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爪糕晚会管理条例
版号:
2022年1月17日第一版(总第一次修订)
2022年1月25日第二版(总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狼爪糕晚会管理条例(下简称“本条例”)是维持狼爪糕晚会顺利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由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制定,原则上每自然年至少修订一次,任何关于狼爪糕晚会的行为均不得违反本条例内容。
第二条 本条例由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制定,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个人及组织不得恶意篡改本条例内容,也不得擅自对本条例内容进行曲解、扭曲,狼爪糕晚会筹备组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执行以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发布的最新版本条例为准。
第三条 本条例自2022年狼爪糕晚会开始实施。
第二章 关于狼爪糕晚会
第四条 狼爪糕晚会是由狼爪糕群体UP主投稿,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参与制作并直播播放的线上晚会。始于2021年,首届晚会由二四文娱文创主办,上海市星河娱乐工作室承办,哔哩哔哩UP主灰太琅办公室协办,天禄鹿凌任总导演。
第五条 接第四条:历届狼爪糕晚会相关负责单位信息记录如下:
2021狼爪糕晚会
主办方:二四文娱文创
承办方:上海市星河娱乐工作室
协办方:哔哩哔哩UP主灰太琅办公室
总导演:天禄鹿凌
2022狼爪糕晚会:
主办方:二四文娱文创、哔哩哔哩UP主灰太琅办公室(已经由筹备组同意)
承办方:二四文娱视听(上海)工作室
总导演:天禄鹿凌
第六条 狼爪糕晚会为非盈利性线上晚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参与狼爪糕晚会(奖品等除外)。
第七条 接第六条:狼爪糕晚会所接广告等业务所得利润,除部分用于狼爪糕群活动(如红包等)外,其余部分应用于晚会筹备等相关领域。
第三章 狼爪糕晚会筹备组
第八条 狼爪糕晚会筹备组是有权修订本条例及决定狼爪糕晚会主办方、协办方、承包方、总导演等工作单位的唯一官方组织,是狼爪糕晚会的实际管理及运营部门,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代表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发布非官方信息。
第九条 狼爪糕晚会筹备组是狼爪糕晚会举办过程中的监督机关及最高权力机关。在相关组织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规或严重损害狼爪糕及狼爪糕晚会名誉时,狼爪糕晚会筹备组有权任免总导演、罢免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在狼爪糕晚会筹备组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部分内容可受特许批准而与本条例略有出入。
第十条 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对最终晚会成品有审查权。原则上,任何完成的晚会成品的所有版本都需要经过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审查并同意后方可上线直播、发布。
第四章 制作组
第十一条 狼爪糕晚会制作组是由狼爪糕群体成员或其他主办方、承办方邀请的外部制作人员组成的狼爪糕晚会的具有主办方官方性质制作组。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及主办方有对狼爪糕晚会稿件版权与著作权予以保护的义务。
第十二条 狼爪糕晚会制作组负责狼爪糕晚会的制作任务,由主办方或总导演组织协调组织。不同届如总导演和主办方不同的,各主办方可以组建自己的制作组,也可以与上届主办方和制作组协商,仍采用原制作组。
第十三条 在不违背本条例的前提下,主办方和总导演可以编写制作组组内条例。原则上这些条例也需要经过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审核。
第五章 稿件
第十四条 狼爪糕晚会制作的所有稿件均来自与狼爪糕晚会制作组和狼爪糕(本条例后称“UP主”)投稿,主办方及其他相关团体所接广告不允许算入稿件中,且在播放时必须予以注明。
第十五条 UP主投稿的稿件内容不允许出现色情、涉政、反动、低俗、危害国家安全与统一等法律所不允许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狼爪糕晚会主办方必须予以退回并上报狼爪糕晚会筹备组,筹备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禁止UP主参与、退回所有稿件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狼爪糕晚会筹备组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接第十五条:稿件内容除第十五条所列情况及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外,主题不限。各分区类别的稿件均可向狼爪糕晚会主办方投稿,狼爪糕晚会接纳各分区的所有稿件。
