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234.1-2023英文版/外文版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
GB/T 20234.1-2023英文版/外文版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2023英文版/外文版 Connection set of conductive charging for electric vehicl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替代: GB/T 20234.1-2015 英文版/English/翻译/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Connection Set for Conductive Charging of Electric Vehicl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GB/T 20234.2-2015 英文版/English/翻译/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Connection Set for Conductive Charging of Electric Vehicles―Part 2: AC Charging Coupler GB/T 20234.3-2015 英文版/English/翻译/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Connection Set for Conductive Charging of Electric Vehicles―Part 3: DC Charging Coupler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额定电压不超过690 V AC、50 Hz、额定电流不超过250 A的交流充电连接装置,以及额定电压不超过1500 V DC的直流充电连接装置。 本文件不适用于充电连接装置供电接口使用符合GB/T 1002和GB/T 2099.1的标准插头插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1 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T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951.14—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低温试验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013.4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 GB/T 5023(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 5461 食用盐 GB/T 5462 工业盐 GB/T 11918.1—2014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6895.3 低压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 GB/T 16935.1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8957.1 道路车辆 用于滤清器评定的试验粉尘 第1部分:氧化硅试验粉尘 GB/T 33594—2017 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918.1—2014、GB/T 18487.1、GB/T 1959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连接装置 charging connection set 传导连接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或外部电源的组件或装置,具备连接和断开导体,以及实现充电电能、低压辅助电源、控制信号或通信数据等传输的功能。 注: 充电连接装置可包括充电接口、充电电缆、缆上控制保护装置和防护帽盖附件等。充电连接装置示意图见图1。 3.2 充电接口 charging coupler 充电连接装置的一部分,用于连接和断开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或外部电源之间导体连接的部件,包括供电接口和车辆接口。 3.3 供电接口 plug and socket-outlet 能将电缆连接到电源或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器件,由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组成。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插头和插座。 3.4 供电插座 socket-outlet 插座 socket-outlet 供电接口中和电源供电线缆或充电设备连接在一起且固定安装的部分。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插座。 