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光刻胶进口货代|进口光刻胶代理委托报关手续【助力顺利通关】

海运光刻胶进口货代|进口光刻胶代理委托报关手续【助力顺利通关】
光刻胶又称光致抗蚀剂,是指通过紫外光、电子束、离子束、X射线等的照射或辐射,其溶解度发生变化的耐蚀剂刻薄膜材料。由感光树脂、增感剂和溶剂3种主要成分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混合液体。在光刻工艺过程中,用作抗腐蚀涂层材料。半导体材料在表面加工时,若采用适当的有选择性的光刻胶,可在表面上得到所需的图像。光刻胶按其形成的图像分类有正性、负性两大类。在光刻胶工艺过程中,涂层曝光、显影后,曝光部分被溶解,未曝光部分留下来,该涂层材料为正性光刻胶。如果曝光部分被保留下来,而未曝光被溶解,该涂层材料为负性光刻胶。按曝光光源和辐射源的不同,又分为紫外光刻胶(包括紫外正、负性光刻胶)、深紫外光刻胶、X-射线胶、电子束胶、离子束胶等。
进口光刻胶需要注意的有:
1.进口海运光刻胶(整柜)到港前货主需要像海事局申报,不然会面临高额罚款
2.所有进口危险品需要做法检申报,接受检验检疫
3.所有光刻胶需要加贴中文危险品标签,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国外黏贴,不然查验的时候会面临整改产生额外费用
4.包装需要符合容纳危险品要求,包装上要有UN包装标记号
进口光刻胶清关单证一般需要: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企业符合性声明
5.是否添加稳定剂声明
6.MSDS中文翻译件
7.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GHS标签)
MSDS很重要,要准确,因为中文危险品标签也是按照中文MSDS上信息做的。
进口光刻胶清关申报流程:
到港前危险品海事局申报(整柜)——报关——缴税放行(海关查验放行)——检验检疫查验(查验包装,中文标签,核对资料等)——检验检疫整改(放行)——提货——商检调离查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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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出口食品商检电子底账如何申请
(一)出口前申请
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持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必要的凭证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组货地的隶属海关申请。申请时,应当将所出口的食品按照品名、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逐一申报。
(二)现场检验检疫
1.现场查验
隶属海关根据系统“检验要求”,对不需要查验和送检的货物,直接实施综合评定;需查验的,实施现场查验,内容包括货证相符情况、产品感官性状、产品包装、数重量及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等。
2.抽样检验
根据系统“检验要求”,隶属海关对抽中查验送检的货物,在现场查验时抽取样品,并送实验室检测。
3.综合评定
隶属海关对申请出口食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异常情况、风险预警、出口备案、企业核查等信息,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a)经评定合格的,形成电子底账数据,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单号,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b)经评定不合格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不准出口。
4.签发证书
隶属海关工作人员负责拟制证稿,经审核后出具证书。
清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定期管理类核查中企业应关注的问题
(一)保税监管业务方面
1、保税货物通常有在线在途在库三种状态,以及已征税未放行货物出现未提离仓库的现象,在核查时会存在数量差异;
2、货物存放归置管理较为混乱,保税与非保税货物放置区域未划分明晰,无区分标识。
(二)企业管理业务方面
1、企业为享受优惠政策,注册备案地址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对核查作业带来时间和空间上的困难;
2、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三)商品检验监管业务方面
企业检测设备档案记录缺失,不具备加工处理能力。
(四)动植物检疫监管业务方面
1、未有效实施供方管理,应对原料供应商资质收集和更新不够及时(如营业执照、出厂检测报告和第三方报告等),原材料检测报告内容不充分,无生产原料进厂时验收记录;
2、防鸟、防蝇等虫害措施不足,缺少生产、加工、存放等环节的防疫消毒除害处置措施和相关制度,未建立全厂区消毒杀虫记录,无充足的饲料库房、大部分养殖池边露天存放饲料;
3、无自检自控计划,生产原料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原料库缺少原料标识,信息不完整,部分企业包装和成品存放场所未有效隔离,成品摆放没有按要求离地、离墙摆放,没有成品堆放标识,无下脚料专门存储场所标识,下脚料档案、除草等记录不清晰;4、缺少对于进口国法律法规的收集,仪器校准检测机构无CMA资质,温湿度表校准记录只有温度无湿度,检测仪器设备校准证书过期等问题。
(五)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方面
1、部分企业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未佩戴工作帽,健康证过期等;
2、部分车间内未设置消毒浸泡池;洗手池锈蚀、脏污、鞋靴消毒池无消毒液;未设置粘鼠板或者只是形式上存在、灭蝇灯未开启;不同清洁要求的区域未设立单独更衣室;车间地面破损、有积水;部分车间屋顶存有灰尘、蜘蛛网;车间洗手消毒区域顶棚毁坏;洗手设施无法提供热水等环境不卫生现象;
3、部分仓库内产品无明显标识;盛装废弃物容器未特别标识;成品库内暂时存放部分原料食盐未加贴标识;不合格品存放容器无标识;辅料库部分辅料码放未离墙码放;储存库防鼠未启用、成品库大门封闭不严等;
4、部分企业水质检测报告过期;未有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无原辅料供应商评价记录;无容器清洗记录;检测仪器检定证书过期;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不规范或无记录,且档案材料保存情况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