第十七条 狼爪糕晚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平等眼光看待所有投稿内容,不对某分区稿件带有偏见色彩,不得以UP主身份区别稿件,不得因UP主名称及私人情感而驳回稿件(UP主有违规先例且为黑名单人物的除外)。
第十八条 狼爪糕晚会接纳“会中会”的存在,即在狼爪糕晚会中允许加入其他晚会。这些内容按照稿件或特有页面(板块)形式出现在狼爪糕晚会中。
第十九条 接第十八条:这些内嵌的晚会可以以正常稿件的方式投稿,但需要在投稿页面“备注”栏或单独发送邮件至狼爪糕晚会官方报备。由于此类内容的特殊性,不允许通过QQ、B站等方式提交。
第二十条 接第十八条:若遇会中会的投稿,主办方必须立即告知狼爪糕晚会筹备组,会中会稿件必须经由主办方和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双重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狼爪糕晚会并给予投稿人回复。
第二十一条 接第十九条:这些晚会提交时需要注明总导演、主办方中的一个或两个。主办方不允许为个人。若有主办方,请同时提交主办方组织在狼爪糕晚会事项上的代表人(若为注册社会组织,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若无主办方,请提交总导演联系方式。所提交的联系方式必须确保畅通,否则内嵌晚会申请可能被驳回。
第二十二条 接第二十条:由于此类内容必须经过更为严格的审核,故不能按照一般稿件时效性给予答复。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及主办方不能保证审核时效性及邮件回复的及时性。
第二十三条 接第十八条:会中会的晚会不允许出现广告内容,也不允许用于获利。其余要求与一般稿件一致。
第六章 UP主
第二十四条 UP主是狼爪糕晚会内容稿件的创作者。
第二十五条 UP主对狼爪糕晚会进行的稿件创作及投稿不得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若违反,按照第十五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UP主所投稿的稿件不允许存在著作权侵权、抄袭等违法违规行为。UP主投稿即代表确认所投稿件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第二十七条 由于稿件需要在狼爪糕晚会进行播放并以单品形式播出,我们需要UP主就所投稿的稿件的著作权、发行权进行授权。UP主完成投稿,即默认授权狼爪糕晚会制作组、狼爪糕晚会筹备组、狼爪糕晚会主办方使用该稿件的完整著作权和发行权。UP主对该稿件的原有权利不受影响,授权后,UP主仍然拥有对该稿件的完整著作权及发行权。
第二十八条 UP主对狼爪糕晚会进行的投稿内容的版权、著作权等受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及狼爪糕晚会主办方的保护(被判定违规、抄袭、著作权侵权、违法的稿件除外)。
第七章 主办方
第二十九条 狼爪糕晚会主办方是负责狼爪糕晚会制作及处理大多数相关事务的组织,对狼爪糕晚会筹备组负责。
第三十条 狼爪糕晚会主办方不允许为个人(经由筹备组特殊批准的除外)。主办方必须是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注册企业中的一种。
第三十一条 若上届晚会主办方未在主办晚会举办当年12月31日24:00前向狼爪糕晚会筹备组提出停办申请,则下一届晚会主办方仍为该组织。若提出停办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则自审核通过时起至次年4月1日0时,下届狼爪糕晚会主办权向所有组织公开招标。在此期间,若经过狼爪糕晚会筹备组审核,有已中标获得狼爪糕晚会主办权的组织,则公开招标停止。
第三十二条 狼爪糕晚会主办方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社会团体:运营者或狼爪糕晚会事项的组织代表人详细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详细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详细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
第三十三条 主办方有对狼爪糕晚会稿件版权与著作权予以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狼爪糕晚会主办方有对承办方、协办方、制作组予以任命、组织和调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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