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泉此方的忧郁(12)

2018-12-22 17:01 作者:Yuno亲  | 我要投稿

(“对啊,我的愿望……我最开始想要的就是……”)

“喂,回话啊,就是你这家伙一直在叫我吗?这两天来我睡觉的时候一直都有个声音在叫我。”

凉宫春日朝此方走过来,在宇宙中如履平地一样走动着,她本人毫不在意这些事,但在离此方半米远左右的位置,却撞上了一层看不见的墙。

那是名为“次元壁”的,无法打破的墙壁。

也并非完全不能通过,比如靠赛罗的帕拉吉之盾可以穿越于次元之间,但现在的两人是无法穿透这层次元壁的。

(“我最开始就是……想要见凉宫春日一面啊……所以每天睡着的时候就在复制着她的能力,并在没意识到的情况下呼唤着身处其他次元的团长……那天那个声音就是……”)

凉宫春日的回应。

此方的声音成功传到了异次元,传到了凉宫春日的耳朵里,而凉宫春日的回应也传到了此方耳朵里。

两个人之所以能这样沟通,或许其实并不是因为什么能力。

“喂!能听见我说话吗?喂!”

因为此方一直沉浸在思考中没有回答,凉宫春日似乎已经显得不耐烦了。

“啊,抱歉,我能听见,是的,一直在呼唤你的就是我。”

终于反应过来的此方转向凉宫春日。

“那么,你是什么人?宇宙人?未来人?超能力者?还是异世界人?”

凉宫春日连珠炮一样地提问。

不过此方都早有预料。

“这个么,相对于你来说,我应该是异世界人吧,或者说是异次元人更准确一些,我是魔法少女,不知道算不算超能力者啊……”

“魔法少女吗!那也不错啊!要不要加入我们SOS团!?啊,忘了介绍,我叫凉宫春日,是世界独一无二的SOS团的团长,我们团里还有有希、实久留酱和古泉,还有阿虚那个家伙……”

凉宫春日开始喋喋不休地介绍着SOS团,此方会心一笑,这些她都知道地一清二楚,但她就是想听凉宫春日亲口介绍,毕竟漫迷们谁没梦想过喜欢的角色站在自己面前介绍自己呢。

作为人,此方也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动漫宅罢了。

“怎么样,要不要入伙!?现在加入的话可以考虑让你当副团长哦。”

春日开出了这个诱人的条件。

“老实说,其实我做梦都想加入SOS团,不过很可惜,看样子终究还是不能穿透次元壁啊。”

此方也走向凉宫春日,伸手碰到了那堵“看不见的墙壁”,两个人的手只有不到一毫米的间隔,但终究无法触碰到一起。

“那些都不重要,那么我宣布,你就是SOS团异世界支部的部长!以后我们本部去异世界旅行的时候就由你负责接待!你要在异世界扩张我们SOS团的势力!把这世界上的宇宙人、未来人、超能力者都找出来!”

“嗯,泉此方,领命,SOS团,天下第一!”

此方右手握拳抵在次元壁上,春日也握拳去碰,一瞬间,两个人感觉到了对方手的触感。

某种程度上,那并不算是对方的触感,而是自己的触感,因为两个人其实就是一个人,不同时空的同一个存在,简称——异时空同位体。

在收回手的瞬间,此方身边的宇宙和凉宫春日都消失了,自己还是正站在家里,站在自家老婆的面前。

“怎么样?”

小镜虽然不知道此方刚刚经历了什么,但能看到此方的眼中已经没有了迷茫。

“好得很,那么现在就让我来修改世界吧。”

此方迈出一步,将那颗浑浊的灵魂宝石收回戒指。

现在的泉此方不需要依靠灵魂宝石的力量,不需要魔法的力量,她已经达成了自己的愿望,并获得了完整的凉宫春日的力量,这股力量不是靠魔法复制出来的,而是本就属于她的,不会因魔法停止而消失的力量。

无形的波动以此方为中心开始扩散,现在的此方是这个世界的神,世界由她来决定。

希尔薇保留,不做改动;崩坏三的世界观保留,圣芙蕾雅保留,但减少崩坏兽;池塘里的鲤鱼王、院子里的波波等恢复原样,宝可梦世界观太独立了就不塞进来了……

外面

原本正在与神人战斗的风间等人,只见眼前的怪物突然消失了,被破坏的建筑也都恢复了原状,到处肆虐的崩坏兽也瞬间分崩离析了,仿佛世界回到了两天前……不完全一样。

十分钟后

2508号房(泉家)

“喂,泉姐,搞定了吗?”

火速赶回来的风间等人跑了进来。

“嘘……”

小镜示意他们安静。

“啊?”

风间一愣。

之间此方正躺在床上,睡得死沉。

“这家伙连着修仙了两天,再加上过度用脑,估计累坏了。”

“这样啊,那这世界?”

“你说呢?”

“也是啊。”

风间挠了挠头。

身后的志保、晓美焰等人也都心领神会。

“那个,大家,介绍一下吧。”

泉爸走了出来,在他身旁还跟着略有变化的希尔薇。

“应该是此方的杰作吧,不过,这就是我们家的新成员。”

左手拿着打开的户口本展示给众人,右手拍了拍希尔薇的后背。

希尔薇往前走出两步,鞠了个躬。

“我是希尔薇,虽然……大家都认识了但叔叔还是让我再说一次……请多关照。”

希尔薇的脸上没有了那道红色的伤疤,稚嫩的脸庞微微泛红。

泉爸打开的户口本上,清清楚楚写着——泉 希尔薇。

(完)


泉此方的忧郁(12)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