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完结版】2023杨帆讲三国【精讲】瑞达法考

国际海峡(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⑴国际海峡又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指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⑵国际海峡的通行制度
①过境通行制度(一般情况)。是指所有外国船舶和飞机(既包括船,也包括飞机)享有在国际海峡以迅速过境为目的、连续不停地航行和飞越的权力。这就是国际海峡最主要的一种通行制度。
注:有危险应提前告知
②无害通过制度(特殊情况)。
1.如果国际海峡是由一国大陆和该国沿岸的一个岛屿形成,而且该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则该海峡适用无害通过制度。
无害通过通过权比过境通行权要小,只允许船舶连续不停地迅速航行和穿越,飞机飞越必须经过许可。
③自由通过制度。若国际海峡中有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仅在该航道内航行或飞越,适用公海自由通过的制度。
④特别协定制度。如果专门针对某国际海峡缔结有国际公约,则该海峡的通行制度按照条约约定适用特别协定制度,例如麦哲伦海峡等就适用各自专门条约所规定的制度。
⑶国际海峡的其他制度
无论国际海峡适用哪种通行制度,海峡沿岸国对此海峡的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依公约享有的主权或管辖权不受影响。海峡沿岸国在必要时可以指定海道和规定分道通航制,但事先征得国际海事组织同意,且不应妨碍过境通行,并应将其所知的海峡内或海峡上空对航行或飞越有危险的任何情况妥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