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文字学之简帛
一、简帛形制
简牍因形制、用途的不同,有各种名目繁多的称呼。
1、简。又称“札”。又称“牒”。又称“策”。又称“毕”。2、两行。3、牍。又称“方”、“板(版)”、“方板(版)”。4、觚(柧)。又称“钥”[yuè]。又称“笘”[shān]。5、削衣。又称“杮”[fèi]。6、检。又称“封检”。7、楬[jié]。又称“楬片”,或称“签牌”,俗称“木牌”。8、笺。又作“笺”、作“椾”。9、符、传[zhuàn]、棨[qǐ]。10、椠[qiàn]。11、檄[xí]。
二、简帛的制作
1、简牍的制作
1)选材。2)修治。3)编联。4)简牍长度。5)书写格式。6)修改。7)收卷与存放。
2、帛书的制作
1)选材。2)处理。3)幅长、幅宽。4)书写。5)修改。6)收卷与存放。
三、简帛的题记和符号
(一)题记
简牍帛书上的题记,包括:
(1)标题 (2)目录(3)尾题 (4)简序(5)篇次等。
(二)符号
所谓简帛符号,是指简帛上辅助文字记录的非文字性的标记符号。
李零先生依据符号的功能,将符号粗分为“篇号、章号、句读、重文号和合文号”四类。
古代竹简可能不用符号,如同宋代以来的古书;有,可能用法也不固定,要视情况而定。这些符号,可按功能粗分为四类:
a)篇号。作∟、√等形,用来分篇,多在篇尾(下面往往空字);
b)章号。作□、■、○、●、△、▲等形,用来分章,有时只在章首,有时章首、章尾都有;
c)句读。作小点、小横,用来断句(特别是韵文)或区分专名;
d)重文号和合文号。作两小横或一小横,表示文字重复或合两字为一字。
四、简帛的文字学、文献学研究
一)辑录字形
二)证以典籍
三)证以同出器物
四)简帛的训诂与校勘
研究战国文字,应重视传抄古文研究。
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参考何琳仪老师《战国文字通论(订补)》第二章“战国文字与传抄古文”部分。
关于传抄古文字编,可以参看徐在国老师编《传抄古文字编》(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10月)。
此外,李春桃、刘建民也编辑有类似的传抄古文文字编,亦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