3.5 供电插头 plug 插头 plug 供电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插头。 3.6 车辆接口 vehicle coupler 车辆耦合器 vehiclecoupler 能将电缆连接到电动汽车的器件,由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组成。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器具耦合器。 3.7 车辆插座 vehicle inlet 车辆输入插座 vehicleinlet 车辆接口中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并通过电缆和车载充电机或车载动力蓄电池相互连接的部分。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器具输入插座。 3.8 车辆插头 vehicle connector 车辆连接器 vehicleconnector 车辆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连接器。 3.9 电缆组件cable assembly 充电连接装置的一部分,配有额外组件(标准接口或供电接口和/或车辆接口)的柔性电缆,用于连接电动汽车和充电设备(对于连接方式A是固定在车辆上,或对于连接方式B是连接在电动汽车和供电插座之间,或对于连接方式C是固定在充电设备上)。 注: 连接方式B的电缆组件可包括带缆上功能盒的电缆组件和带缆上充电机的电缆组件。 3.10 缆上设备 in-cable device 在电缆组件上承担特定电气功能的设备或装置。 注: 可包括在充电模式2的电缆组件上实现控制功能和保护功能的缆上功能盒,以及在电缆组件上将外部电源的交流电变换为动力电池所需直流电的缆上充电机。 3.11 锁止装置lockingdevice 使充电接口保持于正常连接位置,防止充电接口被意外或无意断开的装置。也可具备防止充电接口端子在正常插合之前带电,防止充电接口端子在带电时断开,或使充电接口端子在被拔出前不带电的功能。 注: 可分为手动锁止或解锁的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控锁止及解锁的电子锁止装置。 3.12 额定电流 ratedcurrent 自然冷却条件下,制造厂给充电连接装置规定的可持续运行的最大工作电流,用于参数确定、匹配设计和测试定型等。 注1:一定时间内,实际充电电流可能大于充电连接装置的额定电流。 注2:特定主动冷却条件下,制造厂给充电连接装置规定的可持续运行的最大工作电流可称为持续最大工作电流。 3.13 主动冷却 positivecooling 对通电导体或电气装置使用气体、液体或固体冷却介质通过热传导等方式实现强制散热,从而降低温度的方法。 注: 常见主动冷却方式为风冷系统和液冷系统。主动冷却条件下,充电连接装置可持续最大工作电流通常大于额定电流。 3.14 液冷充电连接装置 liquidcoolingchargingconnectionset 采用液体冷却介质为充电连接装置提供主动冷却功能的系统。 注: 液冷充电连接装置通常用于充电模式4的直流充电,可由热量管理系统、液冷电缆、车辆接口等部件组成。直流液冷充电连接装置示意图见图2。 3.15 温度监测 temperaturemonitor 使用温度传感器等方式实现对被监测点的温度感知与信号传送。 3.16 量规 measuregauge 具备已知参数、结构或特性的用于判断被测对象是否符合特定要求的测试装置。 注: 可包括通规、止规等尺寸量规,以及判断温度监测系统的温度量规等。 5 额定值 额定电压(优选值) 5.1.1 交流充电额定电压:250 V、440 V、690 V。 5.1.2 直流充电额定电压:400 V、750 V、1000 V、1500 V。 5.1.3 信号、控制或低压辅助电源额定电压:0 V DC~30 V DC。 额定电流(优选值) 5.2.1 交流充电额定电流:10 A、16 A、32 A、63 A、125 A、250 A。 5.2.2 直流充电额定电流或持续最大工作电流:10 A、16 A、32 A、63 A、80 A、125 A、200 A、250 A、300 A、400 A、500 A、600 A、800 A、1000 A。 注:部分额定电流值可能需要充电连接装置增加主动冷却措施。主动冷却状态下,额定电流受到冷却条件的影响。 5.2.3 信号或控制额定电流:2 A DC。 5.2.4 低压辅助电源额定电流:20 A DC。 6 要求 通则 6.1.1 充电连接装置在材料、设计、生产、包装、储存、运输、安装等方面应采用适当的措施,应具 备正常的产品功能,应符合预期的使用需求。 6.1.2 充电连接装置应具备适当的产品性能。正常操作使用时,产品在正常寿命期内应能正常工作。 滥用操作使用时,产品不应引起漏电、短路、着火等安全事故,不应对周边人员、车辆、设备及环境造 成危害或不良影响。充电设备或电动汽车产生充电回路的过载、短路等故障时,不应引发充电连接装置 的熔融、燃烧等严重事故。 6.1.3 充电连接装置应符合充电场所的气候环境条件要求,产品耐久性应满足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的 应用需求。 6.1.4 充电连接装置应便于人员操作与使用,方便定期保养和维护,满足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对其的 回收、存放等产品使用管理需求。 