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名工人死亡,重庆地铁4号线西延伸段6·6车辆伤害事故查明
11月27日,本报从重庆市江北区政府获悉,重庆地铁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土建2标大石坝站6·6车辆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6月6日,在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土建2标大石坝站施工隧道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致现场工人张**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张**麻痹大意、忽视观察以及闽AH***6大型货车驾驶员李**在倒车过程中,忽视观察,未查明车后情况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四川坪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3年6月6日21时15分许,驾驶员李**驾驶闽AH***6大型货车在江北区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土建2标大石坝站施工隧道内,准备进行渣土场内倒运。在仰拱平台倒车过程中,现场工人张**突然进入事故车辆后方倒车路径上的水沟处洗雨靴,闽AH***6大型货车将张**撞倒碾压,现场工友拨打了120,十几分钟后,由于救护车未赶到事发现场,四川坪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皮卡车将张**送到龙湖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23年6月6日22时34分因外伤性颅内出血死亡。
调查组经调查认定,在该事故中,一是现场工人张**麻痹大意,在未观察周围环境的情况下,突然进入事故车辆后方倒车路径上的水沟处洗雨靴。二是李**驾驶闽AH***6大型货车倒车过程中,未认真观察后视镜和倒车影像,未查明车后情况。导致事故发生,致使张**被撞倒碾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为,李**,闽AH***6大型货车驾驶员。其在施工隧道内,驾驶闽AH***6大型货车倒车过程中,未认真观察后视镜和倒车影像,未查明车后情况。导致事故发生,致使张**被撞倒碾压受伤,经抢无效死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川坪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车辆所有人和劳务分包单位,对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核,给员工下发了《岗位危险告知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并落实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了安全隐患台账。施工现场张贴有警示标志,并安排了现场管理人员。制定了《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和《自卸货车安全操作规程》,其中明确自卸货车倒车时,驾驶员应时刻关注后视镜和倒车影像。未发现四川坪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文|中国基建报 苏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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