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客二分”的一些思考(2)
如果说真理是客观的,是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完全独立于人而存在的,这显然是荒谬的。因为这个所谓的客观真理难道不是已经进入人的意识之中,被语言所指称了,是主观的东西了吗?
我们真的可以在意识之外去把握一个所谓“客观”的东西吗?
如果说真理是主观的,是完全依附于人的,这更是荒谬的,因为显然我们无法对真理指手画脚,任人摆布。
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这样的:
真理的确是主体生产出来的,但真理被生产出来的方式就是通过去设立、去相信一个“客观真理”存在,从而去付出努力去得到它、发现它。
事物的生成,首先是由主体在意识结构中给出一个位置(设立一个“客观真理”存在),允许事物可以在第一人称视域中占据一个位置,从而允许事物去铺设事物自己的规定性,使事物成为它自己(主体对事物的研究探索)。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主体的意识结构中,有一部分是很硬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是在无条件地、无意识地给出这样一个纯粹的位置,我们无法让一个存在的东西在真正意义上消失。 主观也是客观的。
我们也没法说是我们在给出这个位置,而是事物在强迫我们给出这个位置,是事物自己在声明自己的存在,是一个完全不受人掌控的东西要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只有承认主观的认识必然遭受这种无可奈何的失败,即主观是客观的,我们才可以承认有一个“外在的”、“客观的”物质世界存在,而不是直接预设有一个客观世界。
而“客观”事物也只能以主观认识的失败而存在,因为物质力量不是别的,而就是这种失败,就是这种强迫性。如果说“客观事物/真理”未必需要经由主体的中介就可以存在,那么,我们如何去设想,或者说,物质的这种强迫性如何成立呢?
因此,即便先有一个无主体的、纯的客观物质世界,也必须甩出一个剩余,甩出一个对立面,用以中介出一个真正现实的物质世界。
而如果有人说物质不是强迫性,而就是这样的单纯的客观世界,只是通过强迫性地出现在主观之中从而确证自身,那么,我要说,这是一回事。物质正是这种回溯性建构的运动,从而我们作为主体可以思考这样的问题,这正是强迫性的体现。
客观也是主观的。
至此,主客二分不必,也不可成立了。
所以,真理确实是就在那里,但这个那里并不是主客二分的。也因此,“真理是被发现的”和“真理是被生产出来的”事实上也是一回事,归根结底是物质在展开祂自己,在实现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