充电连接装置 6.2.1 外观要求 6.2.1.1 供电插头、供电插座、车辆插头、车辆插座、缆上设备的外壳或电缆上应标有制造厂的名称 或商标、产品型号、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等信息。 6.2.1.2 缆上设备的外壳应标注制造商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信息,应具备 高压警示标记,且字迹清晰,不易擦除。 6.2.1.3 采用连接方式 B 时,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应具有清晰可见的区分标识。 6.2.1.4 充电连接装置易触及的表面应无毛刺、异物、飞边及类似尖锐边缘。 6.2.2 环境条件 6.2.2.1 充电连接装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30 ℃~+50 ℃。 6.2.2.2 充电连接装置的工作环境相对湿度为 5%~95%。 6.2.2.3 充电连接装置的工作海拔高度不大于 2000 m。工作海拔高度大于 2000 m 时,充电连接装置 的电气间隙应按 GB/T 16935.1 进行修正。 6.2.3 接地措施 6.2.3.1 充电接口的接地保护导体应满足 GB/T 11918.1—2014 中第 10 章的要求。 6.2.3.2 充电接口的接地保护导体应按照 7.4 进行短时耐大电流测试,接地导体电路中的部件不应熔 化、开裂或破损。 6.2.3.3 充电连接装置中,连接到接地端子的线芯应以绿/黄组合色为识别标记。接地保护导体和中性 导体(如有)的标称横截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至少等于相线导线横截面积,或 b) 满足表 8 的要求,或 c) 依据 GB/T 16895.3 的要求进行设计。 6.2.4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充电连接装置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19章或GB/T 16935.1的要求。 其中,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MΩ。 6.2.5 电缆及其连接 充电连接装置的电缆应固定连接,使导体在其连接到端子或端头之处不受包括绞拧在内的应力,并 使导体的护层受到保护而不被磨损。电缆及其连接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23章的要求。 6.2.6 主动冷却系统 6.2.6.1 按照制造厂说明,按 7.7 对具备主动冷却系统的充电连接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6.2.6.2 若充电连接装置具备主动冷却功能,对于与主动冷却功能相关的试验项目,应在主动冷却功 能关闭和开启状态下进行试验。若主动冷却功能无法关闭,则仅按照主动冷却功能开启状态进行试验。 注:主动冷却功能关闭可分为主动冷却系统工作正常但未开启和主动冷却系统故障两种情况,如液冷介质泄漏。 6.2.6.3 主动冷却系统的持续最大冷却能力应能满足充电连接装置持续最大充电电流的需求。主动冷 却功能关闭时,充电连接装置的持续最大充电电流等效为额定电流。 6.2.7 液冷装置 6.2.7.1 液冷装置应具备液体冷却介质的存储、过滤、散热、体积检测、温度监测等功能,应具备如 液位检测等泄漏检测功能。 6.2.7.2 正常使用时,冷却装置应遵循有效的控制策略,保证充电连接装置的温升控制在可接受的范 围内。液冷装置应能根据充电状态,通过提升液冷介质传输流量或散热效果的方式降低管道进口温度, 提升液冷装置的主动冷却效果。 6.2.7.3 液冷装置正常运行期间应不产生液体介质泄漏或不造成绝缘下降。液体冷却介质的封闭部分 应能承受最大允许压力加 1 bar,不产生泄漏或破裂。液体冷却介质的封闭部分应具备如泄压等保护措 施,避免因控制故障导致压力超出极限值。冷却系统泄漏时,液体冷却介质应对环境无害。 6.2.7.4 液体冷却介质泄漏到内裸露的电气部件时,不应引起火灾。液冷介质的最小闪点不低于135 ℃。 6.2.7.5 液体冷却介质不应引起液冷充电连接装置的性能劣化,所有冷却装置的封闭部件应能耐受液 体冷却介质,不因受热而随时间发生性能退化。非金属部件经过液体冷却介质和老化空气处理后,应能 保持性能不降低。液体冷却介质应满足—40 ℃的低温环境下使用。 6.2.7.6 按 6.2.4 对液体装置的冷却介质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若液体介质与功率端子通过 绝缘材料隔离,则试验在液体介质和功率端子之间进行。若液体介质与功率端子直接接触,则液体介质 与功率端子视为同一导体,不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 6.2.8 温度监测 6.2.8.1 充电连接装置宜具备温度监测功能,带主动冷却系统的充电连接装置应具备温度监测功能。具备温度监测系统时,系统应能反映充电连接装置如功率端子和电缆连接处等关键位置的温度变化情 况。 6.2.8.2 温度监测系统应能准确、及时、有效的进行温度采集、数据收集,并将温度数据反馈至主动冷却系统。 6.2.8.3 温度监测系统信号导体应符合 6.2.4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要求。 6.2.8.4 温度监测系统应在适当的温度区间内对实测温度与监测温度进行标定,系统采集的温度应具备精度应不大于±5 ℃。 