同法》考察的很细,涉及很多时间因素,但这道题留了个「口子」——它是一道「选非题」,因此大家可以优先寻找一定错误的选项。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正确,该选项也出现在2018年的国考中。很多没有踏入社会的考生不太理解,为什么在上班时而不是签合同时劳动关系正式生效,这点可以用反推来理解:

假设一个大学生在秋招(大四上学期,约10月左右)时签订了「毕业后到某公司上班」的合同,那么在正式上班前有半年多的时间,该学生和公司事实上基本没什么联系,如果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为签约时,那么公司就白白负担了半年多的义务,对公司是不公平的,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正确。这句话很好理解,因为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是「9个月」,而「试用期最多六个月」的说法深入人心,因此该规定明显是不合法的。当然,小李试用期的工资只有3000÷4000=75%<80%,这也是一个不合法的点。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明显错误,因为该规定若合法,则公司一方相对来说吃亏非常大。例如该公司有一个非常紧急的事务,刚安排给小李,小李就立即辞职(解出劳动关系),那可能对公司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事实上小李只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可以在试用期内解出劳动合同了。「提前3天」和「随时」之间的差距还是非常巨大的。

通过推理也可得出,即使「试用期」,小李也是和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已经履职的员工,不再是所谓的「临时工」了,「说走就走」的潇洒是不应当存在的。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明显正确,如果D错误,那么公司可以随意安排给小李劳动量更大的工作,从而达到节省成本的目的,这种有欺骗性的手段显然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由于C明显错误,即使考生不了解ABD是否正确,也可以根据「选非题」的特点确定C为唯一一个可选项。

这道题难度颇高,很多考生都纠结于各种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注意到这个突破的「口子」。

一定要理解A选项的规定为什么正确。

五、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合法

【2015国考地市级卷第6题/省级卷第6题】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不公开
(B)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C)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厅(室)可以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不公开
(B)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C)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厅(室)可以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正确率40%,易错项D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近年来的热门讨论内容,但很多考生显然对此并不熟悉。

本题为「选非题」,如果不太了解该条例的具体规定,可以分析选项是否合情合理。

A「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不公开」如果合法,则行政机关就可以把稍有疑问的任何信息均设置为不公开,因为「不确定」。这样一来行政机关做事是简单方便了,但对民众来说显然不是好事,因此A的说法显然错误。

正确做法为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保密部门等,确定其是否应当公开。

B「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体现了「信息公开」对公民的价值和意义,符合法律精神和中国当前依法治国、阳光行政的要求,说法正确。

C「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从表述上就能感觉很有道理,事实上也是条例的规定。「逾期不答复」是一个否定的前缀,明显带有贬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然是可行的。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厅(室)可以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中有个关键词,即「县级」。中国很多事务的关键一级都是「县级」,县级单位的权力和责任都非常大,对此有兴趣的考生可以自行学习。

通过分析4个选项可发现,BC很可能正确,D不确定,A很可能错误,因此本题只能选A。

本题是法律类题目中比较经典的「选非题」,非常值得学习。通过「是否合情合理」,可大致推测某选项是否合法。

六、农村考生熟悉的题目

【2015国考地市级卷第9题/省级卷第2题】关于我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等任务
(B)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家庭自我保健
(C)以让农民「看病不出乡镇」为发展目标
(D)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

关于我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等任务
(B)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家庭自我保健
(C)以让农民「看病不出乡镇」为发展目标
(D)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

正确率56%,易错项B

本题是农村考生较为熟悉的题目,每年国考都会出现一两道,有兴趣的考生可以在备考时留意下此类知识。

该考点对城市考生较为陌生,但可以通过推理进行解析。由于本题是「选是题」,因此可以选择一个最像正确选项的答案。

A「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等任务」看上去像是一个正确答案,因为「卫生服务网络」看上去就不像专门治疗大病的体系,而是一个普及性的事物,因此A正确的几率较高。

B「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家庭自我保健」看似难以判定对错,但实际上有个明显错误。

从「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一词可以看出,该事物是「政府对民众的服务体系」,因此强调自我医疗保健的「家庭自我保健」和「政府服务」的性质明显不同,可以通过这一点判定B描述错误。

C「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以让农民「看病不出乡镇」为发展目标的表述一眼可判定错误。

