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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广州精誉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8-23 00:23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广州精誉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全文如下——


关于广州精誉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广州精誉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579993450F

住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夏北中路16号210室

2022年8月8日,我厅在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你单位施工的上东新城八期4标段(主体阶段)项目(位于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东侧、振兴路南侧B地块)存在较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由阳江市住建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单位进行整改。2023年6月30日,我厅组织对你单位此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仍存在以下问题。1.未提供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整改资料。2.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3.未提供2023年安全生产措施费报审计划和开支情况。4.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带班检查。5.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报审情况和电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6.花架悬挑板支撑外架悬挑工字钢局部保险钢丝绳缺失。7.花架悬挑脚手架部分悬挑工字钢前端锚固点缺失。8.花架作业层未设置上下安全通道。9.部分楼层临边防护安全警示牌不足。10.花架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与作业人员不符。11.未提供花架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的交底记录。12.未提供花架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和验收表。13.254#塔机(粤SA-T05848)附着间距(4.5节)不符合说明书(6-8节)和附着专项施工方案(6-8节)要求。14.未提供塔机附着装置合格证。15.未提供塔机附着验收记录。16.未提供群塔作业防碰撞防护方案。17.司机室联动操纵台零位自锁失效。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和照片等证据证实。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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