6.2.9 机械强度 6.2.9.1 充电连接装置应满足 GB/T 11918.1—2014 中第 24 章的要求,部分试验结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进行冲击和弯曲试验后,不应产生影响触电保护和防护等级的损坏。 b) 进行水平跌落试验后,不应产生影响触电保护和防护等级的损坏,不应出现任何部件的分离或 松脱。 6.2.9.2 电缆组件按照 7.10.2 进行自由跌落试验后,不应出现以下损坏: a) 明显的结构破损; b) 液冷装置破损导致的介质泄漏或绝缘性能下降; c) 缆上设备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 6.2.9.3 充电接口在锁止状态下按照 7.10.3 的方法进行负荷强度试验后,不应出现以下损坏: a) 任何部件的分离或松脱; b) 影响产品正常功能的移动、松动、变形或损坏; c) 电气连续性故障; d) 可能增加火灾或电击的危险。 6.2.10 限制短路电流耐受性能 充电连接装置应能耐受至少10 kA的或制造厂规定的更大值的预期短路电流,直流充电连接装置应 能耐受至少30 kA的预期短路电流。限制短路和电流耐受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29章的要求。 6.2.11 车辆碾压 6.2.11.1 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按照 7.12 的方法进行车辆碾压试验后,不应出现如下现象: a) 防护等级不满足 6.3.9 的要求; b)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透密封胶距离不满足 6.3.14 的要求; c) 其他可能会增加着火或电击事件的可能性的损坏迹象; d) 不能满足 6.2.4 的介电强度要求。 6.2.11.2 充电电缆按照 7.12 的方法进行车辆碾压试验后,不应出现如下现象: a) 电缆碾压部位的明显变形; b) 绝缘层或护套损坏; c) 导体断路或短路; d) 液冷电缆的冷却管道破损产生泄漏。 6.2.11.3 若标准供电插头与缆上设备之间的电缆长度大于 300 mm 时,应对缆上设备进行车辆碾压,试验后,不应出现如下的现象。 a) 充电功能不符合 6.5.1 的要求; b) 防护等级不满足 6.5.2 的要求; c) 设备出现影响安全防护的其他故障。 充电接口 6.3.1 一般结构 6.3.1.1 供电插头、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应分别有配属的防护装置,在未插合且使用防护 装置时应满足 6.3.9 的要求。该防护装置可以为独立的保护盖,也可以和充电设备或电动汽车集成在一 起。车辆插座机械锁槽宜具备防水与防尘措施。 6.3.1.2 供电插头、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应包括接地端子和触头,且在连接和断开过程中, 接地触头应分别最先接通和最后断开。 6.3.1.3 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的外壳应将端子和充电电缆的端部完全封闭。 6.3.1.4 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的部件(如端子、插销、壳体等)应可靠固定,正常使用时不应松脱, 且不使用工具时应不能从供电插头或车辆插头上拆卸。 6.3.1.5 充电接口应保证使用者不能改变接地触头或者中性触头(若有)的位置。 6.3.1.6 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之间,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之间应按唯一的相对位置进行插合,应避免 由于误插入引起插头和插座中不同功能的插销和插套的导电部分接触。 6.3.1.7 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的电缆入口应便于电缆导管或电缆保护层进入,并给电缆提供完善的机 械保护。 6.3.1.8 绝缘衬垫、绝缘隔层及类似部件等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固定到外壳或本体中,且应 满足: ——如果不将其严重损坏,则无法拆除,或 ——设计成无法将其置于不正确的位置。 6.3.2 充电接口的结构 6.3.2.1 供电插座应满足 GB/T 11918.1—2014 中第 15 章的要求。其中,插套应能自动调节,其设计 应能确保在相应的工作寿命的操作次数之前和之后,均有足够的接触连续性。车辆插座参照供电插座的 结构要求,其中,车辆插座应具有排水孔,此孔处于最低位置并保持打开状态。 6.3.2.2 供电插头应满足 GB/T 11918.1—2014 中第 16 章相关的要求。车辆插头参照供电插头的结构 要求。 6.3.3 型式与尺寸 6.3.3.1 充电接口尺寸应确保供电插头与供电插座、车辆插头与车辆插座的正常连接和断开,符合端 子的接触压力和接触顺序需求,满足锁止装置的锁止与解锁功能,以及满足本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 6.3.3.2 交流充电接口型式与尺寸应符合 GB/T 20234.2,直流充电接口型式与尺寸应符合 GB/T 20234.3。 