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饮冰,难凉热血——大状林凉水
先说一句,这是《毒舌律师》的剧透,没看过的,就不要往下看了。 这部片子的主线,讲的是一个在司法系统中混迹多年,怀抱野心,却迟迟未出成绩的律师林凉水先是无意间成为“司法工具”,参与了“权贵”黑暗的栽赃陷害,到中途看清真相,开始为自己前期的不作为而赎罪并最终通过借助一群同样知道真相并且愿意为司法正义作出努力的同僚们扭转“司法机器”的理想故事。 是的,这部片子的基调首先是一个内核有点幼稚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故事,有点像爽文,但并不妨碍我赞扬它,歌颂它。 与香港文化不同,受中原文化熏陶为主的观众,可能会对影片中描述的权贵感到可笑,经历过现实的人,可能更加清楚,像林凉水那样的律师几乎是不存在的。 林凉水好不容易才混到这个地位,有点社会名气,凭什么要帮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费这么大的劲翻案。 甚至,这件案在中原文化看来,都会被归结为家事。 有钱有势的人家中的千金——钟念华,她的软饭老公出轨了。结婚十年出轨八年,这天她跑去他老公情妇的家里,发现了他老公的私生女,一怒之下把私生女推搡至死。于是把杀人的罪名推到她老公情妇的头上。 出轨,在今天很多人的眼中还是罪该万死。 而今天,林凉水就是为了这么一件事,我们看起来很奇葩的,别人的家事,四处奔波,费尽心血。 反映了香港和中原文化的根本性差异,哲学观上的不同。 宗族观和个人观。 香港司法程序中,个人就是个人,不论什么身份。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香港是个人观 但是在中原文化,特别是只有一夫一妻制是合法制度的当下,小三身份是不太能拿的上台面的。甚至有人会觉得,她女儿死了也是活该(一定会出现这样的影评),为什么要去当小三那么下贱。 中原文化是宗族观。 宗族观和个人观,直接导致我们认不认可林凉水的行为。 整部影片从没提到过的一点就是,林凉水的家人。 为什么? 因为不能提。 一旦提到了林凉水的家人,林凉水就不再是舍弃个人利益去实现心中理想的英雄。 他就变成了用一个他所代表的共同体的利益去进行事业上的赌博或者满足个人正义感的伪善者了。 前段时间我一直在跟同学讨论,人的主体性问题。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是丧失主体性的,而这种主体性的丧失,一定程度上是集体性的填补导致的。 很多人不敢反抗不公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带着一整个集体的利益,我们“不想惹麻烦”。 当我们反抗某些东西,制造某些敌人的时候,敌人最通常拿我们的亲人开刀。 假如我们惹的是黑社会,黑社会知道我个人不怕死,他们就会拿我们的亲人、朋友、爱人下手。 而他们是需要我们保护的。 在我们逞强的时候,我们自然而然的也会考虑他们的处境和利益。 这才会有那么多的沉默。 这才会有那么多的妥协。 我体谅并且原谅一般人面对黑暗的绝望, 我同样赞赏反抗以及追求正义的希望。 我不讨厌这种幼稚, 就像我不讨厌未明子的暴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