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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战争初期朝鲜国王内附问题考议》中有关朝鲜“轻奏倭情”一事考证

2022-06-18 15:40 作者:神霄玉府宣和静虚羽士道君皇帝  | 我要投稿

       解老师在文中指出“即使朝鲜兵败如山倒,但由于朝鲜对辽东兵将怀有戒心,且打算由李德馨负责对日讲和。因此对于向明求援之事,‘两议相争,日久不决’。直到五月份也只是向明朝告急”并做注释“《明神宗实录》卷二四八,万历二十年五月己巳条”。   

       考《明神宗实录》,在万历二十年己巳条中有原文如下“朝鲜国王咨称,倭船数百直犯釜山焚烧房屋,势甚猖獗,兵部以闻,诏辽东、山东沿海省直督抚道镇等官,严加整练防御,无致疏虞。”查陈垣先生《二十史朔闰表》,万历二十年五月己巳日,即公元1592年6月19日。

       考朝鲜《宣祖实录》“四月十三日壬寅,倭寇至”可知,日军在1592年5月23日登陆朝鲜;“朔庚寅/十四日〔癸卯〕, 倭贼大举入寇, 陷釜山镇”可知早在5月24日,日本便已攻陷釜山;“十七日,丙午晡时,边报到京师”可知,5月27日朝鲜上下就已经接到了边报。

       在《宣祖实录》卷二十六,宣祖二十五年五月庚申条中记载“是月初三日, 倭入京城……贼疑城中有伏,初不敢入,潜令人入探,上南山举燧,然后先从兴仁门入”可知,在1592年6月12日朝鲜京城陷落。但是明廷在1592年6月19日收到的朝鲜国王咨文中却仅仅提及“倭船数百直犯釜山焚烧房屋,势甚猖獗”,对倭寇行踪的奏报仍只停留在釜山,且未提及釜山已然陷落之事。

       另据《朝鲜宣祖修正实录》卷二十六,宣祖二十五年六月己丑条(1592年7月9日)中,对明廷兵部所遣黄应旸一行自朝鲜返北京的记载是“其后闻之,则应阳持其倭书驰去,询日之间抵北京,其所带画师潜写御容而归”可知自朝鲜至北京只需十日。《明史·朝鲜传》:“宽奠、镇江与昌城、义州诸堡隔水相望。”自朝鲜义州跨过鸭绿江,便是明辽东都司所辖诸堡,若朝鲜据实奏闻,纵使至北京尚需时间,辽东都司也应该知晓此时朝鲜境内形势不容乐观。然而事实上,正是朝鲜遮遮掩掩之下,使得辽左传言四起,北京兵部及辽东都司不得不相继派人查验倭情真伪,进而造成明朝与朝鲜王朝之间的“信任危机”。

       此外,《宣祖修正实录》卷二五,宣祖二十四年五月乙丑条,“上曰:‘予所问者,承旨之意也。’根曰:‘臣意则大义所在,不可不奏。但一一直奏,则恐或难处。从轻奏闻似当。’……大臣李山海、柳成龙、李阳元等启曰:‘伏见筵中启辞,金睟所忧,虽出于虑事之周,而既闻犯上之言,安忍默默?但其奏本措语,若不十分斟酌, 則后日必有难处之患。柳根从轻之说, 颇有理。……’上从之。于是,廷议始定。”可知,在这次廷议上,朝鲜君臣明确了就倭寇侵朝一事对明朝“从轻奏闻”这一处理办法。

       因此,综上可证明,明廷在1592年6月19日接到的朝鲜奏报,确实是朝鲜方面故意轻奏倭情,并未如实禀报。故,在此事上不存在因通信不发达等客观原因所导致的非主观性的信息滞后,因此出现了明廷收到的朝鲜奏报与朝鲜实情极不匹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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