该选项可假设反推,例如像癌症之类的大病,至少在当前是不可能做到每个乡镇都有医治的能力的,因此直接排除即可。

D「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较难确定对错,还是要根据词意分析。

从「基础」一词可以看出,该选项描述的是该体系中最初级、最基本的那一层服务网络,根据「国省市县乡村」的行政级别可知,「乡镇」下面还有「村庄」一级,因此D选项的「基础」一词错误的可能性较高。

综合考虑,本题A正确的几率最高,因此应当选A。

需要注意的是,难度有时候和正确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本题的难度就非常高,因为这个考点并不好复习到,在实际解题时很容易遇到ABCD的描述都无法确定是否正误的情形。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本题的正确率并不是很低,原因是A选项看着比较像正确答案,而BCD都较为模糊,都有一定的疑问。虽然考生很可能不知道A正确,但超过一般的考生都能感觉到A比其他选项正确的几率更高,因此这道题还是有56%的考生能够做对的。

此类题做错了也不要纠结,毕竟该考点相对而言较为冷门。

七、每年必考的军事题

【2015国考地市级卷第10题/省级卷第5题】关于现代武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迫击炮通常配属装甲兵使用
(B)陆军航空兵以直升机为主要装备
(C)洲际弹道导弹是目前射程最远的导弹
(D)驱逐舰具有防空、反潜和对地攻击的综合作战能力

关于现代武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迫击炮通常配属装甲兵使用
(B)陆军航空兵以直升机为主要装备
(C)洲际弹道导弹是目前射程最远的导弹
(D)驱逐舰具有防空、反潜和对地攻击的综合作战能力

正确率43%,易错项B

各位小伙伴一定要记住的是,军事类的题目在每年的国考中都必定会出现,而且不止一道,这背后有很复杂的原因,但有一点在世界上是通用的,那就是大国、强国必须重视军队建设,尊重军人职业。

本题是非常专业的军事题,不过对于军迷来说,又是非常基础的题目,这种题型的设置却是比较特别。

可以说,军事类的题目,是鼓励考生去主动了解军事知识的,有的题目通过常识来推理也很难解出。

A「迫击炮通常配属装甲兵使用」可简化为「迫击炮+装甲车(坦克)=战斗力大幅增强」。

如果不知道「迫击炮」的原理,那么该选项完全做不出来。除了军迷外,玩过「魔兽争霸3」等游戏的小伙伴也可能对这一概念较为熟悉,因为游戏中有「迫击炮小队」等战斗单位,通过抛物线的攻击方式可以较为容易理解这一武器。

「迫击炮」的百度百科介绍为:

迫击炮是一种炮身短、射角大,弹道弧线高,以座钣承受后座力,采用炮口装填、发射带尾翼弹的曲射滑膛火炮。该炮从炮口装弹药,以曲射为主的火炮,炮身短,射程较近,轻便灵活。迫击炮能射击遮蔽物后方的目标。

图片如下: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迫击炮」词条

通过思考可知,「迫击炮」和「装甲部队」并没有对应关系,很难想象在装甲车或者坦克车体上再安装一个这样的设备能够大幅增战斗力,而且两类军事设施也很难想到有什么合理搭配方式。实际上,「迫击炮」是配合步兵使用的,因此该说法错误。

B「陆军航空兵以直升机为主要装备」正确。

B选项的核心在于「陆军」,既然该军种属于陆军,那么其军事用途应该和陆军的性质紧密相关,主要目的是辅助陆军作战。思考可知,像重型轰炸机、隐形战机等大型空军战绩听上去就不像是辅助陆军作战的部队,而「直升机」体积小,运动灵活,低空战斗力极强,和陆军的性质密切相关,因此听上去比较像正确答案。

C「洲际弹道导弹是目前射程最远的导弹」正确,这属于最基本的军事常识,也是新闻联播上多次播出的内容。

D「驱逐舰具有防空、反潜和对地攻击的综合作战能力」是一个比较专业的知识点,其实理论上来说,「战巡驱护」4中军舰(即「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都或多或少有此类能力,只是驱逐舰的「多功能性」更突出。这个专业的考点其实出的有点陷阱的感觉。

综合考虑,本题A选项最符合要求。

很多小伙伴觉得军事题看着很头疼,但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只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军事常识,多想,从「陆军航空」「洲际」「驱逐」等词语的描述也能就大致推测选项是否正确。

公考不是军事专业考试,不会考察的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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