6.3.4 锁止装置 6.3.4.1 充电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应能防止充电过程中充电接口的带载分断和意外断开,以及防止 在未正确插合时充电接口达到启动电能传输的条件。 6.3.4.2 充电接口锁止装置出现正常磨损后,锁止装置的锁止功能不应受到影响。 6.3.4.3 充电接口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充电接口正确插合后,机械锁止装置应能正常工作。机械锁 止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锁止状态下,施加 200 N 的拔出外力,充电接口的连接不应断开,且机械锁止装置不应损坏; b) 机械锁止装置应能承受至少 20 000 次的充电接口锁止和解锁循环; 6.3.4.4 对于交流充电接口,若需要,应在供电插座和车辆插座上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对于直流充电 接口,应在车辆插头上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允许在车辆插座上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止装置应满足 以下要求: a) 电子锁止装置应能承受-40 ℃~+85 ℃的存储环境温度; b) 电子锁止装置应能在-30 ℃~+50 ℃环境温度下正常工作; c) 电子锁止装置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 d) 电子锁止装置应能承受至少 20 000 次的锁止和解锁循环寿命; e) 电子锁止装置应能承受至少 100 次的手动解锁循环寿命; f) 交流充电供电接口电子锁止装置和直流充电车辆插座电子锁止装置(若有)应满足 6.3.3.3a) 的要求; 6.3.4.5 锁止装置应符合充电接口锁止或解锁的相关尺寸要求,装置锁杆的刚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交流充电车辆接口机械锁止装置和电子锁止装置(若锁杆端部外露)的锁杆端部应能承受 50N 的垂向拉力,受力部位的垂向位移量应小于 1 mm,不应触发车辆插头内部控制导引电路的微 动开关; b) 直流充电接口机械锁止装置的锁杆端部应能承受 50 N 的垂向拉力,受力部位的垂向位移量应 小于 1 mm,不应触发车辆插头内部控制导引电路的微动开关。 6.3.5 插拔力 6.3.5.1 供电插头插入和拔出供电插座、车辆插头插入和拔出车辆插座的全过程的力均应满足: a) 对于交流充电接口,小于 100 N; b) 对于直流充电接口,小于 140 N。 6.3.5.2 充电接口可以使用助力装置,如果使用助力装置,则进行插入和拔出操作时,助力装置的操 作力应满足 6.3.5.1a)和 b)。 6.3.6 防触电保护 6.3.6.1 充电接口的防触电保护应满足 GB/T 11918.1—2014 中第 9 章的要求。 注: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的中性端子和控制导引端子视作带电部件,信号传输触点和接地端子不视为带电部件。 6.3.6.2 当插入供电插头或车辆插头时: a) 接地端子应最先连接; b) 控制导引端子应晚于相线端子及中性端子连接。 6.3.6.3 当拔出供电插头或车辆插头时: a) 接地端子应最后断开; b) 控制导引端子应先于相线端子及中性端子断开。 6.3.7 端子 6.3.7.1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的端子应满足 GB/T 11918.1—2014 中第 11 章的要求。 6.3.7.2 功率及中性端子与导线的连接电阻在按照 7.17 试验前后应符合表 1。 6.3.8 橡胶和热塑性材料的耐老化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中所采用的橡胶和热塑性材料的耐老化性能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13章的要求。 6.3.9 防护等级 6.3.9.1 未插合的充电接口,在与配属的防护装置连接后,供电插头、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插 座的防护等级应分别达到 IP54。 6.3.9.2 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插合后,其防护等级应分别达到 IP55。 6.3.10 分断能力 6.3.10.1 对于有控制导引且在其正常工作时能避免带载分断的充电接口,按照 7.20 进行试验期间, 不得有引起着火或触电的危险;试验结束后,充电接口可不保持原有功能。 6.3.10.2 对于没有控制导引功能或者控制导引电路不能避免带载分断的充电接口,按照 7.20 进行试 验,试验结束后,试样不应出现不利于继续使用的损坏。 6.3.11 使用寿命(正常操作) 6.3.11.1 充电接口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时出现的机械应力、电应力和热应力而不会出现过渡磨损或其 他有害影响,其中,供电插头、车辆插头和供电插座应具有 10 000 次的插拔使用寿命,车辆插座应具 有 5 000 次的插拔使用寿命。 6.3.11.2 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按 7.22 进行插拔使用寿命试验。