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是宠物
就算是一个自认为铁石心肠的人,遇到可爱的小动物时,也会忍不住生出怜爱之心。如果不用领养的话,没有人会拒绝“玩弄”一下。
这种怜爱之心,是生物的天性,不止出现在人类身上,也会经常出现在其他物种身上。
比如,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一些故事,被老虎捡到野猪幼崽并没有没吃掉,而是进行了哺乳养育,传授其生存技巧。
类似的案例,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听说过,这些案例大多都是在自然界中真实存在的。
这时候,或许会有人站出来说,这只是个例,是不能以偏概全的。对于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我是非常赞同的,证明你是一个有思想有脑子的人。前面我所传达出的信息,确实属于“以偏概全”,甚至还存在误导嫌疑。但是如果在以上信息的基础上,附加一个前提条件,那就不再是以偏概全,也不再存在误导嫌疑。
这个前提条件就是——
强大的一方,也就是主动方,必须要对弱小的一方产生好感,这种好感完全建立在第一印象上,也就是观感上。说通俗点就是,得看对眼才行。如果看不对眼,无法通过第一印象生出怜爱之心,如果没有在第一时间通过视觉建立这种“好感”,那么一个野猪幼崽,对于老虎来说,除了是可以享用的美味之外,没有任何附加价值。
解释到这种程度,相信已经可以让人们认识到其中的道理了。下面我就用这个道理来证明,当下的大部分女人,虽然嘴上说着要平等,要自由,身体却非常老实的坚持做一个宠物。
既然是宠物,就不可能会平等。既然是宠物,就不可能会有自由。
免责声明:下面内容只针对把自己当成宠物的女性,正常女性万万不可自我带入。
首先要说的第一种现象就是,过于在意自己的外貌,把相貌(颜值)作为女人价值的首要标准,以达到让强大的男性在遇到自己的第一时间,通过视觉建立好感。
第二种现象就是,明明嘴上说着男女平等,在行为上却把自己当做弱势的一方,宁愿错过也不主动,等着被人选择(可以说等着被人领养吗?)。
第三种现象,也是被判定为宠物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除了相貌(颜值)一无所有。就像宠物一样,完全符合了宠物的性质,就是通过自己惹人怜爱的外貌,抓住了强者(男人?)的内心,使其分出一部分时间,把精力花在自己身上。
第四种现象就是,自己的男人一定是一位“强者”,以具备养活自己的能力,越强越有安全感,所以允许自己更换饲主。强者为什么加引号呢?因为在这种女人的眼里,强者的定义是非常模糊的,对知识的匮乏造就了她们无法分辨一个男人是否真正的强大。所以这个“强者”除了是真正的强者以外,也可能是骗子,也可能是个人渣。
第四种现象,无法作为独立因素去判断一个女人是否为宠物,而是必须要在满足前三种现象的基础上,第四种现象才具备参考价值。毕竟,没有女人不喜欢强大的男人。甚至这都不可作为女性的专利,没有人不喜欢强者,男人一样喜欢强大的男人,强者在任何时候都是值得人们尊敬的,值得人们爱戴的,受人们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