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辨证论治的3大境界:第三境界是“非法为法,创辟开新”。 《素问·天元纪大论》言
中医辨证论治的3大境界:第三境界是“非法为法,创辟开新”。 《素问·天元纪大论》言道:“神用无方谓之圣”。
达到此等境界的人,在辨证论治时,能敏锐地捕捉病证的要害而直指病机,突破“因名识病,因病识证”,压缩思维程序而察脉证之真。
从标志性的症状体征就能“但见一证便是”,突破四诊合参,从病证的关键点上执简驭繁,以“不辨”为辨。
在运用治法时,如释家之言“非法法也”,以“非法”为最高境界;或如王应震所言“见痰休治痰”。
或如徐灵胎之“用药如用兵”,以“一病而分治之”,设计套路,先引病邪人彀中,以次除之。
或上工治未病,能“因象识变,见微知著”,治未发、治萌芽、防传变。
在临证中,“不治之治,见症求本”者亦属上工。特别是能够升华古今辨证论治理论而有创新者最可贵,此等创辟开新乃是创新,是认识的最高本质。
例如有人读习《伤寒论》97条,以“休作有时”为小柴胡汤证之“方眼”,又据此把小柴胡汤发挥用以治过敏性疾患,之后在临证中对该方施以创造性筛选,研制了抗过敏的新方,使治一证之方发展为治一类病的新方,此等创辟开新当是辨证论治更高层次。
如果说“法式检押,对号入座”是必然王国的界域,那么,能够达到“圆机活法,医者意也”者,已步入到自由王国的界域了,而“非法为法,创辟开新”者,已登入创新王国的门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