试验结束后,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无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观及结构劣化; b) 附件或锁止装置应能继续使用; c) 无外壳或隔板的劣化; d) 插销上的绝缘帽无松脱; e) 无电气连接或机械连接松脱; f) 无密封胶渗漏; g) 保持触点之间信号传输的连续性; h) 充电接口内部的微动开关无故障; i) 锁止装置符合 6.3.4 的相关要求; j) 插拔力复试满足 6.3.5 的相关要求; k) 介电强度性能复试满足 6.2.4 的相关要求; l) 温升性能满足 6.3.12 的相关要求。 6.3.12 表面温度和端子温升 6.3.12.1 在正常使用时,充电接口表面温度不应超过规定值。按照 7.22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表面 温度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的抓握部位,其允许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 1) 金属部件:50 ℃; 2) 非金属部件:60 ℃。 b) 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可以接触的非抓握部位,其允许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 1) 金属部件:60 ℃; 2) 非金属部件:85 ℃。 6.3.12.2 在正常使用时,充电接口端子的温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按照 7.22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端子温升应不超过 50 K; b) 参照 7.22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按照制造厂规定的环境温度 Tmax,以及该环境温度下对应的 充电接口最大充电电流(大于额定电流值)和充电时间进行试验,端子的温升应不超过(100-Tmax) K。 注:Tmax为环境温度变化区间的最大温度值,单位为℃。 6.3.13 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 充电接口的电气连接和机械连接,应能经受住正常使用时出现的机械应力。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 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25章的要求。 6.3.14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透密封胶距离 充电接口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透密封胶距离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26章的要求。 6.3.15 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充电接口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27章的要求。 6.3.16 耐腐蚀与防锈 充电接口的耐腐蚀和防锈应满足GB/T 11918.1—2014中第28章的要求。 6.3.17 耐振动和机械冲击 6.3.17.1 车辆插座的耐振动性能应满足 GB/T 28046.3—2011 中 4.1.2.4 或 4.1.2.7 的要求。 6.3.17.2 车辆插座的耐机械冲击性能应满足 GB/T 28046.3—2011 中 4.2.2 的要求。 6.3.17.3 分别进行 6.3.17.1 和 6.3.17.2 的试验后,车辆插座不应出现如下现象: a) 防护等级不满足 6.3.9 的要求; b)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透密封胶距离不满足 6.3.14 的要求; c) 其他可能会增加着火或电击事件的可能性的损坏迹象; d) 锁止装置失效或无法继续使用; e) 外壳或隔板劣化; f) 电气连接或机械连接松脱; g) 不能保持触点之间信号传输的连续性; h) 不能满足 6.2.4 的介电强度要求; i) 不能满足 6.3.12 表面温度和端子温升。 6.4 充电电缆 6.4.1 长期直流耐压 充电电缆的长期直流耐压应满足GB/T 33594—2017中11.2.4的要求。 6.4.2 低温性能 6.4.2.1 试验温度为-40 ℃时,充电电缆的低温卷绕应满足 GB/T 2951.14—2008 中 8.1 和 8.2 的要 求。 6.4.2.2 试验温度为-40 ℃时,充电电缆的低温拉伸应满足 GB/T 2951.14—2008 中 8.3 和 8.4 的要 求。 6.4.2.3 试验温度为-40 ℃时,充电电缆的低温冲击应满足 GB/T 2951.14—2008 中 8.5 的要求。 6.4.3 空气烘箱老化 充电电缆的空气烘箱老化应满足GB/T 33594—2017中表13的相关要求。 6.4.4 人工气候老化 充电电缆的人工气候老化应满足GB/T 33594—2017中11.5.3的要求。 