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宪,法被苍生不息

天行宪,法被苍生不息
世语天行宪,法被苍生不息。
至晨曦微亮,然迷蒙中手拂扶桑,轻车夜行万里,意求索先人问道,何为宪?月皎晈下夜冥冥,唯星辰烁烁处乃希冀之所在。途遇风雨轰鸣,吾欲乘雷而行。云彩舒卷天下万物,须臾间时光回溯千年。
彼时洪荒初开,世人皆血饮狂放,至华夏之名渐起,以礼治国终成风尚,届时清明风起而万象更新,此乃法度开化之始。
陡然风云变化,漫天血气横行,礼崩乐坏如排山倒海,涌起千层激荡,礼不再,法不予。故乱世为圣者,唯自长叹“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七雄归一,天下满目疮痍,然礼乐远去甚久,虽七雄合一,终乃形一神不一。究其根本,当属宪治未明,国之根本未立,秦皇仁义不施,致使二世而亡。
后汉初崇道、汉中推儒、魏晋风度、唐武宋文、程朱理学、三民资本,虽万般变化,然举国上下均以某一法度为大众行为之准则,由此引申,便为国之意志,又好似周礼之治深入民心,宪治由此而生。然既有宪治,为何唐宋皆陨,百思而不解,岂因失宪乎?
余长叹先人之慧,却依旧彷徨,即使沉醉于盛唐歌舞升平,徜徉于北宋丰饶富足,仍难以言喻宪治之有无为何。思索良久,回首后路,忆往昔历历在目,时则荏苒而不留。
穿云而过,东方之珠立于天地之间,今共和建国近百年,宪法亦随之变迁。共和宪法于东方未明之时,开辟希望;于穷途末路之时,改革开放。恍惚间,闪念飞逝时豁然开朗。
国因宪治而生,因失宪而亡,宪法乃宪治之形,宪治乃宪法之意,自两汉至近代,立国之宪,皆应当时之势,故上下一统乃顺应天时地利人和。然世事变化,若宪治不适于变化,则需改之,譬如汉中推儒、各朝变法皆为顺应时代变化之需。吾感慨宪治变化之道早已为华夏之魂,行至现代,自当为共和宪治精要之一。由此,若宪治顺应时代变化,则宪法亦然,由宪法化生之他法亦然,由此国之法治乃苍生顺天而生之愿,更为苍生不息之福。故宪应天者则宪治生;宪治生,则天行宪;天行宪,则法被苍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