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24.12 个人所有制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2、个人所有制[i]
指人们对消费品的占有。它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为转移,所以个人所有制在不同社会有不同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工人丧失一切生产资料,不得不受雇于资本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了资本家和工人对消费品的占有处于极端悬殊的状态,资本家占有既多且好的消费品,工人却只有很少极坏的消费品。资本家的私有财产越多,工人的个人财产就越少。
社会主义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确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才便劳动者对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得到可靠的保障。马主义经典作家指出:要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创立一种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
个人所有制和私有制一语不能相混,它们的涵义不同。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4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