6.4.5 高低温循环 充电电缆的高低温循环应满足GB/T 33594—2017中11.5.6的要求。 6.4.6 曲挠强度 充电电缆的曲挠强度应满足GB/T 33594—2017中11.5.7.1的要求。 6.4.7 刮磨强度 充电电缆的刮磨强度应满足GB/T 33594—2017中11.5.7.4的要求。 6.4.8 阻燃要求 充电电缆的阻燃要求应满足GB/T 33594—2017中11.5.8的要求。 6.5 缆上设备 6.5.1 功能要求 缆上设备的控制导引功能、通信协议、安全防护功能、充电性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5.2 防护等级 缆上设备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 6.5.3 机械性能 6.5.3.1 振动 缆上设备的耐振动性能应满足GB/T 28046.3—2011中4.1.2.4或4.1.2.7的要求。 6.5.3.2 机械冲击 缆上设备的耐机械冲击性能应满足GB/T 28046.3—2011中4.2.2的要求 6.5.4 环境要求 6.5.4.1 低温存储 缆上设备的低温存储性能应满足 GB/T 28046.4—2011 中的 5.1.1.1 的要求。 6.5.4.2 低温工作 缆上设备的低温存储性能应满足 GB/T 28046.4—2011 中的 5.1.1.2 的要求。 6.5.4.3 高温存储 缆上设备的高温存储性能应满足 GB/T 28046.4—2011 中的 5.1.2.1 的要求。 6.5.4.4 高温工作 缆上设备的高温工作性能应满足 GB/T 28046.4—2011 中的 5.1.2.2 的要求。 6.5.4.5 温度冲击 缆上设备的温度冲击性能应满足GB/T 28046.4—2011中5.3.2的要求。 6.5.4.6 湿热循环 缆上设备的湿热循环性能应满足GB/T 28046.4—2011中5.6.2.2的要求。 6.5.4.7 盐雾 缆上设备的耐盐雾性能应满足 GB/T 28046.4—2011 中 5.5.1 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一般规定 7.1.1 试验条件 除非特殊要求,所有试验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23 ℃±5 ℃; b) 相对湿度:15%~90%; c)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7.1.2 试验仪器 所有测试仪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精度,其精度应高于被测指标精度至少一个数量级或误差小于被 测参数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 7.1.3 试验对象 7.1.3.1 充电连接装置及其相关部件均可作为试验对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试样状态默认作为试验对 象,进行相关试验,除非另有规定。 7.1.3.2 充电接口相关试验中,若试验对象仅为供电插头或供电插座,则应仅对该试样进行试验。若 该试样无法单独进行试验,则可按试样标称参数选择相匹配的供电插头或供电插座作为标准配件进行 试验,该标准配件不应对试样的试验结果产生影响。车辆插头或车辆插座适用该原则。 7.1.3.3 对于需要充电电缆参与的充电接口相关试验,若制造厂提供的试样包含充电电缆,则充电电 缆和充电接口默认共同作为试验对象;若充电电缆的横截面积等接线要求符合试验项目要求,则充电电 缆可不作为试验对象。若制造厂提供的试样不包含充电电缆,则推荐由制造厂提供试验电缆并完成接线。 7.1.3.4 充电连接装置若为连接方式 A 或连接方式 C,则充电电缆及充电电缆与车辆或充电设备固定 连接的端头,视为充电连接装置的一部分,可作为试验对象。 7.1.3.5 与供电插座和车辆插座连接的电缆不属于试验对象。需要配备该电缆进行相关试验的项目, 推荐由制造厂提供试验电缆与接线,并符合相关试验项目要求。 7.1.3.6 对于需要导线的试验项目,所用导线采用制造厂提供的导线,或符合制造厂要求的导线,或 者采用满足 GB/T 5023、GB/T 3956 或 GB/T 5013.4 的铜导线。 7.2 外观和结构 通过观察或手动试验对充电连接装置的外观和结构进行检查。 7.3 温度冲击 充电连接装置应按GB/T 28046.4—2011中5.3.2的要求进行温度冲击试验。试验时,试样不通电。 设定高温温度为85 ℃,低温温度为-30 ℃。 7.4 接地措施 7.4.1 按照 GB/T 11918.1—2014 中第 10 章进行试验。 7.4.2 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接地端子短时耐大电流试验: a) 模拟实际使用状态,将供电插头、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进行安装; b) 将长度不小于 0.6 m 的满足表 3 尺寸的导线按照制造厂规定的紧固条件连接到保护接地端子: 供电插座和车辆插座连接所允许最小尺寸的铜导体电缆,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连接和额定电 流相匹配的电缆,允许直接使用已经连接好的组件。 c) 按照表 3 所示的电流和时间进行试验; d) 试验结束后用欧姆表或类似设备检查接地导体间连接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